证券代码:
688668证券简称:鼎通科技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零二五年四月
目录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议案一: ...... 5
议案二: ...... 6听取: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17
议案三: ...... 18
议案四: ...... 21
议案五: ...... 26
议案六: ...... 27
议案七: ...... 28
议案八: ...... 29
议案九: ...... 31
议案十: ...... 32
议案十一: ...... 36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本次会议议程有关人员及会务工作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影响股东大会秩序和损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按规定加以制止。
三、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等证件按股东大会通知登记时间办理签到手续,在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终止登记。未签到登记的股东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四、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五、参会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影响大会的正常程序或者会议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有关,与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六、要求发言的股东,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
分钟。
七、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除需回避表决的情形外,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八、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九、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2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公司聘请的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并由参与计票、监票的股东代表、监事、公司聘请的律师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
十、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于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召开时间:2025年5月8日(星期四)15:30
2、召开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周屋社区银珠路七号鼎通科技一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网络投票系统及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5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5年5月8日)的9:15-15:00。
4、召集人: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成海先生
6、参会人员: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报告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三)介绍会议议程及会议须知;
(四)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五)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
序号 | 会议内容 |
1 | 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 |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6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7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8 |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9 | 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1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11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六)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七)现场投票表决;
(八)统计表决结果;
(九)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积极有效的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切实保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公司经营与发展情况
随着2024年度外部经济环境的逐步改善,以及AI技术的迅猛发展,公司的通讯业务板块实现了显著的增长。同时,在不断优化产品结构的基础上,汽车及新能源业务板块的盈利水平也得到了稳步提升。在董事会的领导下,2024年公司成功实现了全年营业收入达到103,166.64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51.1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033.6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5.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269.6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56.89%。以下是对公司经营情况的详细分析:
(一)AI助力通讯业务增长,112G产品量产
公司的高速通讯连接器产品主要包括背板连接器、I/O连接器、铜缆连接器等,主要在大型数据中心、服务器等设备中使用。现有客户群体主要为安费诺、莫仕、泰科电子、中航光电、立讯精密等,随着AI的高速发展,算力效率不断提升,使得对高速通讯连接器的需求日益增长。
公司I/O连接器产品传输速度由56G-112G-224G升级,产品系列覆盖QSFP、QSFP-DD、OSFP等,在56G系列产品保持稳定需求的行情下,往期开发的112G产品在2024年二季度逐渐实现量产,并在2024年下半年需求量环比不断增加,不仅满足了市场对高速数据传输的需求,也为公司业绩增长助力,还巩固了公司在通讯行业的领先地位。112G产品的成功量产,标志着公司在高速数据通讯技术上的突破,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背板连接器、铜缆连接器产品主要涵盖Wafer/Housing/信号Pin等连接器部件,公司连接器部件交付给客户,然后客户通过集成组装形成连接器模块,能够实现稳定高速信号传输。随着英伟达提出铜互联技术的迭代,通讯市场对高速数据传输的铜缆连接器及背板连接器日益增加,公司与安费诺、莫仕等客户开发的OVERPASS、ULTRAPASS、BIPASS等系列产品逐渐承认并快速试产,于2024年四季度开始量产交付。
(二)汽车及新能源业务优化产品结构提升盈利水平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的销量持续展现出强劲的增长势头。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市场需求的提升推动了汽车连接器行业的持续发展。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领域也布局深远,地域上:长春、南京、成都、深圳等地设立了我们的营销中心,以便更贴近地服务客户;客户上:与比亚迪、中国一汽、长安汽车等领军品牌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产品上:一直致力于多样化开发各种新能源汽车连接器及其相关组件,包括电控连接器、高压连接器及其结构件、五金塑胶结构件、BMS结构件等多种类型。
报告期内,鉴于原材料成本的上升以及客户对价格竞争的强烈要求,公司于2024年上半年进行了重新评估,逐步剔除了部分亏损的项目,专注于电控连接器、高压连接器以及BMS项目的研发和大规模生产,以维持稳定的盈利水平。随着市场需求的不断增长,公司的汽车连接器销售实现了25.21%的收入增长,毛利率达到23.50%。
(三)募投项目进程
在报告期内,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项目正稳步推进,实际累计投入资金达到33,337.90万元,投入进度已达到41.67%。鉴于地域优势、成本控制、人才资源等多方面因素,公司于2024年7月召开会议,通过了对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连接器生产建设项目”的调整方案,具体调整内容包括: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6年12月;变更项目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河南省鼎润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鼎通科技(长沙)有限公司;同时,调整项目实施地点,由“信
阳市平桥区产业集聚区”迁至“长沙市开福区沙坪街道钟石路”,目前,项目正在顺利推进中。此外,2024年8月,鉴于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募投项目的规划调整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的综合考量,公司经过与各方充分沟通和审慎分析后,决定终止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计划。
(四)持续的研发投入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投入攀升至9,152.48万元,较上一年度增长了25.92%,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了8.87%。公司的研发重心持续聚焦于通讯和汽车两大核心领域。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飞速进步,通讯连接器产品在传输速度、散热性能以及屏蔽性能方面面临更高标准的挑战。得益于与客户的紧密合作,公司加强了对QSFP/QSFP-DD/OSFP等I/O产品的多样化研发,并同时推进了OVERPASS/ULTRAPASS/BIPASS等背板连接器的开发,以多元化的策略拓展市场份额,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在汽车领域,公司继续专注于国产替代集成部分的研发,主要集中在电控集成系列连接器上;同时在高压领域,公司成功开发了适用于比亚迪DM5.0技术的高压连接器及组件;此外,经过多轮设计更新和试产,BMS项目已达到可量产状态,但仍需配置自动化生产线以满足生产需求。在研发团队方面,鉴于研发项目数量和难度的增加,研发人员规模也从上一年度的285人扩充至本期末的403人。
(五)马来西亚子公司投产情况报告期内,随着与客户的合作关系日益加深以及项目数量的持续增长,马来西亚子公司在实现部分项目量产的同时,主要工艺集中在冲压、注塑和模具加工上。自2024年第三季度起,子公司成功承接了部分客户转移的8条CAGE组装线。在总部的支持和自身能力的提升下,组装线逐渐步入正轨并开始正常运作。2024年,公司实现了1,006.38万元的收入。然而,由于前期的大量投入,未能达到满负荷生产,导致2024年的净利润为-1,048.95万元。
展望未来,马来西亚子公司计划进一步优化生产流程,提高自动化水平,以减少人力成本并提升生产效率。同时,公司也将加强研发团队的建设,致力于开发新技术和产品,以满足市场不断变化的需求。此外,为了更好地服务客户,子
公司将扩大本地化采购,减少供应链风险,并寻求与更多本地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二、2024年公司董事会主要工作
(一)董事会成员变动情况2024年7月,公司第二届董监高任期届满,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名非独立董事和2名独立董事,并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在股东大会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后,经全体董事、监事同意,豁免了对此次会议的通知时限要求,于同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选举王成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并完成了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选定。
(二)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充分发挥其作用,共组织召开十三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决议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时间 | 会议届次 | 会议审议事项 |
2024-1-3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
2024-1-8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 ||
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2024-3-15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关于成立子公司用于研发中心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 ||
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2024-4-8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2024-4-16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 ||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 ||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2024-6-20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2024-7-8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 ||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
2024-7-18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
关于注销子公司的议案 | ||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暨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2024-8-20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
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
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 | ||
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2024-10-11 |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河南省鼎润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鼎通科技(长沙)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 ||
2024-10-21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24-11-29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 ||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2024-12-12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三)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及执行情况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六次股东大会,全部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会议时间 | 会议届次 | 会议审议事项 |
2024年4月1日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大会
大会 |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 ||
2024年5月10日 | 2023年度股东大会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2024年7月8日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
2024年8月5日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
2024年9月5日 |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2024年 | 2024年第五 |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2月18日
12月18日 | 次临时股东大会 |
(四)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次会议,其中审计委员会召开
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召开
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
次会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相关工作,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科学、专业的意见。
(五)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刘族兵(2024年7月任期届满离任) | 6 | 6 | 0 | 0 | 否 |
肖继辉(2024年7月任期届满离任) | 6 | 6 | 0 | 0 | 否 |
彭文平(2024年7月新上任) | 7 | 7 | 0 | 0 | 否 |
张燕琴(2024年7月新上任) | 7 | 7 | 0 | 0 | 否 |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按照相关要求发表了书面的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性建议和意见,提高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六)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上交所对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不断加强对相关披露文件的学习,加强与监管员之间的沟通。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向广大投资者提供了电子邮件、电话、上证E互动平台等方式进行沟通交流,并安排专人负责维护,确保及时回复并充分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共回复62条投资者问答,认真解答投资者的疑惑,并对于投资者的建议或意见,公司也是及时转达给管理层。
公司积极举办业绩说明会,报告期内,公司成功举行了2023年报及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和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用通俗易懂简单的语言,定期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和解读,便于投资者更加充分和深刻的了解公司,并展现公司的亮点和未来发展规划。
公司积极接待投资者调研,报告期内,公司共接待了40余场次投资者调研活动,主要通过实地调研、电话会议或公司主动参加线下策略会等方式,解答各位投资者的疑惑,听取投资者对公司的建议和意见,并将详细调研内容进行记录并发布于上证E互动平台,供广大投资者参阅,保障了所有投资者的知情权。
三、2025年公司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董事会将继续秉承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严格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自
己的职责。
1.产品技术方面在通讯连接器领域,公司将继续专注于5G、物联网、AI大模型等前沿技术的应用,重点扩大224G及448G传输速率的通讯连接器产品量产。此外,积极参与研发设计液冷散热产品,针对客户和市场需求不断迭代研发设计和生产制造技术;在新能源汽车连接器领域,公司将在关注控制系统连接器及其组件、高压互锁连接器、线束连接器、高压连接器、低压连接器的基础上,优化现有产品结构,积极布局下一代产品的预研,应对行业未来对新能源汽车连接器提出的更为严格的技术要求。研发与创新是连接器市场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将加大在高速通讯连接器及新能源汽车连接器领域的研发投入,推出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产品。
2.市场运营方面公司将继续深化与已有客户的合作,一方面完善市场销售团队配置,提升合作质量,另一方面根据客户需求进行生产研发,提高公司在客户端的市场占有率。同时,公司也将积极探寻新的客户群体,通过多地驻点布局,以河南信阳、湖南长沙和马来西亚子公司作为桥梁,拓展国内外新客户,扩大市场份额,实现公司业绩稳步增长。
3.生产管理方面公司将持续审查和改进其生产流程,以消除浪费、提高效率、降低成本。重点推动改进工艺流程、优化生产线布局、提高设备利用率等方面的工作。随着子公司建设的推进,公司将合理安排新增产能的分配,在满足客户订单需求增长的同时提高公司整体的产能利用率,从而增加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公司将进一步优化品质管理工作,建设从采购到出库的全流程品质控制体系。通过引入先进的品质管理理念和工具,实施严格的品质检测标准,通过改进工艺流程、加强质量控制、坚持全员品管等措施,实现产品出货100%合格率,满足客户需求并赢得市场信任。
4.人才引进与培养方面公司深知研发人员是连接器研发的基石,人才队伍的建设和培养始终是公司的核心任务。公司将继续加大人才队伍的建设,以引进人才和培养人才为基础,持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实现人才队伍的年轻化和专业化。提升干部管理能力,进一步完善新员工的专项培养体系及关键人才的培养机制。此外,在考核及激励机制优化方面,公司将持续推动激励机制的完善,通过设置绩效奖励和股权激励等方式鼓励研发人员技术创新,并对创新性强的研发成果给予奖励,调动员工积极性,保证技术创新的持续性和高效性。
5.公司治理方面公司将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不断增强各专业委员会对公司治理的促进作用,加强“关键少数”人员的履职培训。公司将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持续完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增强风险管控能力,促进公司规范高效运作。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持续关注投资者保护工作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情况,为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奠定基础。
本议案已于2025年4月17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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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肖继辉、刘族兵、彭文平、张燕琴)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报告期内,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肖继辉、刘族兵、彭文平、张燕琴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已向公司董事会进行了2024年度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肖继辉)》《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族兵)》《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文平)》《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燕琴)》。现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报告。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肖继辉、刘族兵、彭文平、张燕琴
2025年4月30日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4年度,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本着为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定期对公司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检查,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有效监督,切实维护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规范健康发展。现将2024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成员变动情况2024年7月,公司第二届董监高任期届满,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1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并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在股东大会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后,经全体董事、监事同意,豁免了对此次会议的通知时限要求,于同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徐浩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计召开了
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会议名称 | 召开时间 | 会议决议 |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2024年1月3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2024年1月8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二届监事会第 | 2024年3月15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二十八次会议
二十八次会议 | ||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2024年4月8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2024年4月16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 2024年6月20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4年7月8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4年7月18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4年8月20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4年10月11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4年10月21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4年12月29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二、监事会履行职责的情况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股东大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了忠实、勤勉义务,在执行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体系、定期报告等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财务管理规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内部控制情况
2024年度,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治理及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了保证。
(四)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情况,未发生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
2024年,公司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未发生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2025年工作计划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认真贯彻《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监事会成员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学习,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与董事会一起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确保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执行,防范和降低公司风险,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议案已于2025年4月17日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年度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ZI1012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2024年度主要会计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51.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65.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56.89%,主要由于通讯连接器市场需求旺盛,公司订单增加,且新产品实现量产,进一步提升盈利水平。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营业收入 | 1,031,666,436.43 | 682,664,235.03 | 51.12 | 839,118,210.5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0,336,433.07 | 66,570,396.43 | 65.74 | 168,466,945.6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92,696,296.67 | 59,083,894.28 | 56.89 | 157,273,891.7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6,472,820.59 | 79,922,457.71 | 45.73 | 88,016,860.51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804,443,889.58 | 1,726,908,066.08 | 4.49 | 1,731,165,036.35 |
总资产 | 2,176,381,723.94 | 1,950,134,250.55 | 11.60 | 2,016,948,907.65 |
二、公司2024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均较上年同期增长66.6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较上年同期增长55.81%,主要原系公司主要产品市
场需求旺盛,公司盈利能力保持向好发展。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0 | 0.48 | 66.67 | 1.3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80 | 0.48 | 66.67 | 1.3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7 | 0.43 | 55.81 | 1.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03 | 3.86 | 增加2.17个百分点 | 19.6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06% | 3.43 | 增加1.63个百分点 | 18.35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8.87 | 10.65 | 减少1.78个百分点 | 7.81 |
三、公司2024年度主营业务分析
(一)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状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031,666,436.43 | 682,664,235.03 | 51.12 |
营业成本 | 748,852,608.78 | 496,159,060.03 | 50.93 |
销售费用 | 13,332,298.15 | 13,040,559.67 | 2.24 |
管理费用 | 75,925,805.76 | 55,731,569.80 | 36.23 |
财务费用 | -4,026,386.64 | -20,538,225.09 | 80.40 |
研发费用 | 91,524,820.91 | 72,684,643.36 | 25.9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6,472,820.59 | 79,922,457.71 | 45.7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2,652,491.15 | -486,393,091.66 | 54.2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246,252.28 | -146,766,315.44 | 63.72 |
根据《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文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2023年合并利润报表的销售费用调减2,097,715.17元,营业外支出调减2,354,272.50元,相应调增营业成本4,451,987.67元。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AI高速发展,通讯市场需求旺盛,通讯连接器业务增长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增长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销售费用较为平稳;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公司业务增长及股权激励带来管理费用增长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银行定期存款减少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研发人数增加且研发设备折旧摊销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带来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募集资金-通讯连接器项目基建等基本完成本期投入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没有可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四、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单位:元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62,712,869.45 | 2.88 | 216,412,049.89 | 11.10 | -71.02 | 上期期末定增资金中定期存单到期,现金余额较大,本期期末现金理财较大,现金余额小 |
应收票据 | 408,875.52 | 0.02 | 52,089.42 | 0.00 | 684.95 | 主要系上期期末该项数据基数较小,变动比例波动大所致 |
应收账款 | 399,175,459.63 | 18.34 | 273,250,034.17 | 14.01 | 46.08 | 主要系本报告期销售收入增长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13,369,206.56 | 0.61 | 20,426,229.88 | 1.05 | -34.55 | 主要系报告期内银行汇票余额减少所致 |
预付款项
预付款项 | 2,070,063.91 | 0.10 | 1,355,753.47 | 0.07 | 52.69 | 主要系本报告期营业收入增加,向供应商预付货款、工程预付款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7,414,321.13 | 0.34 | 2,558,669.96 | 0.13 | 189.77 | 主要系报告期内企业押金保证金、应收出口退税增加所致 |
固定资产 | 588,632,214.28 | 27.05 | 443,964,508.10 | 22.77 | 32.59 | 主要系报告期内购置新设备、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
在建工程 | 154,590,081.60 | 7.10 | 116,486,478.50 | 5.97 | 32.71 | 主要系募集资金的在建项目持续投入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10,803,553.25 | 0.50 | 18,107,969.89 | 0.93 | -40.34 | 主要系报告期租赁资产厂房计提折旧所致。 |
无形资产 | 132,690,647.62 | 6.10 | 74,222,333.70 | 3.81 | 78.77 | 主要系长沙子公司的土地所有权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9,335,669.56 | 0.89 | 63,273,995.47 | 3.24 | -69.44 | 主要系长沙子公司预付土地款转土地使用权所致 |
应付账款 | 214,164,403.57 | 9.84 | 115,885,551.34 | 5.94 | 84.81 | 主要系报告期内业务增加,采购量随之增加所致 |
合同负债 | 1,578,458.77 | 0.07 | 2,230,509.46 | 0.11 | -29.23 | 主要系上期期末基数小,变动比例波动大 |
应付职工薪酬 | 36,399,965.35 | 1.67 | 25,213,886.42 | 1.29 | 44.36 | 主要系报告期内业务增加,员工人数增加所致 |
应交税费 | 5,757,751.91 | 0.26 | 2,612,680.28 | 0.13 | 120.38 | 主要系报告期应纳税所得额增加(销售收入增长),计提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相应增加 |
其他应付款 | 10,644,026.68 | 0.49 | 6,775,263.89 | 0.35 | 57.10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增加,待结算费用增加 |
所致
所致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417,788.97 | 0.20 | 7,529,191.42 | 0.39 | -41.32 | 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4,801,804.14 | 0.22 | 3,311,828.78 | 0.17 | 44.99 | 主要系上期期末基数小,变动比例波动大 |
租赁负债 | 7,134,708.80 | 0.33 | 11,110,222.14 | 0.57 | -35.78 | 主要系租赁厂房剩余租赁期的减少所致 |
预计负债 | 356,396.60 | 0.02 | 3,368,235.30 | 0.17 | -89.42 | 主要系根据历史数据降低了预计负债的计提比例所致 |
递延收益 | 85,068,284.43 | 3.91 | 43,127,427.32 | 2.21 | 97.25 | 主要系长沙子公司收到金额较大的政府补助所致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614,245.14 | 0.07 | 2,061,388.12 | 0.11 | -21.69 | 主要系固定资产处置减少,高新技术企业购置设备、器具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金额所致 |
本议案已于2025年
月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内部控制管理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于2025年4月17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议案六: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0,336,433.07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60,130,658.3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2024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38,729,646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9,364,823.00元(含税),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2.87%,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金额。
本议案已于2025年4月17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议案七:
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编制完成。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关于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I10128号),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出具《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本议案于2025年
月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5-009)。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
议案八: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
2024年度,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工资和奖金等组成,并依据其所处岗位、工作年限、绩效考核结果等确定,不领取董事津贴。独立董事的薪酬由公司参照资本市场中独立董事薪酬的平均水平予以确定。经核算,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序号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税前薪酬(万元) |
1 | 王成海 | 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74.51 |
2 | 孔垂军 | 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核心技术人员 | 49.23 |
3 | 许辉 | 董事(任期届满离任) | 3.3 |
4 | 刘族兵 | 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 | 3.3 |
5 | 肖继辉 | 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 | 3.3 |
6 | 徐孝新 | 副总经理(任期届满离任) | 27.93 |
7 | 朱圣根 | 副总经理(任期届满离任)、核心技术人员 | 47.06 |
8 | 陈公平 | 财务总监 | 36.55 |
9 | 王晓兰 |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41.3 |
10 | 罗宏国 |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就任副总经理) | 39.15 |
11 | 黄遵伟 | 董事(报告期内就任) | 23.94 |
12 | 余松林 | 董事、副总经理(报告期内就任) | 16.1 |
13 | 彭文平 | 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就任) | 3.3 |
14 | 张燕琴 | 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就任) | 3.3 |
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报酬标准为7.4万元/年(税前),不另行发放津贴;其为公司履职发生的费用可参照公司《差旅费报销实施细则》报销。
2、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工资和奖金等组成,并依据其所处岗位、工作年限、绩效考核结果等确定,不领取董事津贴。另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履职发生的费用按照公司《差旅费报销实施细则》报销。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于2025年4月17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时,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鉴于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议案九:
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4年度监事薪酬确认:
2024年度,在公司任职的监事薪酬由工资和奖金等组成,并依据其所处岗位、工作年限、绩效考核结果等确定,不领取监事津贴。经核算,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情况如下:
序号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税前薪酬(万元) |
1 | 袁志华 | 监事主席(任期届满离任) | 6.51 |
2 | 王成涛 | 监事((任期届满离任) | 7.94 |
3 | 徐浩 | 监事主席(报告期内由监事就任监事主席) | 12.63 |
4 | 王晓东 | 监事(报告期内就任) | 5.12 |
5 | 黄士悦 | 监事(报告期内就任) | 6.66 |
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薪酬由工资和奖金等组成,并依据其所处岗位、工作年限、绩效考核结果等确定,不领取监事津贴,其为公司履职发生的费用按照公司《差旅费报销实施细则》报销。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于2025年4月17日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审议时,全体监事均为关联监事,本议案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0日
议案十: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为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授权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数量的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三)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四)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五)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六)限售期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七)募集资金用途公司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八)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九)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做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事项转让授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
(十)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于2025年4月17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议案十一: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
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申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前提条件下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的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及持续发展需求。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
三、中期分红的授权安排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下和金额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具体方案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具体实施利润分配。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五、授权期限为自本议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于2025年4月17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