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人作为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任职期间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独立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发展情况,准时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2024年12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及时选举了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叶忠明教授和王珏教授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和刘振教授被选举为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独立董事2名。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燕铁斌,1956年出生,康复科学博士,教授,主任医师,博士生导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康复医学科前主任,中国康复医学会副会长,中国康复医学会标准工作委员会主任,国家卫生健康委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康复医学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广东省康复医学会名誉会长,广东省康复与养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2024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均未持有公司股份,均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前5名股东企业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本人
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等无重大业务往来,未为其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及表决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8次董事会;其中,本人列席1次股东大会,亲自出席一次董事会。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2024年,本人对任期内董事会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全部表决通过。
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董事会 |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
应参加次数 | 实际出席情况 | |||||
亲自出席 | 委托 | 缺席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
燕铁斌 | 1 | 1 | 0 | 0 | 否 | 1 |
2、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应出席的董事会专门会议,其中审计委员会2次,提名委员会1次。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勤勉尽责,积极召集和参加相应专门委员会会议。
3、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作为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并列席股东大会。在董事会和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本人对会议相关审议事项
进行较为全面的调查和了解,并在必要时向公司进行问询,公司能够积极配合并及时进行回复。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本人就审议事项与其他董事进行充分讨论,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2024年度,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现场工作期间,本人与公司审计部保持沟通,并就审计部相关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提高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成效,推动公司持续完善内部审计工作。
2024年度,本人就公司年度报告审计等事宜,与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部、审计部等进行沟通,就审计时间安排、工作方案等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照约定时间提交审计报告,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大会等途径,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现场考察与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管理、研发及商业化进展以及内部控制等;我们注重加强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密切联系,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
此外,本人也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报道及舆论情况,及时掌握公司动态并向公司提出规范性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配合,在相关会议召开前,按照规定提供议案及相关材料,充分保证了公司独立董事的知情权;现场工作期间,提供办公场所等,为本人的独立工作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何永正、郭军玲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3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和表决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024年任期内,本人就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同公司财务部等进行沟通,重点关注价格公允性、交易必要性等方面,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作价公允,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二)公司及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严格履行各项承诺,不存在违反、变更或豁免承诺履行的情况。
(三)针对被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4年度,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度,公司披露了《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本人任职前,审阅、重点关注以上事项;本人任职后,就相关内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各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等情况,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本人任职后,就公司年度报告审计等事宜,与会计师事务所等进行沟通,就审计时间安排、工作方案等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照约定时间提交审计报告,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金宏峰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金宏峰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本人在认真审阅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的资料后,认为:公司聘任财务负责人的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财务总监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或条件的有关规定,具有履行相应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4年度,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4年12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
2024年12月19日,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何永正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郭军玲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聘任金宏峰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本人任职后,关注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的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决策程序及确定依据符合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的发展阶段,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任职期间内,本人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核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在促进公司科学决策和规范经营方面,以及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方面,特别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5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以及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强化对社会公众股东的保护意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给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燕铁斌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