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出席监事占应出席人数的100%。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
律法规以及《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及归属数量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授予及归属数量进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及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及归属数量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