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杭州柯林: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7-12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陆俊英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陆俊英女士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本次选举完成后,变更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构成人员不变。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附件:

陆俊英女士:197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商管理专业。2006年

月至2015年

月,任杭州柯林电力设备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工会主席;2015年12月至2021年12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21年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任杭州新方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杭州传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截至目前,陆俊英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39,9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8%,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