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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柯林: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3

证券代码:688611 证券简称:杭州柯林 公告编号:2025-015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

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未来发展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切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的《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的扣非后净利润为7,038.69万元,比2019-2021年度平均扣非后净利润下降23.66%,未达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以2019-2021年度平均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的业绩考核目标条件,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公司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因利益相关,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3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验,符合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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