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第3—10页
三、附件……………………………………………………………第11—15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11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12页
(三)本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完备证明材料………………第13页
(四)签字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第14-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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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497号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柯林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25年2月28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杭州柯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杭州柯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杭州柯林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杭州柯林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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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杭州柯林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杭州柯林公司截至2025年2月28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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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25年2月28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7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同时进行,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3,975,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3.44元,共计募集资金467,324,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8,619,192.45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18,704,807.55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7,503,679.23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91,201,128.3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46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2月28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注] | 2025年2月28日余额 | 备注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 | 1202020029800116942 | 41,870.48 | 13,008.37 | 活期存款 |
| 浙商银行杭州延安路支行 | 3310011610120100028158 | 129.48 | 活期存款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 1202020729920588812 | 已销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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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注] | 2025年2月28日余额 | 备注 |
| 限公司杭州解放路支行 | ||||
| 合计 | 41,870.48 | 13,137.85 |
[注]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2,750.37万元,系减除的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变更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9,120.11万元低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51,277.57万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投资额进行调整,调整后,投资项目“电力设备数字化智能化建设项目”由原先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35,419.48万元调整为28,620.11万元,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原先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9,858.09万元调整为4,500.00万元,投资项目“补充营运资金项目”保持不变。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1.49万元,以及置换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288.10万元(不含增值税),共计置换1,319.59万元。上述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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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关于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4185号)。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因该项目主要为建设集技术研发、功能试验、人才培养、大数据中心等为一体的电力智能化设备研发试验平台,以提升公司在电力物联网领域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从而提高公司产品的盈利能力和市场占有率,故其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补充营运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因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3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余额为2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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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3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1,000万元(含21,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由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外部客观环境的影响,项目的建设进度较预计有所延迟,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投资项目“电力设备数字化智能化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3年3月延期至202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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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51,277.57 | 39,120.11 | 28,324.09 | 51,277.57 | 39,120.11 | 28,324.09 | -10,79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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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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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业资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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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共15页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 ||||
| 序号 |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执业证书编号 | 备案公告日期 |
| 1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000051421390A | 11000243 | 2020/11/02 |
| 2 | 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8MA007YBQ0G | 11010274 | 2020/11/02 |
| 3 |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20855463270 | 11000010 | 2020/11/02 |
| 4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000599649382G | 11000241 | 2020/11/02 |
| 5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8590676050Q | 11010148 | 2020/11/02 |
| 6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8590611484C | 11010141 | 2020/11/02 |
| 7 |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1000005587870XB | 31000012 | 2020/11/02 |
| 8 |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20200078269333C | 32020028 | 2020/11/02 |
| 9 |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4401010827260072 | 44010079 | 2020/11/02 |
| 10 | 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440101MA9UN3YT81 | 44010157 | 2020/11/02 |
| 11 |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701000611889323 | 37010001 | 2020/11/02 |
| 12 |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50100084343026U | 35010001 | 2020/11/02 |
| 13 |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50805090096 | 11000154 | 2020/11/02 |
| 14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10101568093764U | 31000006 | 2020/11/02 |
| 15 |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201160796417077 | 12010023 | 2020/11/02 |
| 16 |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440300770329160G | 47470029 | 2020/11/02 |
| 17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100000609134343 | 31000007 | 2020/11/02 |
| 18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20854927874 | 11010032 | 2020/11/02 |
| 19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856949923XD | 11010130 | 2020/11/02 |
| 20 |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10106086242261L | 31000008 | 2020/11/02 |
| 21 | 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91440300770332722R | 47470034 | 2020/11/02 |
| 22 |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510500083391472Y | 51010003 | 2020/11/02 |
| 23 |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20000085046285W | 32000026 | 2020/11/02 |
| 24 | 唐山市新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911302035795687109 | 13020011 | 2020/11/02 |
| 25 |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200000831585821 | 32000010 | 2020/11/02 |
| 26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300005793421213 | 33000001 | 2020/11/02 |
| 27 | 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80896649376 | 11000374 | 2020/11/02 |
| 28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85923425568 | 11010150 | 2020/11/02 |
| 29 |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61013607340169X2 | 61010047 | 2020/11/02 |
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kjb/sjypgjgba/202011/t20201102_3855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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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叶贤斌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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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苗洹滔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