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88606 证券简称:奥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36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30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跃灿先生主持召开,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监事会全体成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后认为:
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利于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进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事项。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