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年4月
目 录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5议案1: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5议案2: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6议案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7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次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中介机构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有序进行,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进行会议登记,以核实股东资格。会议开始后,现场会议登记将终止,会议主持人将宣布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了顺利参加会议,建议股东提前30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并按规定出示会议登记所需资料办理会议登记。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五、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14点30分正式开始,要求发言的股东应按照会议议程,经主持人许可后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大会的主要议题,简明扼要。
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但对于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内幕消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问题,主持人及其指定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
六、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对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提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
七、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票清点工作由四人参加,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推选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和一名律师组成,负责计票、监票。
八、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九、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住宿,以维护其他广大股东的利益。
十、公司董事会聘请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二、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等有关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5-018)。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5年4月23日 14点30分
(二)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文曲路8号 办公楼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网络投票时间
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4月23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5年4月23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2 |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六)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提问
(七)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二)现场会议结束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1:《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与会委员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议案2:《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促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制定《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有利于保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与会委员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议案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并以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基准,最终确定实际授予价格,但不得低于首次董事会确定的授予价格;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激励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前,将已离职(或将离职)员工原获授限制性股票份额或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或在其他首次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调整为预留权益,且调整后的预留授予权益不得超过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20%;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归属数量进行审查,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及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
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与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10)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