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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合光能:《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赵春光、黄宏彬、非独立董事陈爱国,其中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赵春光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5次会议,会议的组织、召开及表决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各次会议,会议议案全部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召开时间审议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2024.1.12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2024.4.81、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含内部控制)审计项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文件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2024.4.241、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8、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9、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10、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11、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2024.8.29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2024.10.29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评估,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容诚参与审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受聘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检查了公司的内部审计计划,督促公司按照工作计划认真执行,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管理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审计部门、财务部门、董事会办公室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尽职尽责的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强化对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

沟通的协调。重点对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内部控制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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