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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海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8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海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下午15:00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7日通过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时限。召集人卢国建先生已在董事会会议上就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说明,全体董事无异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卢国建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提前通知的议案》

同意豁免董事会未提前3天通知全体董事,并认可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至2022年7月24日累计回购股份1,071,844股,占公司总股本142,425,592股的比例为0.75%,其中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69.28元/股、最低价为45.6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018,526.1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根据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以下简称“本公告”),公司将于本公告披露的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本公告披露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为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公司拟对回购股份1,071,844股进行减持。公司本次减持回购股份收回资金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补充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最终实际减持股份数量以公司后续披露的公告为准。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特此公告。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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