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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志软件: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2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四月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议案一 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7议案二 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8议案三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9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保障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保证股东大会的议事效率,确保本次股东大会如期、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以及《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股东大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召集人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应当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股东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进入会场。

四、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权利。如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欲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向大会会务组登记。会上会议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或提问应与本次会议

议题相关,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会议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表决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取。

九、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十二、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11日(星期五)上午10时00分

2、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388弄5号楼5楼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11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1、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现场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休会,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本议案已经2025年3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议案二

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促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2025年3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议案三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

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

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激励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前,将已离职(或将离职)员工原获授

限制性股票份额或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或在其他首次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调整为预留权益,且调整后的预留授予权益不得超过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20%;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归属数量进行审查,并同

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及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与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10)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

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本议案已经2025年3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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