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分配情况
序号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 |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
1 | 周海波 | 中国 | 董事 | 38.00 | 1.90% | 0.09% |
2 | 陈坤 | 中国 | 董事会秘书 | 38.00 | 1.90% | 0.09% |
3 | 王育贵 | 中国 | 财务总监 | 26.00 | 1.30% | 0.06% |
4 | 方光武 | 中国 | 核心技术人员 | 26.00 | 1.30% | 0.06% |
小计 | 128.00 | 6.40% | 0.32% | |||
二、其他激励对象 | ||||||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16人) | 1,772.00 | 88.60% | 4.43% | |||
三、预留部分 | 100.00 | 5.00% | 0.25% | |||
合计 | 2,000.00 | 100.00% | 5.00% |
注:1、在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前,激励对象已离职(或将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拟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授权董事会进行相应调整,将未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直接调减或在其他首次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调整为预留权益,且调整后的预留授予权益不得超过本次授予权益总额20%。
2、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
4、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5、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
息。
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情况
激励对象职务 | 激励对象人数(人) | 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 116 | 1,772.00 | 88.60% | 4.43% |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