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我们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恪尽职守,积极勤勉,切实发挥监督指导作用。现将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王秀芬女士、卢贤榕女士、非独立董事胡海先生,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王秀芬女士担任。
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完成了第二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并成立了新一届专门委员会,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于增彪先生、卢贤榕女士、非独立董事陈驰华先生,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于增彪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全部议案均通过,具体如下:
会议 | 召开日期 | 审议事项 | 决议情况 |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 | 2022/3/11 | 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 一致同意 |
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一致同意 | ||
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一致同意 | ||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一致同意 | ||
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一致同意 |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一致同意 | ||
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一致同意 | ||
关于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一致同意 | ||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 | 2022/4/27 |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 一致同意 |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 | 2022/8/26 |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一致同意 |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一致同意 | ||
关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 一致同意 | ||
关于《公司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 一致同意 | ||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一致同意 | ||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 | 2022/10/26 |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 一致同意 |
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一致同意 | ||
关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 一致同意 | ||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 | 2022/12/12 | 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 一致同意 |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对公司审计工作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勤勉、审慎、尽责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检查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召开与审计师事务所进行年报审计沟通会,就相关审计事项进行充分沟通,要求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结合实际制定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督促按照工作计划认真执行。年度末,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总结,检查了审计问题的整改。2022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审议了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认为公司各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
成果,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公司的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法规规定要求指导公司审计部组织开展内控体系建设,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和内控流程的完善给予了指导。经过努力,公司内控制度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公司不断在内控框架下进一步细化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内控流程,使得内控体系建设取得良好成效,能够有效控制相关经营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纪审部、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有效促进内部审计工作优化,发挥监督职能。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等其他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经营
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结算,不存在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的情况,亦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七)审议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分别对公司2021年度和2022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2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强化对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
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促进公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