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证券代码:688586 证券简称:江航装备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零二二年四月
目录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2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4
议案一: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4
议案二: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2
议案三: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15
议案四: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22议案五: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28议案六: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29
议案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30
议案八: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33
议案九:关于公司2022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 38议案十: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 41议案十一:关于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43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配合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本次会议议程有关人员及会务工作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影响股东大会秩序和损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按规定加以制止。
三、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等证件现场办理签到手续,未签到登记的股东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四、与会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影响大会的正常程序或者会议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要求发言的股东应在会议开始前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大会秘书处按股东持股数排序发言,股东发言时应向大会报告所持股数和姓名,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有关,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本次股东大会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和两名见证律师参加计票、监票,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由主持人公布表决结果。
六、会议期间,参会人员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至静音或关机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4月7日(星期四) 下午14:00
2. 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区延安路35号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集人: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宋祖铭先生
5.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7日至2022年4月7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 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
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 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 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 |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 |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 |
4 | 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5 | 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6 |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
7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8 | 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9 | 关于公司2022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 √ |
10 |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 √ |
11 | 关于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六)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 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 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
(十)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十二) 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 会议结束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年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管理层及各级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勤勉尽责,认真依法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权,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运作。同时,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目标,董事会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经营目标与任务,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1年主要经营情况
2021年公司牢固贯彻“强军、立产、增效、共享”发展理念,聚焦航空主业和非航空防务业务,深度发掘市场订单,保证产品履约交付,狠抓“降本、提质、增效”,坚持强化能力建设,提升核心竞争能力,坚持拓展市场,打造效益增长支点,坚持深化改革,释放价值创造活力,坚持创新赋能,提升运营管理水平,经营发展质量得到稳步提升。
2021年,航空业务积极推进研发体系变革,优化项目分层分级管理能力,优化生产业务流程,不断完善柔性单元信息化,进一步推进精益生产。持续推动采购流程优化,逐步实现军品任务均衡生产。同时,加强市场开发拓展,航空产品实现收入59,916.73万元,占营业收入62.85%,同比增长18.92%。
2021年,特种制冷业务跟踪主机厂所“十四五”在研、预研项目,夯基础、强管理、扬长项、补短板,加强对海军主战舰艇调温设备的市场攻关,全年特
种制冷业务实现收入23,163.41万元,占营业收入24.30%,同比增长11.37%。
2021年,积极推进航空装备全寿命周期服务保障,开发发动机领域高附加值产品市场、承接轨道交通制氧机项目、自主研制氧气设备试验器,挖潜维修业务市场,全年维修及其他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2,248.59万元,占营业收入
12.85%,同比增长2.81%。
2021年,公司按照“核心技术能力加速建设,战略重点产业加速拓展,市场体制机制加快推进”的思路,构建“小核心、大协作、专业化、开放型”的高质量发展的军民融合产业格局,推进氧气系统机电一体化,实施重要科研项目的风险激励政策,加快核心产品技术攻关。加速民机氧气系统、燃油惰性化防护系统等技术研制项目,拓展新兴市场,为公司“十四五”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二、2021年董事会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制度建设情况
2021年,公司制定和修订了《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股东大会向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董事会向股东报告的工作制度》、《总经理对董事会报告的工作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并根据监管要求持续进行修订和完善,形成了权责明确、互相协调、互相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与机制。
(二)董事会运转情况
1.2021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具体如下:
会议届次 | 会议时间 | 会议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1/1/20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
关于选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1/2/22 |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1/3/12 |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关于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1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 ||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董事会关于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 ||
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 ||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 ||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 ||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
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1/4/27 |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1/5/31 | 关于制定公司经理层成员绩效、薪酬、契约化管理相关办法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1/8/30 | 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
关于修订《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1/10/26 |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1/12/29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关于制定《股东大会向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 ||
关于制定《董事会向股东报告的工作制度》的议案 | ||
关于制定《总经理对董事会报告的工作制度》的议案 | ||
关于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 ||
关于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的议案 | ||
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 ||
关于制定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相关办法的议案 | ||
关于公司“十四五”及2035年中长期总体发展规划的议案 | ||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所有董事均严格按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依法合规、诚信、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从公司长远持续发展出发,以维护股东利益为立足点,认真负责地审议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做出了重要决策。独立董事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依据其专业知识及独立判断,独立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重大事项均发表了认可或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董事会共提请召开2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会议时间 | 会议议案 |
2020年年度股东会 | 2021/4/20 |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
关于公司2021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 ||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 ||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9/17 |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关于选举胡忠俊先生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
关于修订《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平等对待全体股东,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合规有序;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组织实施股东大会交办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3.2021年,董事出席全部董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宋祖铭 | 否 | 8 | 8 | 8 | 0 | 0 |
蒋耘生 | 否 | 8 | 8 | 8 | 0 | 0 |
胡海 | 否 | 8 | 8 | 8 | 0 | 0 |
邓长权 | 否 | 8 | 8 | 8 | 0 | 0 |
昝琼 | 否 | 8 | 8 | 8 | 0 | 0 |
孙习彦 | 否 | 8 | 8 | 8 | 0 | 0 |
王秀芬 | 是 | 8 | 8 | 8 | 0 | 0 |
卢贤榕 | 是 | 8 | 8 | 8 | 0 | 0 |
樊高定 | 是 | 8 | 8 | 8 | 0 | 0 |
(三)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1年各专门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相关工作,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1. 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会议2次,审议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投资计划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十四五”及2035年中长期总体发展规划的议案》,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结合公司的情况及行业发展的状况,对公司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提出了合理建议。
2.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5次,对公司定期报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审阅,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进行了监督与评估,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并对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工作进行了评估,并积极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3.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会议1次,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为保障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4.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会议3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保障董监高权益,促进董监高合规履职。审议了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相关管理办法,建立经营层激励约束机制,调动经营
层成员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四)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情况
2021年公司认真组织落实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强化责任管理与业绩考核,制定经理层成员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编码链接的考核目标,涵盖经济效益类、军工任务保障类、创新驱动类、供给侧改革类等指标的考核体系,并对不同分管领域经理层成员,抓住关键岗位职责,实施“一人一表”的差异化考核方式,有效激发经理层成员的干劲与活力。
(五)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情况
2021年公司按照“强内控、防风险、促合规”的原则持续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持续梳理现行制度,查漏补缺,全年公司各部门新增制度12个、修订制度23个,及时将法律法规及上级监管要求落实到各项制度中。
(六)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2021年,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严格规范信息披露事宜,披露文件75份,均符合相关要求,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报刊、网站披露相关文件,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了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用性。
(七)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2021年,在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上,公司注重推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质量,以期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面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以便于广大投资者的积极参与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决策;召开年度和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制作小视频形象解读年报,接受机构投资者、证券分析师来访调研共计25场次,200余家投资机构。通过投资者电话、投资者邮箱、投资者互动平台、现场调研等多种渠道对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做出
及时的回答与沟通,以便于投资者快捷、全面获取公司信息。报告期内在上证e互动平台上及时回复投资者问答,形成良好的沟通关系,为公司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三、董事会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在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指引下,公司董事会将续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领导管理团队,保持战略定力、把握发展定位、统筹发展目标、谋划发展路径、增强风险意识和机遇意识,树立底线思维,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着力构建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资本化运作和产业发展、自主创新和对外合作、能力提升和数智建设、航空强国与幸福江航相结合的新发展格局,开创“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具体做好以下方面工作:一是扎实做好董事会建设工作,科学高效决策公司重大事项;二是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促进公司内部治理持续完善,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和治理水平;三是加强董事培训工作,密切关注相关政策法规变动,积极参加各类培训,依法合规履职;四是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依法维护投资者权益,传递公司价值;五是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多渠道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和交流,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特此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7日
议案二: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年,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对公司在生产经营、财务运作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等都积极参与了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经营规范运作水平的提高。现将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1年,监事会共召开5次监事会会议,具体如下:
会议届次 | 会议时间 | 会议议案 |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1/1/20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1/3/12 |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 ||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1/4/27 |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1/8/30 | 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 ||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1/10/26 |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
二、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一)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决策程序、公司内部控制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公正、透明,切实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有效运行,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财务制度执行等进行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严格,各项财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严格执行,未发现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和资产流失情况。
(三)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监督和核查了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事项,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关联交易审批程序遵循了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合理有据、客观公允,并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按《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况。
(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已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经营管理的
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公司出具的《2021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合理、有效。
(六)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监事会成员积极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监事会没有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七)监事会自身建设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程序,提名新监事,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顺利完成监事选举工作,确保监事会成员数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监事持续合法履职义务。
三、监事会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继续忠实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进一步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完善和高效运行;监事会将持续依法依规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顺利完成监事换届工作,确保监事合法合规运作;同时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拓宽知识领域、提高业务水平,勤勉谨慎、踏实认真,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特此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7日
议案三: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们作为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年度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审计委员会委员:王秀芬、卢贤榕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卢贤榕、樊高定
战略委员会委员:樊高定
提名委员会委员:卢贤榕、王秀芬
(三)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1.公司独立董事王秀芬简历
王秀芬,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专业,研究生学历,教授。1986年7月至2000年1月,在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财务管理系及会计学系从事教学工作;2001年1月至2019年1月,历任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会计学系专业会计教研室主任、会计学系副主任、会计学院院长。2016年1月至2017年2月,担任中航机电独立董事;2019年1月至今,在郑州航空
工业管理学院商学院从事会计教学工作; 2020年9月至今,担任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4月至今,担任中国商业会计学会常务理事;2021年6月至今,担任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7月至今,担任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21年12月至今,担任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6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公司独立董事卢贤榕简历
卢贤榕,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律专业,研究生学历。2000年7月至2009年12月,历任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专职律师。2009年12月至今,担任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负责人;2017年1月至今,担任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2021年11月至今,担任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22年1月至今,担任科大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6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3.公司独立董事樊高定简历
樊高定,194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制冷与低温技术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77年9月至1991年9月,历任合肥通用机械研究所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室主任;1991年9月至2009年10月,历任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副所长、所长、院长;2009年10月至2018年11月,担任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2018年11月至今,担任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名誉理事长;2019年6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四)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和2次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对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出席次数 | |
王秀芬 | 8 | 8 | 8 | 0 | 0 | 否 | 2 |
卢贤榕 | 8 | 8 | 8 | 0 | 0 | 否 | 2 |
樊高定 | 8 | 8 | 8 | 0 | 0 | 否 | 2 |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1年度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的会议共计11次,其中战略委员会2次,审计委员会5次,提名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次,均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我们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沟通、了解和指导工作,重点对公司经营状况、高层人员安排、财务、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电话或邮件,与公司的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我们独立董事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加强沟通,保证我们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能对我们关注的问题及时回复并改进、落实,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1年,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建言献策,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3月1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1年8月3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核查,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在交易的必要性和定价的公允性方面均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要求。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严格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审议担保事项,并在决议的授权范围内具体实施,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1年4月20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全资子公司合肥天鹅制冷科技有限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由公司提供相关担保,并授权公司及天鹅制冷管理层负责实施。截至2021年末,公司对外担保的余额为0,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上述对外担保均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需求,符合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经核查,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公司的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3月1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年8月3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认真审核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
2021年2月2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核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所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任职要求。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江航装备2020年年度业绩预告的公告》《江航装备2020年度业绩快报公告》,2020年度实际业绩实现情况未出现超出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披露的范围。
(六)聘请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1年8月30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因原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期届满,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和审计需要,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1年3月1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上述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红利金额占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的重视,保障了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性、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各专门委员会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能够遵守对公司忠实和勤勉的原则,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经验,切实发挥了各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重要作用。
(十二)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运作规范、有效,制度健全,目前不存在需予以改进的其他重要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年,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保持良好有效的沟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2022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此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秀芬、卢贤榕、樊高定
2022年4月7日
议案四:
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2021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的反映了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财务报表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大华审字[2022]00476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2021年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增减变动幅度(%) |
营业收入 | 95,328.73 | 83,097.35 | 14.7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3,116.43 | 19,388.00 | 19.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0,051.16 | 15,698.76 | 27.7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7 | 0.56 | 1.7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57% | 15.04% | 下降3.47个百分点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134.05 | 21,308.16 | 50.81 |
项目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增减变动幅度(%) |
总资产 | 348,505.94 | 298,705.58 | 16.6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08,432.40 | 193,011.62 | 7.99 |
三、2021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分析
(一)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情况
1、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348,505.94万元,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期报告数 | 上年同期数 | 同比变动(%)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货币资金 | 97,877.32 | 28.08 | 129,652.74 | 43.40 | -24.51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3,000.00 | 15.21 | - | - | - |
应收票据 | 7,944.29 | 2.28 | 8,265.84 | 2.77 | -3.89 |
应收账款 | 34,392.08 | 9.87 | 36,874.37 | 12.34 | -6.73 |
应收款项融资 | 1,318.2 | 0.38 | 2,322.58 | 0.78 | -43.24 |
预付账款 | 9,112.24 | 2.61 | 1,697.82 | 0.57 | 436.70 |
其他应收款 | 810.43 | 0.23 | 882.32 | 0.30 | -8.15 |
存货 | 68,546.15 | 19.67 | 40,587.22 | 13.59 | 68.89 |
其他流动资产 | 6,041.29 | 1.73 | 8,158.01 | 2.73 | -25.95 |
长期股权投资 | 1,140.88 | 0.33 | 1,143.06 | 0.38 | -0.19 |
投资性房地产 | 251.22 | 0.07 | 257.34 | 0.09 | -2.38 |
固定资产 | 49,533.69 | 14.21 | 51,871.83 | 17.37 | -4.51 |
在建工程 | 2,614.40 | 0.75 | 2,628.87 | 0.88 | -0.55 |
使用权资产 | 320.70 | 0.09 | - | - | - |
无形资产 | 6,935.96 | 1.99 | 6,870.68 | 2.30 | 0.95 |
长期待摊费用 | 342.11 | 0.10 | 399.28 | 0.13 | -14.3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261.14 | 0.65 | 2,441.45 | 0.82 | -7.3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063.84 | 1.74 | 4,652.16 | 1.56 | 30.34 |
合计 | 348,505.94 | 100.00 | 298,705.57 | 100.00 | 16.67 |
变动较大的资产项目说明如下:
(1)交易性金融资产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2021年新增购买结构性存款。
(2)应收款项融资较上年同期减少43.24%,主要是期末票据到期兑付。
(3)预付账款较上年同期增加436.70%,主要是本年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4)存货较上年同期增加68.89%,主要是根据市场订单,提前备货、投产、交付。
(5)使用权资产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2021年执行新租赁准则,首次启用此科目核算。
(6)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同期增加30.34%,主要是本年固定资产投资增加所致。
2、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总额140,073.54万元,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期报告数 | 上年同期数 | 同比变动(%)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短期借款 | 261.70 | 0.19 | 4,000.00 | 3.78 | -93.46 |
应付票据 | 7,646.26 | 5.46 | 10,732.00 | 10.15 | -28.75 |
应付账款 | 45,111.85 | 32.21 | 34,742.45 | 32.87 | 29.85 |
合同负债 | 37,898.74 | 27.06 | 1,886.84 | 1.79 | 1908.58 |
应付职工薪酬 | 4,087.23 | 2.92 | 4,814.01 | 4.55 | -15.10 |
应交税费 | 225.99 | 0.16 | 247.19 | 0.23 | -8.58 |
其他应付款 | 4,387.25 | 3.13 | 4,577.19 | 4.33 | -4.15 |
一年内到期的流动负债 | 162.23 | 0.12 | - |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550.29 | 0.39 | 101.07 | 0.10 | 444.46 |
租赁负债 | 170.11 | 0.12 | - | - | - |
长期应付款 | -1,520.95 | -1.09 | 2,329.06 | 2.20 | -165.30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9,331.70 | 6.66 | 7,715.18 | 7.30 | 20.95 |
预计负债 | 451.12 | 0.32 | 1,216.35 | 1.15 | -62.91 |
递延收益 | 31,310.02 | 22.35 | 33,332.62 | 31.54 | -6.07 |
合计 | 140,073.54 | 100.00 | 105,693.96 | 100.00 | 32.53 |
变动较大的负债项目说明如下:
(1)短期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93.46%,主要是2021年末天鹅公司归还金融机构借款。
(2)合同负债较上同期增加1,908.58%,主要是本年预收部分客户采购款。
(3)一年内到期的流动负债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执行新租赁准则,将一年内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重分类至此科目。
(4)其他流动负债较上年同期增加444.46%,主要是子公司已背书但不能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增加。
(5)租赁负债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首次启用此科目,即租赁付款余额。
(6)长期应付款较上年同期减少165.30%,主要是科研研制任务增加,导致的科研费支出增加。
(7)预计负债较上年同期减少62.91%,主要是本期发生的售后服务费较大。
3、所有者权益结构及变动情况
2021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08,432.40万元,所有者权益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期报告数 | 上年同期数 | 同比变动(%)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股本 | 40,374.45 | 19.37 | 40,374.45 | 20.92 | 0.00 |
资本公积 | 122,534.75 | 58.79 | 122,534.75 | 63.49 | 0.00 |
其他综合收益 | -2,408.00 | -1.16 | -419.00 | -0.22 | -474.70 |
专项储备 | 2,703.00 | 1.30 | 2,353.48 | 1.22 | 14.85 |
盈余公积 | 4,732.17 | 2.27 | 2,705.27 | 1.40 | 74.92 |
未分配利润 | 40,496.03 | 19.43 | 25,462.67 | 13.19 | 59.04 |
合计 | 208,432.40 | 100.00 | 193,011.62 | 100.00 | 7.99 |
主要变动原因分析:
(1)其他综合收益较上期下降474.70%,主要是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金额变动。
(2)盈余公积较上年同期增加74.92%,主要是本年净利润增加,按照10%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增加所致。
(3)未分配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59.04%,主要是本年净利润增加所致。
(二)经营成果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5,328.73万元,同比2020年度增长14.72%,实现净利润23,116.43万元,同比2020年度增长19.23%。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期报告数 | 上年同期数 | 同比变动(%) |
一、营业总收入 | 95,328.73 | 83,097.35 | 14.72 |
减:营业成本 | 53,758.51 | 48,602.16 | 10.61 |
税金及附加 | 336.94 | 321.33 | 4.86 |
销售费用 | 2,434.09 | 2,360.11 | 3.13 |
管理费用 | 13,456.65 | 11,172.70 | 20.44 |
研发费用 | 5,108.29 | 5,107.57 | 0.01 |
财务费用 | -1,846.89 | -168.90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加:投资收益 | 47.82 | 476.33 | -89.96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资产减值损失 | 315.96 | 183.33 | 72.34 |
信用减值损失 | 79.34 | 1,175.07 | -93.25 |
其他收益 | 2,974.75 | 3,405.16 | -12.64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91 | -100.00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5,499.01 | 20,951.18 | 21.71 |
加:营业外收入 | 447.32 | 732.82 | -38.96 |
减:营业外支出 | 110.97 | 167.10 | -33.59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 25,835.36 | 21,516.90 | 20.07 |
减:所得税费用 | 2,718.93 | 2128.90 | 27.72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3,116.43 | 19,388.00 | 19.23 |
2021年度公司利润稳步提升,主要是本年收入增长及毛利率变动所致。
1.收入规模增长主要是主要系公司加强市场开发拓展,挖掘潜在客户,收入规模扩大,各业务板块收入均有增长。
2.本年收入规模较上年增长的同时毛利率水平也较上年增加2.10个百分点。副油箱产品本年销售结构发生变化,部分产品销售客户发生变化,毛利率较高的产品销售较多,毛利空间提升。
3.财务费用较上年减少,主要系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利息收入增加。
(三)现金流量情况
2021年,公司现金流量简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同比变动(%)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4,493.09 | 89,813.55 | 49.7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2,359.04 | 68,505.39 | 49.4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134.05 | 21,308.16 | 50.81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9,050.00 | 58,143.43 | 1.5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3,287.55 | 70,403.02 | 60.9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237.55 | -12,259.59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58.71 | 100,388.66 | -98.8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252.18 | 7,874.03 | 30.2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093.47 | 92,514.63 | -109.83 |
四、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1,196.97 | 101,563.2 | -130.72 |
现金流量分析:
(1)2021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变化主要是公司2021年收到客户预付货款。
(2)2021年度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变化主要是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较大,系购买结构性存款支付的现金。
(3)2021年度筹资活动净现金流量净额变化主要是上年公司上市收到的募集资金导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增加,本年无此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7日
议案五:
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编制了《江航装备2021年年度报告》及《江航装备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航装备2021年年度报告》、《江航装备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7日
议案六: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盈利状况,兼顾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65,789,490.10元,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3,744,46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2,674,004.0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31.44%。
2、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航装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7日
议案七: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年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大华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大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2年2月9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 ||||
首席合伙人 | 梁春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264 |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1481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929 | ||||
2020年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252,055.32万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225,357.80万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109,535.19万元 | ||||
2020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376家 | |||
审计收费总额 | 41,725.72万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8家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0年末,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405.91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
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4次,行政处罚1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5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5次,行政处罚1次,纪律处分3次。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签字注册会计师1(项目合伙人)
姓名:龙娇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2009 年 10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 8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 12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4 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2
姓名:王冬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2017 年 8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 10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 12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1家。
(3)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唐卫强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从业经历:2004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 年 9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 年 9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万元)。2022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现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并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确认,拟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2022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航装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7日
议案八:
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为规范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并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对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进行了预计。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前审阅了议案内容,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本次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是正常的业务需要,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允的定价方式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本次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2021年度与关联方的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2021年度预计金额 | 2021年实际发生金额 | 差异较大原因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航空工业集团及其下属企业 | 20,000.00 | 16,825.35 | 根据实际采购情况调整 |
向关联人出售商 | 航空工业集团 | 55,000.00 | 49,006.36 | 根据实际销售 |
品、提供劳务 | 及其下属企业 | 情况调整 | ||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的存款 | 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 | 88,458.06 | 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
合计 | 175,000.00 | 154,289.77 |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2年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2022年3月15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2021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航空工业集团及其下属企业 | 20,000.00 | 27.69 | 2,895.48 | 16,825.35 | 25.62 | 业务规模扩大采购量增加 |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航空工业集团及其下属企业 | 60,000.00 | 55.00 | 9,555.68 | 49,006.36 | 51.41 | 业务规模扩大销售量增加 |
在关联人财务公司的存款 | 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40,000.00 | 62.50 | 71,722.50 | 88,458.00 | 59.23 | 银行存款数增加 |
合计 | 220,000.00 | / | 84,173.66 | 154,289.71 |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成立时间 | 2008年11月6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710935732K |
注册资本 | 6,400,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谭瑞松 |
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19号楼 |
股权结构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100% |
经营范围 | 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军用航空器及发动机、制导武器、军用燃气轮机、武器装备配套系统与产品的研究、设计、研制、试验、生产、销售、维修、保障及服务等业务;金融、租赁、通用航空服务、交通运输、医疗、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等产业的投资与管理;民用航空器及发动机、机载设备与系统、燃气轮机、汽车和摩托车及发动机(含零部件)、制冷设备、电子产品、环保设备、新能源设备的设计、研制、开发、试验、生产、销售、维修服务;设备租赁;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船舶的技术开发、销售;工程装备技术开发;新能源产品的技术开发。(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2.关联关系:该公司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二)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时间 | 2007年5月14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710934756T |
注册资本 | 250,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董元 |
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乙10号 |
股权结构 |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7.12%;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44.50%;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76%;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62% |
经营范围 | 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12月07日);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进行股权投资;除股票二级市场投资以外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
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该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的主要内容为向关联方销售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出售商品、提供劳务、存款、贷款。
公司关联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航装备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7日
议案九:
关于公司2022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年公司将加快推进数字制造条件能力建设,支撑公司“十四五”高速、高质量发展。开展设计工艺一体化能力建设,形成全面覆盖公司产品设计数据管理,打通产品设计与工艺设计的数字化价值链。试点建设能够满足科研生产的数字化生产、总装产线,保障公司研制任务及批产任务的完成。2022年公司全年计划拟投入9,061万元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相关情况如下:
一、2021年投资完成情况
2021年公司按照全年投资计划实际完成投资4,035万元,完成橡胶工段能力提升、氧气系统维修服务保障能力提升、敏感元件批生产能力提升等多个重点专项建设内容,建成了一批能够满足科研、生产任务的试验验证设施及生产加工设备,有效保障了公司研制任务及批产任务的完成。
二、2022年度投资计划
2022年根据科研、生产需求公司全年计划投资9,061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表1:
表1:2022年自筹项目投资计划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计划 |
1 | 技措项目 | 400.00 |
2 | 募投专项 | 6,161.00 |
3 | 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 1,000.00 |
4 | 批产能力提升项目 | 1,500.00 |
合 计 | 9,061.00 |
(一)技措项目
2022年年度技措计划总投资400万元,主要为单位管理、生产急需的信息化类办公设备及辅助类设备。
(二)募投固定资产专项
2022年募投固定资产专项将重点结合“数字制造”开展项目推进,按照“1+4+2+N”数字化建设总体思路,有序推进条件能力建设,提升公司专业核心能力。
2022年募投固定资产专项明细详见表2。
表2:2022年募投固定资产专项投资计划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本年度建设内容 | 本年度计划投资 |
1 |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产品研制与生产能力建设项目 | 完成机加精益、敏感元件批生产、橡胶工段、维修服务保障等4个生产能力提升专项的续建;开展空分制造、航空导管类零件弯管扩口、热表等3个生产能力提升专项的新建。 | 3,015.00 |
2 |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研究与科研能力建设项目 | 完成科研试验大楼的续建;完成电控研发能力提升、设计工艺一体化能力提升等2个研发专项的新建。 | 1,507.00 |
3 | 合肥天鹅制冷科技有限公司环境控制集成系统研制及产业化项目 | 完成冷夜产品数字化柔性化生产线建设及试运行,提高产品交付能力;完成高低温湿热(交变)等4个试验室的实施采购,提高产品试验测试能力;完成管段生产线的调试及验收,提升管段关键部件质量;完成信息化、检测等相关条件等其他科研生产急需的补充建设。 | 1,639.00 |
合计 | 6,161.00 |
(三)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2022年根据公司研发平台项目需要,计划投资1,000万元。以完善数字化科研管控平台,优化现有研发模式和流程;建立系统级测试研究条件,进一步完善重点核心关键技术,提高产品研发可靠性。
(四)批产能力提升项目
2022年根据公司批生产任务的需求,计划投资1,500万元。以完善特种加工手段,提高典型产品装调自动化水平,满足批生产任务的需要。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7日
议案十: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天鹅制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鹅制冷”)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为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由公司提供相关担保,并授权公司及天鹅制冷管理层负责实施,具体授信银行及对应的担保方式由天鹅制冷业务需要综合考虑后决定。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名称:合肥天鹅制冷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4年6月1日
3.注册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区天津路88号
4.法定代表人:刘义友
5.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贰仟万圆整
6.经营范围:军用空调及制冷设备、工业特种制冷设备及车载空调、舰船空调及海水淡化设备和流体设备、中央空调及末端设备,冷冻冷藏及低温设备,户式类空调及热泵热水设备,冷液设备,调温设备,汽车用空调器,风机、换向阀、换热器、压缩机等制冷配件,空调电子及嵌入式计算机控制系统研发、生产、销售、安装、技术服务和系统集成;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的除外);房屋、车辆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天鹅制冷10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0,806.05万元,负债总额:27,898.22万元,净资产:12,907.83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23,668.49万元,实现净利润2,816.50万元。
9.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0.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授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
担保方式:信用
担保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是否有反担保:无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担保合同将于实际融资时与融资合同一并签署,具体担保内容和形式以届时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三、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融资需求,天鹅制冷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为其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2022年3月15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7,000万元(含本次拟新增7,000万元担保),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和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36%和2.01%。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航装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7日
议案十一:
关于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补充协议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拟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财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就双方于2019年10月28日签订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部分条款进行调整。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中航财司于2019年10月28日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由中航财司作为本公司的资金管理平台,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贷款服务等金融服务,《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中航财司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2022年3月10日,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70,615.99万元。
二、交易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时间 | 2007年5月14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710934756T |
注册资本 | 250,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董元 |
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乙10号 |
股权结构 |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7.12%;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44.50%;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76%;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持 |
股2.62% | |
经营范围 | 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12月07日);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进行股权投资;除股票二级市场投资以外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
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最近一年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为19,471,334.26万元,净资产为1,154,228.03万元,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8,135.82万元,净利润2,009.04万元。
(三)关联关系说明
财务公司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其他
经查询,财务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交易,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方
本公司及财务公司
(二)双方合作内容
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存款服务;2.贷款服务;3.结算服务;4.担保服务;5.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三)交易金额调整
每一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向财务公司存入之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含外币折算人民币)。
(四)协议期限
自《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10月27日止。
(五)《补充协议》与《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补充协议》没有约定事宜,双方仍按《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约定执行。
(六)协议的生效
《补充协议》应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履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相关程序(包括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关联方财务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就双方于2019年10月28日签订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部分条款进行调整,有利于公司更好且更有效率地调配资金。同时,财务公司深入了解本公司营运,能够提供比中国其他商业银行更快捷高效的服务。
附件:《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补充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航装备关于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7日
附件: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补充协议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 年 月 日:
甲方: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双方于2019年签订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有关事宜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一、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每一日甲方及其子公司向乙方存入之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含外币折算人民币)。
二、本补充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并经甲方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正式生效,有效期限与《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一致。
三、其他
1.在本补充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如变更或终止本协议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待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变更或终止。本补充协议与《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公司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补充协议》签字盖章页)
甲方: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
乙方: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