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2021年度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365,789,490.1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3,744,46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2,674,004.0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
31.44%。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公司董事会对于该项方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1年度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