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543,325,930股变更为809,555,636股,现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由不超过162,997,779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242,866,690股(含本数)。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调整依据
公司于2025年3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中关于发行数量的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162,997,779股(含本数);单一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认购股数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40%,超过部分的认购为无效认购。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
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
二、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543,325,9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3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809,555,636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543,325,930股变更为809,555,636股,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内容,将发行数量上限由不超过162,997,779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242,866,690股(含本数)。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