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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安信: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26

一、《关于聘任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可以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为一年,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20万元,该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孟焰、徐建军、赵炳弟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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