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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安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

2022年度,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现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委员会主任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孟焰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简历如下:

孟焰先生,独立董事,生于1955年8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毕业于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会计学专业。1982年9月至今,历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院长等职务,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9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赵炳弟先生,独立董事,生于1960年10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中央党校科学技术与哲学专业。1982年8月至1989年12月,历任北京有线电厂(国营第738厂)技术员、工程师;1990年1月至1991年6月,任德国西门子(中国)维修中心工程师;1991年7月至2002年9月,任北京国际交换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副总裁;2002年10月至2009年10月,任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裁;2008年12月至2018年7月,历任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2018年8月至今,任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2019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吴云坤先生,董事、总裁,生于1975年11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2000年4月至2002

年6月,任中国惠普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电信顾问;2002年7月至2003年12月,任北京中科网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04年1月至2005年4月,任凌翔创意软件(北京)有限公司市场总监;2005年4月至2015年4月,任中联绿盟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副总裁;2015年7月至2016年12月,任三六零集团企业安全总裁;2016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17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总裁。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5项议案,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都符合《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1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年1月28日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关于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审计范围、审计方法以及重点关注的审计领域等方面。
2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2022年3月15日经过认真审核,审计委员会认同公司提供的《2021年年度报告》(初稿)及《2021年度财务报表(初稿)》。
3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年4月22日审议通过了:
1、《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向奇安信公益基金会捐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22年8月16日审议通过了:
1、《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2022年10审议通过了: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月27日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保持独立性且具有良好的诚信状况。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工作。 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向董事会提出了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二)指导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积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严格按照内部审计计划执行,并从专业角度对公司内部审计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从而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三)审阅财务报表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认真、仔细地审阅,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可以真实、完整和准确的反映公司实际的运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其中存在重大错误和遗漏。公司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因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充分发挥了审计和监督的作用。审计委员会还在公司管理层、财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之间起到了沟通桥梁的作用,就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和审计方法等多方面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履行了协助公司完成年度审计工作的职责。

四、总体评价和工作计划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能。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年度审计机构的聘任、内部控制的实施等重要事项履行了监督的职责,对相关议案资料进行了详细地审阅,切实承担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2023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沟通交流,秉承着独立、客观、专业的工作原则,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帮助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同时审计委员会还将密切关注和学习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发布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指引,及时和充分地掌握监管重点,以便更好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特此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孟焰、赵炳弟、吴云坤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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