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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安信: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09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2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2年1月21日至2022年7月20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

三、核查结论

公司在筹划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相关保密制度的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激励计划草案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未发现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行为或者泄露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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