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实现盈利暨取消股票简称标识U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取消股票简称特别标识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原股份”或“公司”)A股股票简称由“芯原股份-U”,变更为“芯原股份”,A股股票代码 688521保持不变,取消股票特别标识U不会对公司股票交易等方面产生影响。
? 取消股票特别标识U的起始日期:2023年3月28日。
一、 取消股票特别标识U的情况说明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科创板股票及存托凭证交易相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170,418.77元,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624,990.05元,属于上市时未盈利企业,因此自公司上市之日起A股股票特别标识为“芯原股份-U”。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3,814,259.36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290,603.50元;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
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正,符合“上市时未盈利公司首次实现盈利”的情形,公司A股股票将于2023年3月28日取消特别标识U,由“芯原股份-U”变更为“芯原股份”,A股股票代码688521保持不变。
二、 其他事项的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关于科创板股票及存托凭证交易相关事项的通知》,公司A股股票取消特别标识U不会对公司股票交易等方面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