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8日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霞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5年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一季报编制过程中,未发
现公司参与一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