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5-027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1)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2)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贾英华女士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该议案,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此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形成以下意见:此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2025年生产经营计划,为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的,涉及的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符合市场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作为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基于公司业务规划,公司对于2025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包括关键管理人员薪酬)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2025年1-2月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劳保用品、滚轮等 | 无锡华信安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100.00 | 100% | 12.66 | 117.82 | 100% | - |
注1:上述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金额均以签订合同金额为统计口径,为不含税金额,表格所列“2025年1-2月已发生金额”为财务初步统计数据,尚未经过审计。
(三)上一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劳保用品、滚轮等 | 无锡华信安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117.82 | 410.00 | - |
与关联方互相提供安装等服务 | 无锡松煜科技有限公司 | - | 50.00 | |
向关联方提供房屋租赁/水电费结算 | 无锡唯因特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 39.22 | 60.00 | |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软件 | 无锡唯因特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 864.60 | 1,680.00 |
注:上述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金额均以签订合同金额为统计口径,为不含税金额。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无锡华信安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名称:无锡华信安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华信”)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孟春金注册资本:5,668.224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1996年8月7日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珠江路49号
主要办公地点:无锡市新吴区珠江路49号经营范围:安全帽、防毒面具、安全眼镜、安全鞋、呼吸器、安全仪表、口罩、以及其他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及设备、环保设备、办公用品、五金工具的制造、销售;工业安全防护设备、检测设备、呼吸供气设备的设计、服务及销售;自营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林健持股比例为38.31%主要财务数据:2024年12月31日,无锡华信总资产24,101.50万元,净资产12,998.10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7,575.24万元,净利润1,392.59万元。(未经审计数)
贾英华女士作为无锡华信的总经理,担任公司董事,故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无锡华信的上述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二)前期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依法持续经营,以往的交易均能正常实施和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公司向无锡华信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要采购劳保用品、滚轮等原材料。相关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定价原则,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宗旨签署交易协议,并根据协议规定履约。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分别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做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相对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向关联人采购商品类关联交易占公司营业收入及成本的比例较小,公司主营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严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的情况,关联交易亦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独立性构成影响。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