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霞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的调整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监事会同意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0.3092万股调整为56.4328万股;第一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6539万股调整为3.7154万股;第二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5836万股调整为5.017万股;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
48.5543元/股调整为32.3963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8)。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9)。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476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567,260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110)。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