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4-078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奥特维”)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就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1、 2022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250号”文《关于同意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投资者葛志勇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70.46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8.79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00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552.8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447.1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22日全部到位,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22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2]D-0030号)。
2、 2023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23号)的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114,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4,00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708.6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3,291.3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16日全部到位。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8月16日出具了《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2023]D-0025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表所示:(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52,575.47 |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26,628.07 |
节余募集资金补流 | B2 | 0.00 | |
利息收入净额 | B3 | 1,085.04 | |
支付发行费用 | B4 | 56.50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2,046.13 |
节余募集资金补流 | C2 | 0.00 | |
利息收入净额 | C3 | 238.86 | |
支付发行费用 | C4 | 0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28,674.20 |
节余募集资金补流 | D2=B2+C2 | 0.00 | |
利息收入净额 | D3=B3+C3 | 1,323.90 | |
支付发行费用 | D4=B4+C4 | 56.50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D3-D4 | 25,168.67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25,168.67 | |
差异 | G=E-F | 0.00 |
3、截至2024年6月30日,2023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表所示:(单位:
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113,500.00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5,057.72 |
节余募集资金补流 | B2 | 0.00 | |
利息收入净额 | B3 | 457.13 | |
支付发行费用 | B4 | 144.00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16,179.13 |
节余募集资金补流 | C2 | 0.00 | |
利息收入净额 | C3 | 1,471.69 | |
支付发行费用 | C4 | 0.00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21,236.85 |
节余募集资金补流 | D2=B2+C2 | 0.00 | |
利息收入净额 | D3=B3+C3 | 1,928.88 |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支付发行费用 | D4=B4+C4 | 144.00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D3-D4 | 94,047.97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94,047.97 | |
差异 | G=E-F | 0.00 |
注: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中存在20,00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按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2022年8月,公司聘请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证券”)担任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2022年8月-11月,公司及子公司无锡奥特维光学应用有限公司、无锡奥特维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与方正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3年2月,公司聘请平安证券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保荐机构,并承接原持续督导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原保荐机构方正证
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2023年3月,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平安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3年8月16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全部到位,2023年8月-9月,公司、平安证券与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11月,奥特维、子公司无锡奥特维光学应用有限公司、无锡奥特维科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及平安证券与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此外,为更好的管理闲置募集资金,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并于2023年12月,与平安证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4年5月,奥特维、子公司普乐新能源(蚌埠)有限公司、无锡普乐新能源有限公司与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相关制度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相关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1、2022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开户银行 | 账号 | 初始金额 | 截至日余额 |
1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 15239168851636 | 47,000,000.00 | 18,672.60 |
2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 15276968851662 | 6,682,313.26 | |
3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 408410100116885166 | 147,000,000.00 | 64,370,762.05 |
4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 408410100110004833 | 10,537,408.14 | |
5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 408450100100246861 | 44,734,850.23 | |
6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 404810100118088516 | 96,000,000.00 | 2,890,397.74 |
7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 408410100108885165 | 150,000,000.00 | 33,023,608.94 |
8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朝阳支行 | 322000620013001020592 | 85,754,701.30 | 2.81 |
9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 408450100100255910 | 29,780,735.89 | |
10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 408410100100701357 | 49,647,977.60 | |
合计 | 525,754,701.30 | 241,686,729.26 |
注:①2021年度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该次发行于2022年8月22日完成。②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1000万元。
2、2023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开户银行 | 账号 | 初始金额 | 截至日余额 |
1 | 兴业银行无锡分行营业部 | 408410100100663669 | 595,000,000.00 | 346,540,680.39 |
2 | 中信银行无锡新区支行 | 8110501011802315895 | 180,000,000.00 | 84,799,023.62 |
序号 | 开户银行 | 账号 | 初始金额 | 截至日余额 |
3 | 招商银行新区支行 | 510903064810816 | 260,000,000.00 | 999,030.27 |
4 | 交通银行朝阳支行 | 322000620013001287795 | 60,000,000.00 | 58,804,064.27 |
5 | 中国银行梅村支行 | 507979640908 | 40,000,000.00 | 93,779.88 |
6 | 中国银行无锡梅村支行 | 476780011773 | 39,243,079.81 | |
合计 | 1,135,000,000.00 | 530,479,658.24 |
注:①2023年度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该次发行于2023年8月10日完成。②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2.10亿元。③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亿元。
三、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请详见附件 “附表一:2022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表二:2023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
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2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3年11月8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
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3)。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全权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太湖东大道证券营业部等开立了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22,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序号 | 受托机构 | 产品名称 | 投资金额(万元) | 认购日 | 到期日 | 预期 收益率 | 收益类型 |
1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收益宝”4号产品 | 1,000 | 2024/5/23 | 2024/9/25 | 0.1%-3.88% | 保本浮动收益 |
合计 | 1,000 |
2、2023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序号 | 受托机构 | 产品名称 | 投资金额(万元) | 认购日 | 到期日 | 预期 收益率 | 收益类型 |
1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收益宝”4号产品 | 10,000 | 2024/6/20 | 2024/9/19 | 0.5%-3.89% | 保本浮动收益 |
序号 | 受托机构 | 产品名称 | 投资金额(万元) | 认购日 | 到期日 | 预期 收益率 | 收益类型 |
2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固收增利系列【1177】期 | 6,000 | 2024/6/20 | 2024/9/18 | 1.6%-7.85% | 保本浮动收益 |
3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看涨宝”433期 | 5,000 | 2024/6/24 | 2024/9/26 | 1%-X | 保本浮动收益 |
合计 | 21,000 |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9个月。截至2024年6月30日,已使用2亿元。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2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2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同意公司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990.87万元。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立信中联专审字[2022]D-0549号《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
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2、2023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该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置换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2024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2024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4,700万元向智能装备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高端智能装备研发及产业化之锂电池电芯核心工艺设备项目。上述募集资金由全资子公司根据投资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管理、使用该笔募集资金,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3年,到期前可提前偿还。
2、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0,000万元向光学应用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高端智能装备研发及产业化之半导体封装测试核心设备项目之装片机、倒装芯片键合机项目。上述募集资金由全资子公司根据投资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管理、使用该笔募集资金,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4年,到期前可提前偿还。
3、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因智能装备和光学应用实施股权激励,使得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之“高端智能装备研发及产业化之锂电池电芯核心工艺设备项目之叠片机”、“半导体封装测试核心设备之装片机、倒装芯片键合机”的实施主体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相关募集资金借款从无息借款调整为有息借款,借款利率参考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智能装备、光学应用已有募集资金借款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息,未来募集资金借款自借款到账之日起计息。少数股东将不提供同比例借款。
4、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4,700万元向控股子公司科芯技术提供借款以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高端智能装备研发及产业化之半导体封装测试核心设备之金铜线键合机,以募集资金4,000万元向控股子公司光学应用提供借款以实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半导体先进封装光学检测设备研发及产业化,上述借款将由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分次汇给控股子公司光学应用和科芯技术,由各控股子公司根据投资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管理、使用该笔借款,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不超过4年,到期前可提前偿还;借款利率参考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募集资金借款到账之日起计息。少数股东将不提供同比例借款。
5、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5000万元和3000万元分别向全资子公司普乐新能源和控股子公司无锡普乐提供借款以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智能装备研发及产业化目之TOPCON电池设备,上述借款将由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分次汇给全资子公司普乐新能源和控股子公司无锡普乐,由各控股子公司根据投资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管理、使用该笔借款,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不超过3年,到期前可提前偿还;其中,全资子公司普乐新能源为无息借款;控股子公司无锡普乐为有息借款,借款利率参考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募集资金借款自借款到账之日起计息,少数股东将不提供同比例借款。
6、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
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科芯技术吸收合并光学应用,将注销光学应用独立法人资格。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高端智能装备研发及产业化”之“半导体封装测试核心设备”之“装片机”“倒装芯片键合机”项目变更前由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光学应用实施,因吸收合并实施主体变更为科芯技术;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半导体先进封装光学检测设备研发及产业化”变更前由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光学应用实施,因吸收合并实施主体变更为科芯技术。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一:2022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二:2023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附表1: 2022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4年6月30日 单位: 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52,447.17 | 2024年半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046.1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8,595.1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2024年半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2024年半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高端智能装备研发及产业化 | 不适用 | 29,000.00 | 29,000.00 | 29,000.00 | 1,846.13 | 7,948.01 | 21,051.99 | 27.4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科技储备资金 | 不适用 | 15,000.00 | 15,000.00 | 15,000.00 | 200.00 | 12,200.00 | 2,800.00 | 81.3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补充铺底流动 | 不适用 | 8,447.17 | 8,447.17 | 8,447.17 | - | 8,447.17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计 | 不适用 | 52,447.17 | 52,447.17 | 52,447.17 | 2,046.13 | 28,595.18 | 23,851.99 | 54.5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高端智能装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进度略低于计划,主要系: 1、TOPCon电池设备项目:TOPCon技术近年来迭代较快,公司拟在原TOPCon电池设备投入计划的基础上,论证增加新技术模块及设备产品的研发; 2、半导体封装测试核心设备项目:随着半导体市场步入新一轮增长周期,市场对相关产品产生了新的需求,公司在原研发计划基础上探索相关产品在功率器件方面的应用,并拟结合市场实际情况进一步调整方案设计中产品性能指标,完善项目规划。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参见“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中的“(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和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截至报告期末,理财产品余额1,000万元,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中的(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 | 不适用 |
贷款情况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适用,参见“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中的“(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附表二: 2023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4年6月30日 单位: 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113,291.32 | 2024年半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6,179.1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1,236.8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2024年半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2024年半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平台化高端智能装备智慧工厂 | 不适用 | 103,291.32 | 103,291.32 | 103,291.32 | 15,929.22 | 20,971.11 | 82,320.21 | 20.3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光伏电池先进金属化工艺设备实验室 | 不适用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169.67 | 185.50 | 5,814.50 | 3.0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半导体先进封装光学检测设备研发及产业化 | 不适用 | 4,000.00 | 4,000.00 | 4,000.00 | 80.24 | 80.24 | 3,919.76 | 2.0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合计 | 不适用 | 113,291.32 | 113,291.32 | 113,291.32 | 16,179.13 | 21,236.85 | 92,054.47 | 18.7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光伏电池先进金属化工艺设备实验室及半导体先进封装光学检测设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目前仍在持续完善研发方案设计中,公司将根据项目发展逐步加大投入。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已使用2亿元。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和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截至报告期末,理财产品余额2.1亿元,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中的(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参见“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中的“(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