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0证券简称:航亚科技公告编号:2025-032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
1,640,000股?归属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限制性股票550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2.13%。其中,首次授予450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1.82%;预留授予100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8.18%。
(3)授予人数:首次授予15人;预留授予27人。
(4)授予价格:首次授予价格为8.44元/股;预留授予价格为9.67元/股。
(5)激励计划的归属期和归属安排
①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归属安排
归属安排 | 归属期间 | 归属比例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 30% |
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
第三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 归属期间 | 归属比例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公司将对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统一办理归属手续。在上述约定期间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按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1)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4年-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 对应考核年度 | 净利润(A)(亿元) | |
目标值(Am) | 触发值(An) | ||
第一个归属期 | 2024年 | 1.35 | 1.15 |
第二个归属期 | 2025年 | 1.80 | 1.55 |
第三个归属期 | 2026年 | 2.20 | 1.90 |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 | 业绩完成度 |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
净利润(A) | A≥Am | X=100% |
An≤A<Am | X=80% | |
A<An | X=0 |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所载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且为本次股权激励实施所产生的激励成本摊销前数据。
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5年-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安排与首次授予中2025-2026年的考核安排一致。
③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 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N) |
优秀/良好 | 100% |
合格 | 80% |
不合格 | 0 |
在公司业绩目标至少达到触发值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4年4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良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
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9日,公司在内部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年4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
2024-031)。
(5)2024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4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3)。
(6)2024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5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
授予日期 | 授予价格 | 授予数量 | 授予人数 | 授予后剩余数量 |
2024年6月20日 | 8.44元/股 | 450万股 | 15人 | 100万股 |
2、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
授予日期 | 授予价格 | 授予数量 | 授予人数 | 授予后剩余数量 |
2025年4月21日 | 9.67元/股 | 100万股 | 27人 | 0万股 |
(三)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2025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条件的13名激励对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640,000股。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归属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的说明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4年6月20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归属条件 | 达成情况 |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
归属条件 | 达成情况 | |||||||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 |||||||
(3)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 本次可归属的13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 |||||||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所载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且为本次股权激励实施所产生的激励成本摊销前数据。 | 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苏公W[2025]A149号),公司2024年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895.21万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已满足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 | |||||||
(5)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3名。其中,8名激励对象2024年个人考核评价结果为“优秀/良好”,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5名激励对象2024年个人考核评价结果 | |||||||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 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N) | |||||||
优秀/良好 | 100% | |||||||
合格 | 80% | |||||||
不合格 | 0 |
归属条件 | 达成情况 |
在公司业绩目标至少达到触发值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 为“合格”,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 |
(三)对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3)。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4年6月20日
(二)归属数量:1,640,000股
(三)归属人数:13人
(四)授予价格:
8.24元/股(调整后)
(五)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 可归属数量 | 可归属数量占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
1 | 严奇 | 董事长 | 70 | 28 | 40.00% |
2 | 朱宏大 | 总经理 | 70 | 28 | 40.00% |
3 | 井鸿翔 | 副总经理 | 50 | 20 | 40.00% |
4 | 张广易 | 副总经理 | 50 | 20 | 40.00% |
5 | 丁立 | 副总经理 | 50 | 20 | 40.00% |
6 | 吴巍巍 | 财务总监 | 40 | 16 | 40.00% |
7 | 张学良 | 核心技术人员 | 10 | 3.2 | 32.00% |
8 | 孟丽芳 | 核心技术人员 | 5 | 1.6 | 32.00% |
9 | 杨春原 | 核心技术人员 | 5 | 1.6 | 32.00% |
小计 | 350 | 138.4 | 39.54% | ||
二、其他激励对象 | |||||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共4人) | 70 | 25.6 | 36.57% | ||
总计 | 420 | 164 | 39.05% |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除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外,拟归属的
名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则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归属名单。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
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归属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归属的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及归属数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股票归属登记等事项。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