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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亚微透: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5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作为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2022年的工作中,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2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现有三位独立董事,人数达到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第三届董事会三位独立董事分别为许明强先生、陈强先生以及钱技平先生,三位独立董事个人基本情况如下:

许明强,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现任宁波海威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本公司第二届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陈强,本科学历。现任南京大学常州高新技术研究院院长,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钱技平,本科学历。现任江苏友联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均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我们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及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影响我们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履职过程中,不受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七次董事会会议,四次股东大会,四次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会议,一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和专业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议程序。我们对提交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许明强777002
陈强775003
钱技平774002

(二)报告期内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序号召开届次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022年1月4日)(1)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建设氢燃料电池质子交换膜项目的独立意见。
2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022年3月3日)(1)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2)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3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022年3月30日)(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的独立意见; (5)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的独立意见; (8)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9)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0)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11)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2)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4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2022年8月29日)(1)关于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5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022年10月28日)(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三)现场考察情况

2022年度,我们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时间到公司实地考察,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以及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充分保证了公司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我们的独立工作提供了便利的条件,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与我们进行及时沟通,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参与会议并认真审核了相关内容,同时发表了事项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2022年度,公司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仔细核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其他情形,并且公司能够严格执行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认真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有效地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程序规范,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履行了业绩预告的披露义务,本报告期内发布2021年度业绩快报,未发生业绩预告变更情况。

5、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聘期一年。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其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控状况进行审计。

6、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2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结合公司资金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决定暂不进行分红, 我们认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发展,该议案于2022年4月21日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

7、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所有承诺履行事项均按约定有效履行,未出现公司及股东违反业绩承诺、股份限售、同业竞争等承诺事项的情况。

8、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现状。我们对公司2022年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报告期内共发布编号公告51份,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9、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2022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内控制度,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10、董事会以及下属专业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业委员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勤勉尽责, 认真审议各项提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整体评价及工作展望

2022年,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我们将更加尽职尽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担负起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应有的重任,谨慎、认真、勤勉、忠实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对公司各位董监高及相关工作人员在 2022年的工作中给予我们的支持和配合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以上报告请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系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许明强、陈强、钱技平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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