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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亚微透: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5

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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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961号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亚微透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泛亚微透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泛亚微透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泛亚微透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泛亚微透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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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泛亚微透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泛亚微透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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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15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及配售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5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6.28元,共计募集资金28,49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25,641,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59,259,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1,728,737.04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37,530,262.9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42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A237,530,262.96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191,809,160.43
利息收入净额B21,624,28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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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序号金额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19,493,049.00
利息收入净额C2716,534.5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211,302,209.43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2,340,820.26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28,568,873.79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28,628,271.21
差异G=E-F-59,397.42[注]

[注]期末余额差异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印花税59,397.42元,该印花税费用已从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支付完成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本期注销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武进支行632362505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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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811050101230160929027,194,796.05活期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科教城科技支行11050398291000769611,433,475.16活期存款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天宁支行32050162893600001808已完成销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进支行632362505已完成销户
合计28,628,271.21

注:鉴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天宁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2050162893600001808)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进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632362505)不再使用,为便于管理,公司分别于2021年7月26日、2022年2月14日办理完毕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将利息结余10,686.08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系为公司生产提供技术服务,增强公司的研究开发能力,增加内外部客户的满意度,为公司的发展提升产品竞争力,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该项目系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的现金流,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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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公司消费电子用高耐水压透声ePTFE改性膜项目中的一个子项目MEMS膜项目因下游某终端客户受美国芯片制裁等因素影响未取得大批量订单,项目未能全面达产,公司暂缓了MEMS膜项目部分设备的投入。公司积极配合下游客户开拓其他终端客户,截至目前已拓展某海外终端客户,并开始供货,公司后续将根据项目进度适时增加相关设备的投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本年度,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了工商银行、中信建投保本型理财产品、中信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金额为32,800.00万元,赎回保本型理财产品32,800.00万元,累计取得收益178.79万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注1]消费电子用高耐水压透声ePTFE改性膜项目截至期末投入进度58.87%,其中建筑工程部分公司已按照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概算情况全部投入,设备部分已投入一条生产线的设备并于2021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由于受下游客户影响公司暂缓了部分设备投入[注2]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的募集资金包含该账户产生的利息净收入[注3]补充流动资金投入的募集资金包含该账户产生的利息净收入[注4]为合理利用募投项目相关的空余厂房,公司已将部分场地用于仓库及其他主营业务使用,计算本年度实现的募投项目效益时,相关厂房的折旧按照不同生产线产品实际使用楼层进行分摊确认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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