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1年,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现将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于2021年9月15日完成换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目前由独立董事许明强先生、独立董事钱技平先生和董事李建革先生三人组成。其中许明强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共召开四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1年3月15日召开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2021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1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修改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2021年4月15日召开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1年8月16日召开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
(1)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
4、2021年10月1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的情况
1、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了对公司年度报告的审阅工作,并对定期报告的编制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年度报告的审计计划,并就审计的总体计划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并确定相关的时间安排。审计委员会在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后与年审会计师加强沟通,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了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的和准确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截止报告期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本公司提供了多年审计服务,其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其一贯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 能较好的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报告期内,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3、监督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保障作用,认真审阅了公司审计部门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
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认真执行内部审计工作。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报告公允的反映了公司 2021年度的内部控制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督促内控缺陷整改。
四、总体评价
2021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要求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董事会负责,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2022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为公司提供专业化的审计监督服务,恪守职责、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之签字页)
许明强 钱技平
李建革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 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