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86证券简称:泛亚微透公告编号:2025-009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泛亚微透”)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4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张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及最终的竞价结果,公司确定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修订详情如下:
修订前:
5、发行数量
公司于2025年2月20日启动发行,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4,156,791股,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授权的上限。
截至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70,000,000股,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
本次发行的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 特定对象 | 认购股数(股) | 认购金额(元) |
1 | 共青城豫章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11,577 | 29,999,999.07 |
2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88,939 | 12,799,982.49 |
3 | 山东强企兴鲁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3,859 | 9,999,999.69 |
序号 | 特定对象 | 认购股数(股) | 认购金额(元) |
4 | 上海指南行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南高远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455,788 | 14,999,983.08 |
5 |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64,630 | 11,999,973.30 |
6 | 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和资本耕耘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303,859 | 9,999,999.69 |
7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07,718 | 19,999,999.38 |
8 | 西藏星瑞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303,859 | 9,999,999.69 |
9 | 张奇智 | 303,859 | 9,999,999.69 |
10 | 常州市新发展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212,703 | 7,000,055.73 |
合计 | 4,156,791 | 136,799,991.81 |
由于本次发行采用简易程序,上述认购情况系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由公司和主承销商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予以确定,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数量为准。
7、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拟募集资金总额为13,6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 | CMD产品智能制造技改扩产项目 | 20,907.35 | 13,680.00 |
合计 | 20,907.35 | 13,680.00 |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修订后:
5、发行数量
公司于2025年2月20日启动发行,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本次发行的股
票数量为3,336,068股,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授权的上限。
截至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70,000,000股,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
本次发行的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 特定对象 | 认购股数(股) | 认购金额(元) |
1 | 共青城豫章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31,594 | 24,076,758.54 |
2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12,146 | 10,272,724.86 |
3 | 山东强企兴鲁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43,865 | 8,025,597.15 |
4 | 上海指南行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南高远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365,796 | 12,038,346.36 |
5 |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92,637 | 9,630,683.67 |
6 | 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和资本耕耘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43,865 | 8,025,597.15 |
7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487,729 | 16,051,161.39 |
8 | 西藏星瑞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243,865 | 8,025,597.15 |
9 | 张奇智 | 243,865 | 8,025,597.15 |
10 | 常州市新发展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170,706 | 5,617,934.46 |
合计 | 3,336,068 | 109,789,997.88 |
由于本次发行采用简易程序,上述认购情况系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由公司和主承销商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予以确定,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数量为准。
7、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拟募集资金总额为10,979.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 | CMD产品智能制造技改扩产项目 | 20,907.35 | 10,979.00 |
合计 | 20,907.35 | 10,979.00 |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重新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同意分别与共青城豫章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山东强企兴鲁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指南行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上海指南行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南高远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和资本耕耘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西藏星瑞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张奇智、常州市新发展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签署《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实施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编制的《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实施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编制的《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编制的《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二次修订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二次修订稿)》。
特此公告。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