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事后审核发现,因部分信息有误,现对相关内容予以更正,本次更正不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的经营业绩造成影响。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经核查,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第一大客户为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合计销售额16,520.54万元存在信息列报偏差。原统计将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厦门天马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合并列报,而厦门天马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并非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应分别列示为第三大客户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额8,806.74万元,第四大客户厦门天马显示科技有限公司,销售额7,713.80万元。更正前: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一)主营业务分析之2、收入和成本分析之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之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适用□不适用前五名客户销售额48,807.4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
94.36%;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客户一 | 16,520.54 | 31.94 | 否 |
2 | 客户二 | 10,846.76 | 20.97 | 否 |
3 | 客户三 | 10,583.14 | 20.46 | 否 |
4 | 客户四 | 6,282.76 | 12.15 | 否 |
5 | 客户五 | 4,574.20 | 8.84 | 否 |
合计 | / | 48,807.40 | 94.36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
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更正后: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一)主营业务分析之2、收入和成本分析之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之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客户销售额44,233.2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
85.51%;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客户一 | 10,846.76 | 20.97 | 否 |
2 | 客户二 | 10,583.14 | 20.46 | 否 |
3 |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8,806.74 | 17.03 | 否 |
4 | 厦门天马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7,713.80 | 14.91 | 否 |
5 | 客户五 | 6,282.76 | 12.15 | 否 |
合计 | / | 44,233.20 | 85.51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
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中厦门天马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为本期新增客户。除上述更正内容外,《2023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更正版)》将与本公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