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列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3、列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2022年限制性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标准相符。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10月16日,并同意以17元/股的授予价格向9名激励对象授予184,500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