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8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五月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7
议案一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7
议案二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8
议案三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6
议案四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21
议案五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37
议案六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44
议案七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46议案八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47
议案九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 60
议案十关于2025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63
议案十一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64
议案十二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65
议案十三关于暂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议案 ...... 66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当于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天向大会会务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
六、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八、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九、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会议期间,禁止录音录像,请予以配合。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05月15日10点00分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百利街19号院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仕明先生
5、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
6、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05月15日至2025年05月15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1 |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2 |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 | 《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 | 《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5 | 《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6 | 《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7 | 《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8 |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9 | 《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
10 | 《关于2025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1 | 《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2 | 《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3 | 《关于暂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议案》 |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投票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投票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十)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做好科创板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完成《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以及《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5月15日
议案二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度,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2024年度工作总结和2025年度工作计划进行汇报,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5月15日
附件:《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赋予的董事会职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公司经营情况概述报告期内,带量采购、DRG/DIP等医保控费政策陆续落地执行,由于受到以上因素的影响,体外诊断市场增长速度有所减缓。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和激烈竞争的体外诊断市场,公司始终专注于血栓与止血体外诊断产品研发,凝血检测产品体系不断丰富和完善,随着SMART系列凝血流水线、SF-9200凝血测试仪等高性能医疗设备投入市场,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持续提升,实现了主营业务收入的稳定增长。
报告期内,随着医保控费政策不断推进,以及国产医疗器械产品性能不断提升,公司所处体外诊断领域中进口替代趋势日益显现;另一方面随着医保控费、医院合规等政策在终端医疗机构的推行,体外诊断行业增速也有所放缓。面对中国医疗市场出现的进口替代机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中国凝血检测细分市场的机会与挑战并存。
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2024年公司围绕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全面推进SMART系列凝血流水线、SF-9200全自动凝血分析仪、凝血检测试剂等产品的技术完善、市场推广工作,积极开发优质客户,扩充渠道网络,提升公司在凝血细分市场的品牌影响力。同时公司加快募投项目建设,位于北京市大兴区的新生产场地逐步投入使用,管理层有序组织公司搬迁、场地验证、注册地址变更等工作,实现企业搬迁平稳过渡的目标。大兴基地的建成提升了公司产能和质量
管理水平,为公司主营业务可持续发展夯实基础。2024年公司被评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5,870,242.02元,同比增长11.03%。但受在建工程投入使用导致折旧摊销、运营维护、搬迁费用增加等因素综合影响,2024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2,999,583.01元,同比下降3.3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0,486,685.01元,同比下降3.97%。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748,651,398.28元,较上年年末增长2.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46,270,295.13元,较上年年末增长2.88%。公司资产质量良好,财务状况稳健。
二、2024年董事会工作情况
1、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情况2024年,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推动了公司长期、稳健、可持续发展。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 召开日期 | 审议事项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4-17 | 1、《关于修订<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2、《关于修订<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3、《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5-15 | 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6、《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7、《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8、《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9、《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10、《关于2024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1、《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12、《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13、《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2、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2024年,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的战略规划、经营情况等各项事宜做出审议与决策。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4、《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议案》
会议名称
会议名称 | 召开日期 | 审议事项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4-4-1 | 1、《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关于注销大兴分公司的议案》3、《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4-4-23 | 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6、《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7、《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8、《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9、《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10、《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11、《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12、《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13、《关于2024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4、《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15、《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16、《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17、《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议案》1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19、《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20、《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4-6-26 |
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2、《关于审议<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
方案>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4-8-20 | 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4、《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5、《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6、《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4-10-28 | 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4-12-19 | 1、《关于调整公司监事会人数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4、《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增加实施主体、延期的议案》5、《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依照相关工作细则规定和议事规则规范运作,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就公司经营重要事项进行研究,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的参考意见和建议。
2024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
会议名称 | 召开日期 | 审议事项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 2024-4-12 | 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4、《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 |
估报告>的议案》5、《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6、《关于2024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8、《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4-8-9 | 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4、《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5、《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4-10-17 | 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4-12-9 | 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增加实施主体、延期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4-12-25 | 1、《关于提名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2、《关于提名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2024-3-22 | 1、《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关于注销大兴分公司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2024-12-9 |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2024-12-25 | 1、《关于提名公司总经理的议案》2、《关于提名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3、《关于提名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4、《关于提名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5、《关于提名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2024-4-12 | 1、《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2、《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4、董事履职情况2024年,公司各董事勤勉尽责,均能按规定现场出席、授权出席或者采用
通讯表决方式参加董事会会议,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积极建言献策。对于所有参加现场会议的董事,公司会对每位董事针对有关事项的发言要点和主要意见进行如实记录,并于会后由各董事对会议记录进行签字确认。公司独立董事3名,其中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独立董事具备工作所需财务、法律及专业知识,能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在重大事项及有关需要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的事项均按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
5、公司治理情况2024年,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则及公司各项治理制度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在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指导下,按照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时完善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认真学习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积极加强内控体系建设,促进公司治理水平稳步提升。
6、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2024年,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接待投资者调研、接听投资者热线电话、回复上证e互动及投资者邮箱问答等多渠道多形式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并做好未公开信息的保密工作。同时,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的建立和保管;全面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以便于广大投资者的积极参与,确保中小投资者参与公司决策。公司与股东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关系管理,始终坚持及时披露、公平对待的原则。
7、信息披露情况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定期报告、临时公告披露工作,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按照《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针对各定期报告等事宜,实施内幕信息保密制度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全
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能在窗口期、敏感期严格执行保密义务,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8、董监高培训工作为了强化公司董监高对公司规范运作的认识,2024年公司积极组织相关人员通过现场会议或网络学习等方式参加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北京上市公司协会等单位组织的相关培训。
三、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2025年度,董事会将继续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筹划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科学高效地对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并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履职培训;主动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保证投资者与公司的沟通渠道畅通、多样,以便投资者全面、准确地获取公司信息,树立公司良好形象;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升公司规范运作的透明度;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力争取得各方对公司经营发展的长期支持;组织和领导公司管理层和员工紧紧围绕战略目标,全力推进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以良好的业绩回馈广大股东。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议案三
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对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监事会编制了《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05月15日
附件:《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使职权,对公司定期报告、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会议名称 | 召开时间 | 审议的议案名称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4-4-1 | 1、《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关于注销大兴分公司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4-4-23 | 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5、《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6、《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7、《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8、《关于2024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9、《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10、《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11、《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议案》1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13、《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4-8-20 | 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的议案》;4、《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5、《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4-10-28 | 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4-12-19 | 1、《关于调整公司监事会人数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3、《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增加实施主体、延期的议案》。 |
二、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1、监督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或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决议合法性、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2024年度的工作,严格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规制度进行规范运作,认真履行股东大会有关决议,经营决策科学合理,工作认真负责,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在财务运作上遵循国家相关财务会计制度及会计准则,严格执行公司财务制度及流程,公司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核查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审议和执行,交易事项真实合法,相关信息披露及时充分。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
4、检查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建设、运作、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不存在重大缺陷。
5、监督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落实的情况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等情况,有效地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6、核查公司现金管理情况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使用日常闲置资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使用日常闲置资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7、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日常履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和高管能够有效执行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职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8、核查信息披露情况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有股东能平等地获取信息。
9、监督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未发现募集资金违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10、检查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执行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
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2025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重点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切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持续关注公司财务、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等方面的合规运行,不断强化业务知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议案四
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度,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同时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现提交《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内容详见附件。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5月15日
附件:《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人作为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及时关注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现将2024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姜哲铭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资深中国律师,生于1977年10月,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硕士。2000年7月至2002年8月,任职于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检察院;2004年1月至2005年4月,任职于浙江东方正理律师事务所;2005年5月至2007年3月,任职于北京市君佑律师事务所;2007年3月至2008年4月,任职于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2008年4月至2009年12月,任职于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2009年12月至今,任职于北京市君佑律师事务所。现兼任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1月至今,任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6次,股东大会2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
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在会议召开前,本人详细审阅议案资料,向公司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我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表意见。2024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应参加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姜哲铭 | 6 | 6 | 1 | 0 | 0 | 否 | 2 |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会议类别 | 本人任职情况 | 召开次数 | 出席次数 |
战略委员会 | - | 1 | 0 |
提名委员会 | 主任委员 | 2 | 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主任委员 | 1 | 1 |
审计委员会 | 委员 | 5 | 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 | 1 | 1 |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保持沟通,监督公司有效执行内部控制流程;与公司财务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审计人员沟通审计计划和审计重点,督促外部审计机构按时保质地完成年审工作,并认真审阅相关财务报告,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及管理运营等情况,并通过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方式听取公司管理层对行业发展情况、产品研发进度、市场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汇报;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超过15天。本人参与了公司重大事项的经营管理决策,积极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认真审阅和分析公司提供的各项资料,对公司的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及管理层等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和建议。
在本人工作过程中公司相关人员积极配合,不拒绝、阻碍和隐瞒,不干预本人行使职权,为本人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大力支持。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大会的方式积极了解中小股东的关注点、诉求和意见;同时在日常履职过程中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判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权,积极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对其合理性、必要性、合规性、公允性进行了独立判断,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本人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对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的董事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和专业能力。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认真核查了董监高的薪酬情况,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薪酬计划是结合了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的,能够推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挥积极性,推动公司发展,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十)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
行使权益条件成就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上述相关事项。
(十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上述相关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4年度,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本人将继续秉承勤勉、审慎的态度,紧密关注行业发展和公司经营状况,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和管理层的沟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督导作用,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特此报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姜哲铭
2025年4月23日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人作为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及时关注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现将2024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穆培林,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资深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生于1966年1月。1991年4月至1994年4月,任职于财政部会计司;1994年4月至2002年2月,任职于中国会计学会;2002年2月至2004年7月,任职于中信银行总行会计部;2004年7月至2022年1月,任职于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二级业务经理,已退休。现兼任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1月至今,任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6次,股东大会2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在会议召开前,本人详细审阅议案资料,向公司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我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表意见。2024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应参加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穆培林 | 6 | 6 | 1 | 0 | 0 | 否 | 2 |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会议类别 | 本人任职情况 | 召开次数 | 出席次数 |
战略委员会 | - | 1 | 0 |
提名委员会 | 委员 | 2 | 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委员 | 1 | 1 |
审计委员会 | 主任委员 | 5 | 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 | 1 | 1 |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保持沟通,监督公司有效执行内部控制流程;与公司财务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审计人员沟通审计计划和审计重点,督促外部审计机构按时保质地完成年审工作,并认真审阅相关财务报告,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现场工作情况2024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及管理运营等情况,并通过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方式听取公司管理层对行业发展情况、产品研发进度、市场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汇报;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超过15天。本人参与了公司重大事项的经营管理决策,积极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认真
审阅和分析公司提供的各项资料,对公司的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及管理层等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和建议。
在本人工作过程中公司相关人员积极配合,不拒绝、阻碍和隐瞒,不干预本人行使职权,为本人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大力支持。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参加业绩说明会的方式积极了解中小股东的关注点、诉求和意见;同时在日常履职过程中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判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权,积极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对其合理性、必要性、合规性、公允性进行了独立判断,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本人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对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的董事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和专业能力。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认真核查了董监高的薪酬情况,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薪酬计划是结合了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的,能够推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挥积极性,推动公司发展,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十)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上述相关事项。
(十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上述相关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秉承勤勉、审慎的态度,紧密关注行业发展和公司经营状况,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和管理层的沟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督导作用,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穆培林2025年4月23日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人作为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及时关注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现将2024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赵锐女士,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主任检验师,生于1965年4月,1984年9月至1989年7月毕业于吉林医学院(现北华大学)医学检验专业,获医学学士学位;1989年8月至2020年4月,就职于北京电力医院,2020年4月退休。2005年4月至2012年9月,担任检验科副主任(主持工作),2007年9月至2012年9月,担任检验科副主任/输血科副主任(主持工作),2012年10月至2018年4月,担任检验科主任,2018年4月至2020年4月,担任感染疾控管理处处长,已退休;现兼任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1月至今,任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6次,股东大会2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在会议召开前,本人详细审阅议案资料,向公司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
料。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我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表意见。2024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应参加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赵锐 | 6 | 6 | 1 | 0 | 0 | 否 | 2 |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本人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会议类别 | 本人任职情况 | 召开次数 | 出席次数 |
战略委员会 | 委员 | 1 | 1 |
提名委员会 | - | 2 | 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 | 1 | 0 |
审计委员会 | 委员 | 5 | 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 | 1 | 1 |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保持沟通,监督公司有效执行内部控制流程;与公司财务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审计人员沟通审计计划和审计重点,督促外部审计机构按时保质地完成年审工作,并认真审阅相关财务报告,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现场工作情况2024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及管理运营等
情况,并通过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方式听取公司管理层对行业发展情况、产品研发进度、市场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汇报;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超过15天。本人参与了公司重大事项的经营管理决策,积极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认真审阅和分析公司提供的各项资料,对公司的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及管理层等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和建议。
在本人工作过程中公司相关人员积极配合,不拒绝、阻碍和隐瞒,不干预本人行使职权,为本人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大力支持。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参加业绩说明会的方式积极了解中小股东的关注点、诉求和意见;同时在日常履职过程中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判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权,积极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对其合理性、必要性、合规性、公允性进行了独立判断,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
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本人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对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的董事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和专业能力。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认真核查了董监高的薪酬情况,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薪酬计划是结合了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的,能够推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挥积极性,推动公司发展,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十)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上述相关事项。
(十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上述相关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4年度,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秉承勤勉、审慎的态度,紧密关注行业发展和公司经营状况,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和管理层的沟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督导作用,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特此报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锐
2025年4月23日
议案五
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完成2024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现提交《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5月15日
附件:《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容诚审字[2025]100Z1185号),现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营业收入 | 305,870,242.02 | 275,486,908.66 | 11.03 | 228,812,929.6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2,999,583.01 | 116,912,526.98 | -3.35 | 104,114,179.3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10,486,685.01 | 115,052,424.12 | -3.97 | 100,622,935.2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2,983,903.25 | 109,643,413.03 | 12.17 | 100,556,288.10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646,270,295.13 | 1,600,247,880.79 | 2.88 | 1,504,563,833.81 |
总资产 | 1,748,651,398.28 | 1,706,235,918.32 | 2.49 | 1,612,007,458.49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07 | 1.10 | -2.73 | 0.9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07 | 1.10 | -2.73 | 0.9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04 | 1.08 | -3.70 | 0.9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91 | 7.54 | 减少0.63个百分点 | 7.1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75 | 7.42 | 减少0.67个百分点 | 6.88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6.41 | 6.96 | 减少0.55个百分点 | 7.40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凝血产品装机和用户数量的增长,带动了公司仪器、试剂等产品销售的增长,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1.03%。但受在建工程投入使用导致折旧摊销、运营维护、搬迁费用增加等因素综合影响,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等主要会计数据和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均出现了略微下滑。
二、收入和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3.0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87%,主营业务成本1.1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51%。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医药制造业 | 304,870,980.61 | 117,443,369.19 | 61.48 | 10.87 | 12.51 | 减少0.56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仪器 | 71,155,642.73 | 53,029,741.64 | 25.47 | 25.28 | 26.36 | 减少0.64个百分点 |
试剂 | 165,383,326.70 | 40,196,292.11 | 75.70 | 3.59 | -4.86 | 增加2.16个百分点 |
耗材 | 68,332,011.18 | 24,217,335.44 | 64.56 | 16.72 | 20.07 | 减少0.99个百分点 |
合计 | 304,870,980.61 | 117,443,369.19 | 61.48 | 10.87 | 12.51 | 减少0.56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 | 营业成本比上 | 毛利率比上年 |
年增减(%) | 年增减(%) | 增减(%) | ||||
国内 | 292,695,169.51 | 111,481,822.66 | 61.91 | 10.86 | 13.52 | -0.89 |
国外 | 12,175,811.10 | 5,961,546.53 | 51.04 | 11.05 | -3.60 | 7.44 |
合计 | 304,870,980.61 | 117,443,369.19 | 61.48 | 10.87 | 12.51 | 减少0.56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经销模式 | 293,731,244.02 | 115,224,945.90 | 60.77 | 11.46 | 12.76 | -0.45 |
直销模式 | 11,139,736.59 | 2,218,423.29 | 80.09 | -2.70 | 0.80 | -0.69 |
合计 | 304,870,980.61 | 117,443,369.19 | 61.48 | 10.87 | 12.51 | -0.56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仪器、试剂、耗材等各类产品销售收入均出现不同程度的增长。但从具体产品上看,随着SMART系列凝血流水线、SF-9200凝血测试仪等高性能医疗设备投入市场,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持续提升,带动仪器同比增长
25.28%;受带量采购、DRG/DIP等医保控费等政策的影响,试剂同比增长3.59%。
2)从销售区域来看,国内市场和国外市场均实现了10%以上的增长。
3)从销售模式看,经销模式销售额同比增长11.46%,直销模式销售额略有下降,公司“经销与直销相结合,以经销为主”的销售模式未发生变化。
三、资产、负债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应收票据 | 1,999,156.42 | 0.11 | 214,847.40 | 0.01 | 830.50 | 说明1 |
预付款项 | 3,510,136.38 | 0.20 | 1,216,209.41 | 0.07 | 188.61 | 说明2 |
其他应收款 | 150,795.06 | 0.01 | 982,118.85 | 0.06 | -84.65 | 说明3 |
其他流动资产 | 21,788,014.16 | 1.25 | 16,856,094.32 | 0.99 | 29.26 | 说明4 |
长期股权投资 | 0.00 | 0.00 | 896,736.57 | 0.05 | -100.00 | 说明5 |
固定资产 | 333,997,487.38 | 19.10 | 34,442,258.86 | 2.02 | 869.73 | 说明6 |
在建工程 | 0.00 | 255,142,992.76 | 14.95 | -100.00 | 说明6 | |
使用权资产 | 75,223.82 | 0.00 | 188,059.58 | 0.01 | -60.00 | 说明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380,107.58 | 0.36 | 4,648,897.75 | 0.27 | 37.24 | 说明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9,500.00 | 0.01 | 1,781,727.67 | 0.10 | -94.42 | 说明9 |
其他应付款 | 7,119,936.79 | 0.41 | 5,414,774.45 | 0.32 | 31.49 | 说明1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1,643.01 | 0.00 | 120,106.83 | 0.01 | -48.68 | 说明11 |
预计负债 | 1,022,498.97 | 0.06 | 1,549,450.45 | 0.09 | -34.01 | 说明12 |
递延收益 | 58,120.11 | 0.00 | 116,239.71 | 0.01 | -50.00 | 说明13 |
其他说明
说明1:应收票据本年期末数较上年期末数增加830.50%,主要原因系未到期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说明2:预付款项本年期末数较上年期末数增加188.61%,主要原因系期末未结算的预付原材料采购款增加所致。
说明3:其他应收款本年期末数较上年期末数减少84.65%,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司减少外部租赁的生产场地,收回租赁押金所致。
说明4:其他流动资产本年期末数较上年期末数增长29.26%,主要原因系待抵扣进项税增加所致。
说明5:长期股权投资本年期末数减少,主要原因系按照权益法确认投资收益所致。
说明6:固定资产本年期末数较上年期末数增长869.73%,主要原因系募投项目-血栓与止血产品生产及研发一体化项目基建部分于2024年完工并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说明7:使用权资产本年期末数较上年期末数下降60.00%,主要原因系房屋建筑物计提折旧所致。
说明8: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年期末数较上年期末数增长37.24%,主要原因系募投项目-血栓与止血产品生产及研发一体化项目基建部分于2024年完工并转入固定资产,导致子公司北京赛诺希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经营亏损增加,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随之增加所致。
说明9:其他非流动资产本年期末数较上年期末数减少94.42%,主要原因是与募投项目-血栓与止血产品生产及研发一体化项目相关的预付款结算完毕所致。
说明10:其他应付款本年期末数较上年期末数增加31.49%,主要原因是预提费用支出增加所致。
说明1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本年期末数较上年期末数减少48.68%,主要原因是租赁负债逐期付款完毕所致。
说明12:预计负债本年期末数较上年期末数减少34.01%,主要原因是2024年年末结存的预提产品质量保证减少所致。
说明13:递延收益本年期末数较上年期末数减少50.00%,主要原因是按照受益期限部分递延收益转入当期损益所致。
四、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305,870,242.02 | 275,486,908.66 | 11.03 |
营业成本 | 118,060,531.16 | 104,656,791.11 | 12.81 |
销售费用 | 37,294,513.91 | 35,010,815.16 | 6.52 |
管理费用 | 25,773,452.43 | 13,526,156.02 | 90.55 |
财务费用 | -25,208,978.88 | -31,938,663.54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19,604,679.27 | 19,177,256.54 | 2.2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2,983,903.25 | 109,643,413.03 | 12.1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9,818,221.94 | -100,720,175.44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7,102,623.91 | -22,044,625.83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1.03%,主要原因系公司凝血产品装机和用户数量的增长,带动了公司仪器、试剂等产品销售的增长。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12.81%,主要原因系随着营业收入的增长,营业成本随之增加。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90.55%,主要原因系在建工程投入使用导致折旧摊销、运营维护、搬迁费用增加。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变化,主要原因系受银行存款
利率下调影响,公司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减少。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公司为了提高资金收益,购买结构性存款类理财产品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内实施股份回购所致。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人:财务总监李国
2025年4月23日
议案六
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18,672,304.4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6,142,400股,扣除回购专户中股份总数2,172,456股后的股份数为103,969,94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4,310,081.52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34,310,081.52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39,380,144.67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73,690,226.19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65.21%。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34,310,081.5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0.36%。
2.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2,172,456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本议案已经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5月15日
议案七
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5月15日
议案八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现提交《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5月15日
附件:《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科希德”或“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5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41.2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0.3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774.4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347.4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2,426.96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7月2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100Z0058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4年1月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120.36 |
加:利息收入 | 10.69 |
加:现金管理赎回 | 11,714.16 |
减: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 6,851.99 |
减:超募资金经批准用于股票回购 | 3,938.01 |
减:手续费 | 1.04 |
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2,054.17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科创属性持续披露及相关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使用管理、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于2020年7月29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建设银行中关村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50188370000002462、11050188370000002463)。详情参见公司于2020年8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与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北京赛诺希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建设银行中关村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50188370000002503)。详情参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2024年7月9日,公司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门外大街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中金北京建国门外大街营业部”)签署《客户开户合约》,在中金北京建国门外大街营业部开设专户(账号:800100027784)用于办理股票回购相关事宜。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体 | 银行名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银行中关村分行 | 11050188370000002462 | 66.44 |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银行中关村分行 | 11050188370000002463 | 17.76 |
北京赛诺希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银行中关村分行 | 11050188370000002503 | 907.81 |
银行专户小计 | 992.00 | ||
主体 | 证券公司名称 | 证券账号 | 余额 |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金北京建国门外大街营业部 | 800100027784 | 1,062.18 |
证券账户小计 | 1,062.18 | ||
合计 | 2,054.17 |
注:上表单项数据加总数与合计数可能存在尾差,系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导致。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以自筹资金提前进行募投项目的建设,截至2020年11月1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29,803,976.24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0]100Z0619号《关于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9,803,976.24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情形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0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4,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2021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3,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2022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7,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2023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9,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2024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
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现金管理产品到期日超出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授权期限的情况进行追认。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银行名称 | 产品名称 | 投资金额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实际收回本金金额 | 本期实际获得收益 |
1 | 建设银行中关村分行 | 七天通知存款 | 200.00 | 2020/9/27 | 2024/6/6 | 200.00 | 14.16 |
2 | 建设银行中关村分行 | 七天通知存款 | 2,900.00 | 2020/9/27 | 不适用 | - | - |
3 | 民生银行昌平支行 | 活期协定存款 | 31,662.48 | 2021/9/25 | 2024/6/6 | 31,662.48 | 315.49 |
4 | 民生银行昌平支行 | 活期协定存款 | 4,000.00 | 2024/6/6 | 2024/7/11 | 4,000.00 | 0.78 |
5 | 民生银行昌平支行 | 定期存款 | 2,000.00 | 2024/6/6 | 2024/9/6 | 2,000.00 | 8.25 |
6 | 民生银行昌平支行 | 定期存款 | 17,000.00 | 2024/6/6 | 2024/12/6 | 17,000.00 | 157.25 |
7 | 民生银行昌平支行 | 定期存款 | 4,000.00 | 2024/7/11 | 2024/10/11 | 4,000.00 | 16.50 |
8 | 民生银行昌平支行 | 定期存款 | 2,000.00 | 2024/10/16 | 2025/1/16 | - | - |
9 | 民生银行昌平支行 | 定期存款 | 14,000.00 | 2024/12/6 | 2025/6/6 | - | - |
10 | 民生银行昌平支行 | 定期存款 | 4,000.00 | 2024/12/6 | 2025/3/6 | - | -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16,6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99%。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公司将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经2022年11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2023年1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
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金额为67.41万元。2023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并经过谨慎的研究讨论,同意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2024年6月21日,公司董事长吴仕明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价格不高于人民币34.5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28日、2024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4)、《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6)。
2024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增加实施主体、延期的议案》,同意“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中的7,258.2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暂未实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新增母公司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
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增加实施主体、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7)。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经自查,2024年度,公司存在部分现金管理产品到期日超出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授权期限的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上述情况进行追认。该事项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造成不利影响,未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已补充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92,426.9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790.0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31,410.81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2,102.9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33.98%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是 | 8,030.86 | 32,090.08 | 32,090.08 | 5,046.32 | 24,560.18 | -7,529.90 | 76.54 | 2024年12月完工 | - | - | 否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是 | 6,938.46 | 14,290.05 | 14,290.05 | 1,510.56 | 7,765.29 | -6,524.76 | 54.34 | 预计2026年12月完工 | - | - | 否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否 | 4,102.96 | 4,102.96 | 4,102.96 | 295.11 | 1,239.44 | -2,863.52 | 30.21 | 预计2026年12月完工 | - | -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8,000.00 | 18,000.00 | 18,000.00 | - | 18,000.00 | - | 100.00 | - | - | - | 否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 | 16,600.00 | 16,600.00 | - | 16,600.00 | - | 100.00 | - | - | - | - |
股份回购 | 否 | — | 7,343.87 | 7,343.87 | 3,938.01 | 3,938.01 | -3,405.86 | 53.62 | 预计2025年6月结束 | - | - | - |
合计 | - | 37,072.28 | 92,426.96 | 92,426.96 | 10,790.00 | 72,102.92 | -20,324.04 | 78.01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基建工程原计划2020年底开工,受《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的政策影响,公司需重新调整规划方案、设计方案,进而导致项 |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目开工时间延后。同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受到外部环境、施工管制等因素的影响,人员、物资及物流运输等均受到一定制约,项目的人员调度、施工作业、物料采购等方面受到一定影响,导致项目实施环节进度滞后,项目建设需要进行适度延期。公司在实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过程中,根据外部环境、市场及客户需求的变化,适时调整研发项目实施进度。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立项后,由于外部环境导致终端医疗机构凝血检测需求有所下降,组织营销活动与客户现场沟通受到限制,营销行为效率和效用有所降低。为了控制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适当降低了营销网络建设方面的投入规模,放缓了该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增加实施主体、延期的议案》,同意新增母公司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中“(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中的相关内容。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中“(四)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中的相关内容。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中“(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中的相关内容。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中“(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中的相关内容。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32,090.08 | 32,090.08 | 5,046.32 | 24,560.18 | 76.54 | 2024年12月完工 | — | — | 否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4,290.05 | 14,290.05 | 1,510.56 | 7,765.29 | 54.34 | 预计2026年12月完工 | — | — | 否 |
合计 | — | 46,380.13 | 46,380.13 | 6,556.88 | 32,325.47 | 69.70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为赛诺希德自北京高校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租赁的房屋,租期10年。为了更好地集中统一管理,满足公司日益增长的生产、研发、办公等需求,2020年公司通过政府招拍挂方式取得位于北京市中关村大兴生物医药基地建设用地,通过自建厂房方式来建设血栓与止血产品生产基地和研发中心,这样的集中建设方式有利于提升公司生产、研发、管理等方面的能力与效率。2020年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额。本次变更中金公司出具了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额度之专项核查意见。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基建工程原计划2020年底开工,受《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的政策影响,公司需重新调整规划方案、设计方案,进而导致项目开工时间延后。同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受到外部环境、施工管制等因素的影响,人员、物资及物流运输等均受到一定制约,项目的人员调度、施工作业、物料采购等方面受到一定影响,导致项目实施环节进度滞后,项目建设需要进行适度延期。公司在实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过程中,根据外部环境、市场及客户需求的变化,适时调整研发项目实施进度。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九
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总结2024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5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2025年度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审慎预测2025年度财务预算情况。
现提交《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5月15日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附件:《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现将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编制说明本预算方案是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综合宏观环境、行业趋势、市场状况的基础上,结合公司2024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以经审计的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为基础,在充分考虑相关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按照合并报表口径,经公司分析研究后编制而成。
二、预算编制期本预算编制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预算编报范围本预算方案的编制范围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母公司及子公司。
四、预算编制的基本假设
1、公司遵循的法律、行政法规、政策及经济环境不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市场需求无重大变化;
3、现行主要税率、汇率、银行贷款利率不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的各项经营工作及计划能够顺利执行,不存在因资金来源不足、市场需求或供给价格变化等使各项计划的实施发生困难;
5、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公司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五、2025年度主要预算指标
在第四项所列条件满足的前提下,预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均保持稳定增长。
项目 | 2024年 | 2025年预算 | 增长比例 |
营业收入 | 30,587.02万元 | 36,698.07万元 | 19.98% |
六、完成2025年财务预算的措施
1、加强公司内控管理,加强绩效考核,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效率;
2、有效地利用企业资源,确保企业效益最大化;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3、规范全面预算管理,有效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
4、规范预算管理的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
5、合理安排、使用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
七、特别提示本预算报告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仅为公司经营计划,能否实现取决于经济环境、市场需求、行业政策等诸多因素,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特别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人:财务总监李国2025年4月23日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十
关于2025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依据会计准则、审计准则和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进行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拟续聘该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的实际业务情况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5月15日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一
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
二、适用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非独立董事
1、在公司内部任职或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领取薪酬。
2、未在公司内部任职及不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非独立董事,仅在公司领取津贴,不再另行领取薪酬。
(二)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津贴根据独立董事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及市场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独立董事津贴按年计算,津贴标准为7.2万元/年(税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5月15日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十二
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制定了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监事
二、适用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在公司内部任职或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领取薪酬。
未在公司内部任职及不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监事,仅在公司领取津贴,不再另行领取薪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5月15日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十三
关于暂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提高募投项目场地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收益率,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科希德”或“公司”)拟暂时将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进行出租,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5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41.2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0.3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774.4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347.4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2,426.96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7月2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100Z0058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赛诺希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希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金额 | 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1 |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32,090.08 | 24,560.18 | 已结项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4,290.05 | 7,765.29 | 2026年12月 |
3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4,102.96 | 1,239.44 | 2026年12月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8,000.00 | 18,000.00 | —— |
合计 | 68,483.09 | 51,564.91 | —— |
三、本次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情况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募投项目“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两子项目的建筑工程建设已完工(“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于2024年12月21日已结项),该项目投入使用后,大幅扩充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场地,提高了公司产能。但是由于受到宏观经济及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变化的影响,体外诊断行业市场需求增长未完全达到预期,导致部分募投项目新建场地出现了一定程度的闲置。为提高募投项目场地使用效率,提高资产收益率,公司在满足现有业务生产需求的情况下拟将闲置场地暂时出租,待未来公司相关业务需要扩容生产经营场地前再进行收回利用。
四、本次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暂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经营发展、未来战略规划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募投项目场地使用效率,提高资产收益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济效益产生负面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暂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