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13 证券简称:仕佳光子 公告编号:2022-042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38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6,000,000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82元。此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77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282.2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489.75万元。
前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0267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项目 | 金额(元) |
实际募集资金到位金额 | 444,897,538.06 |
减:置换预先投入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 41,019,492.93 |
减: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 265,921,308.49 |
减: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理财管理 | 115,000,000.00 |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3,332,495.38 |
加:理财产品收益 | 9,141,497.65 |
截至2022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 | 35,430,729.67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2年06月30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壁淇滨支行 | 41050162650800000603 | 专用存款账户 | 23,902,041.65 |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分行 | 410601010110000757 | 专用存款账户 | 11,528,688.02 |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分行 | 410601010150000650 | 专用存款账户 | -- |
合 计 | —— | —— | 35,430,729.67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335.85万元(其中2022年半年度利息收入71.85万元),理财收益914.15万元(其中2022年半年度理财收益109.08万元),已扣除手续费2.6万元(其中2022年半年度手续费0.75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9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8,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详情见公司2021年9月7日披露在上交所网站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28)。
截至2022年06月30日,公司未赎回理财产品金额为11,5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已购买但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及资金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 产品名称 | 金额(万元) | 到期日 |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尊易产品 | 200.00 | 2022-7-29 |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金易产品 | 1800.00 | 2022-7-29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壁淇滨支行 | 7天定期存款 | 2,000.00 | 无固定期限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壁淇滨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6000.00 | 2022-7-10 |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金易产品 | 1500.00 | 2022-7-13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除上述已披露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0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2年06月30日,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0日
附件1: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单位: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44,489.7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550.7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0,694.0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阵列波导光栅(AWG)及半导体激光器芯 片、器件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否 | 37,000.00 | 37,000.00 | 37,000.00 | 6,433.32 | 24,192.87 | -12,807.13 | 65.39 | 2022年7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年产 1,200 万件光分路器模块及组件项目 | 否 | 3,000.00 | 3,000.00 | 3,000.00 | 117.47 | 1,921.14 | -1,078.87 | 64.04 | 2022年7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0,000.00 | 4,489.75 | 4,489.75 | - | 4,580.07 | 90.32 | 102.01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50,000.00 | 44,489.75 | 44,489.75 | 6,550.79 | 30,694.08 | -137,95.68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0年8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4,920.2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置换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 4,101.95 万元,置换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818.29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0】第110ZA08881号)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2021年9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8,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详情请见公司2021年9月7日披露在上交所网站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28),截止2022年06月30日,公司购买的保本理财产品金额11,500.00 万元尚未赎回。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4: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上表的“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中填写。科创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并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第二十七条:当期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本报告期的收益情况以及期末的投资份额、签约方、产品名称、期限等信息。注5: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出承诺投入金额,原因是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产生的90.32万,故比例为1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