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仕佳光子: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3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委员积极开展工作,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核查作用。现对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均由3名成员组成,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为独立董事申华萍、独立董事张大明和董事丁建华组成,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为独立董事申华萍、独立董事张大明和董事张志奇组成,丁建华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均由具备会计背景的注册会计师独立董事申华萍担任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对公司财务报告、募集资金、聘任审计机构等情况进行了审核,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届次议案
2021.04.17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1.08.2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1.09.24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1、《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1.10.2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评估,确认其审计人员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在以往的审计过程中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审计委员会认为该审计机构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的外部审计工作要求。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报告期内进行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监督和指导内控部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职能,确保公司规范运作。经检查,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阅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针对财务报告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关事项进行了积极沟通。经审阅,认为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要求,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作,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内部控制的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相关要求。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履行职权范围内的责任,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2022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独立、客观的工作原则,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重要职责,进一步完善公司运作机制,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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