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仕佳光子: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16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鹭联系电话:025-83387753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威联系电话:021-38966585
序号工作内容完成持续督导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保荐机构已制定并严格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已制定本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保荐机构已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资料检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经核查,公司未发生须按有关规定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施等。经核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未发生须公告的重大违法违规事项以及违背承诺的情况。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经核查,公司及相关主体能够切实
序号工作内容完成持续督导情况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及执行情况,公司治理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 保荐机构重点关注了公司董事会换届延期事宜,针对董事会换届延期情况对公司董事长、董秘等进行了访谈,并提示公司关注延期换届选举事项是否可能导致公司经营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目前董事会换届事宜正在推进过程中,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体系,该等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
9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公司在重要信息披露前一般与保荐机构进行充分沟通,并提交公告文件进行事先审阅,确保信息披露的合理性、准确性。
11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保荐机构对公司已公告文件进行不定期查阅,并对相关内容进行必要核实。
12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公司股东减持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序号工作内容完成持续督导情况
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保荐机构针对上述事项与公司、相关股东进行沟通,督促各方在股东减持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承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情形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
13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现违背承诺事项。
14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持续督导期内,针对公共传媒关注的上市公司5%以上股东减持事项,保荐机构对公司控股股东、董秘、5%以上主要股东进行了访谈,了解减持的背景,并督促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相应的减持。 经核查,上市公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者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15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应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经核查,持续督导期内,公司未发生该等情况。
16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经核查,发行人2021年半年度报告显示公司营业利润同比下降50%以上。保荐机构知悉上述情况后,对发行人进行了现场检查,通过高管访谈、查阅相关公告文件和财务资料等方式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情况以及未来发展进行了研究,了解公司利润下滑的主要原因。除上述情况外,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
序号工作内容完成持续督导情况
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50%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未出现其他需要现场检查的事项。

(一)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公司主营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低毛利率的室内光缆和线缆材料业务收入金额及占比上升,高毛利率的光芯片与器件业务占比下降,产品结构变化导致毛利率下降;光芯片与器件业务因产品价格下跌,导致毛利率下降。其次公司对光芯片与器件业务的研发投入进一步增加,相应的研发领料、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研发设备折旧费用有所增加。这些因素会导致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二)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升级迭代风险

公司经过多年的持续研发投入,在无源芯片(PLC分路器芯片、AWG芯片等)、有源芯片(DFB激光器芯片等)领域,围绕芯片设计、晶圆制造、芯片加工、封装测试等各业务环节形成了一系列技术积累。同时,公司借助在室内光缆领域多年的业务积累,持续整合在“光纤连接器—室内光缆—线缆材料”方面的协同能力和技术优势。随着全球光通信技术的不断演进,技术革新产品迭代加速、应用领域不断拓展已成为行业发展趋势。若公司不能继续保持充足的研发投入,或者在关键技术上未能持续创新,亦或新产品技术指标无法达到预期,则面临核心技术竞争力降低的风险,可能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面临市场份额降低的情况。

2、研发失败风险

光通信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具有研发投入高、研发周期长、研发风险大的特点。公司在研发新产品的过程中,也存在下游客户的产品导入和认证过程,需要接受周期较长、标准较为严格的多项测试。若公司未能准确把握下游行业客户的应用需求,未能正确理解行业及相关核心技术的发展趋势,无法在新产品、新工艺等领域取得持续进步,可能导致公司产品研发失败,或因稳定性差、应用难度大、成本高昂、与下游客户需求不匹配等因素,导致公司新产品无法顺利通过下游客户的产品导入和认证,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关键技术人才流失风险

目前国内光通信行业关键技术人才较为稀缺。公司已向技术团队提供了富有

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和股权激励,以提高技术团队的忠诚度和稳定性。但随着光通信行业的持续发展,人才竞争将不断加剧,若公司的关键技术人才大量流失,将对公司技术研发能力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经营风险

1、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近年来,在产业政策和地方政府的推动下,国内光通信行业呈现出较快的发展态势,市场参与者数量不断增加。与此同时,国外企业也日益重视中国市场。在国际企业和国内新进入者的双重竞争压力下,公司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如竞争对手采用低价竞争等策略激化市场竞争态势,可能对公司产品的销售收入和利润率产生一定负面影响。

2、产品质量控制的风险

公司重视产品质量管理,建立了严格的质量控制制度,运用质量保证策略和质量工具,在产品生命周期内进行全流程在线监控,建立了覆盖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产品入库的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并通过了ISO9001:2015、ISO14001:

2015、OHSAS18001:2007“三标一体”体系认证。由于光通信产品尤其光芯片生产工艺较复杂,若某一环节因质量控制疏忽而导致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将会对公司品牌形象、市场拓展、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行业风险

1、行业竞争风险

随着我国数据中心、5G等光通信行业的蓬勃发展,国际上对光学芯片、器件的需求快速增长,也吸引了国内外企业的进入,竞争也日趋激烈。一方面,国内光电芯片企业数量在不断增加,另一方面,全球范围内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如果公司不能持续进行技术升级和迭代,持续提高产品的性能和良率、提高服务质量和响应速度,则可能使公司产品失去竞争力。

2、产业政策风险

光芯片和器件作为光通信网络的基石,尤其是5G更是国家抢占技术制高点

的必争之地,国家出台了多项政策鼓励我国光电产业发展,如果未来国家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影响。

(五)宏观环境风险

1、宏观经济及行业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处于光通信产业链上游,其需求直接受到下游电信市场和数据中心市场发展态势的影响。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发生剧烈波动,导致通信、云计算等终端市场需求下降,或者数据流量需求下滑、应用场景不成熟等因素导致5G建设、数据中心建设大幅推迟,将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国际贸易争端加剧风险

公司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密切关注海外光通信市场的发展趋势,通过在美国设立子公司以及加强销售团队力量等方式,加大对海外市场的推广力度。2018年以来,中国面临的国际贸易环境有所恶化,如果未来中国对外贸易争端进一步加剧,有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扩张造成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无。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1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2021年1-6月/ 2021年6月30日2020年1-6月/ 2020年12月31日增减幅度(%)
营业收入36,139.8132,789.9510.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63.342,815.11-58.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54.851,893.03-161.0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54.42532.1541.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115,671.81115,368.270.26
主要财务数据2021年1-6月/ 2021年6月30日2020年1-6月/ 2020年12月31日增减幅度(%)
资产
总资产153,704.88149,939.232.51
主要财务指标2021年1-6月2020年1-6月增减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30.07-57.1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30.07-57.1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30.05-16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14.13减少3.12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02.78减少3.78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1.278.88增加2.39个百分点

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160.00%,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净利润减少。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秉承“以芯为本”的理念,保持对光芯片及器件的持续研发投入,不断强化技术创新、掌握自主芯片的核心技术。经过多年的研发和产业化积累,针对光通信行业核心的芯片环节,公司系统建立了覆盖芯片设计、晶圆制造、芯片加工、封装测试的IDM全流程业务体系。公司从单一的PLC分路器芯片突破至系列无源芯片(PLC分路器芯片、AWG芯片、VOA芯片和微透镜芯片)、有源芯片(DFB激光器芯片),从晶圆制造和芯片加工进一步拓展至封装测试环节,围绕光芯片领域打造了在光通信行业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和研发队伍的建设,不断吸引外部优秀人才加入公司,已构建起包括241名研发人员及10名中科院专家顾问在内的研发队伍,研发方向涵盖无源芯片、无源封装、有源芯片、有源封装、光电集成、其他光器件等各领域。目前,公司已形成包括超宽谱低损耗光分路器芯片技术、任意分束比1×N光分路器结构设计、石英基及硅基厚膜二氧化硅光波导材料生长技术、石英基及硅基微透镜及其制造技术、新型倒台脊形波导结构及DFB激光器芯片制作技术、InP基多量子阱外延技术、高精度布拉格光栅制作及波长精准控制技术在内的多项核心技术。公司还在数据中心400G用O波段AWG芯片技术、5G基站前传AWG芯片技术、硅基二氧化硅热光可调光衰减器(VOA)阵列芯片技术、面向5G通信应用DFB激光器芯片技术等领域形成良好的技术储备。

综上,公司持续打造自主芯片的核心能力,并围绕光芯片进行横向拓展和纵向延伸。同时,公司结合自身业务情况及市场发展趋势,进一步强化公司在“光纤连接器—室内光缆—线缆材料”方面的协同优势,强化不同业务板块的协同效应,提升公司整体的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2021年上半年,公司研发投入合计4,072.2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9.92%,其中用于光芯片与器件业务的研发投入增加953.44万元,主要的研发项目包括特

殊通道、分光比光分路器技术、大通道光分路器技术、400G、800G DR4和DR8连接器组件技术等。除上述涉及的光芯片与器件业务研发项目外,2021年上半年,公司还新增了线缆材料业务中“B1级阻燃无卤阻燃材料技术”、“硅烷自交联无卤阻燃材料技术”、“高阻燃电缆材料技术”和“充电桩线缆用辐照交联无卤阻燃弹性体电缆料技术”等专有技术。此外,公司新增20项专利(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13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共有196项各类知识产权,其中,发明专利36项,创新成果不断丰富。

公司参与或承担了国家及河南省的多项研发项目,包括“多材料融合光模块耦合封装与检测技术”、“无源合/分波芯片及产业化”、“平面波导滤波器及集成发射组件”、“高速数据中心光互连芯片研发与产业化”、“5G光传输高速激光器芯片研究”及“硅光收发模块工程化研究”等,并获得了“‘2020年度全市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奖”和“河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荣誉奖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和与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元)
实际募集资金到位金额444,897,538.06
减: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51,044,156.04
减: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理财管理250,000,000.0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958,670.63
加:理财产品收益4,225,784.52
截止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49,037,837.17

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发行人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2021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数未发生变动,截至2021年6月30日,其直接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直接持股(股)
1郑州仕佳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控股股东102,629,667
2葛海泉董事长、总经理30,541,172
3雷霆董事、副总经理6,300,000
4钟飞董事、董事会秘书6,408,000
5安俊明董事5,400,000
6丁建华董事807,039
7石砥董事-
8刘德明独立董事-
9张大明独立董事-
10申华萍独立董事-
11侯作为监事会主席1,080,000
12吕豫监事-
13郭伟监事-
14雷杰监事540,000
15赵鹏监事270,000
16吴远大副总经理5,580,000
17吕克进副总经理1,978,104
18张志奇财务总监718,105
序号姓名发行人处任职/亲属关系间接持股企业在间接持股企业的出资比例(%)
1葛海泉董事长、总经理郑州仕佳40.36
2丁建华董事安阳惠通0.71
惠通巨龙17.95
惠通创盈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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