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申华萍、独立董事张大明和董事丁建华组成,并由具备会计背景的注册会计师独立董事申华萍担任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具体如下:
2020年3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近三年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0年10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重点围绕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计相关工作、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聘任等重大事项展开审议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相关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据相关要求经营运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
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督促公司审计部门开展内控评价工作,提升控制措施和公司业务的紧密度,切实发挥风险防控功能,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考察聘任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聘任的外部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查,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
(三)审阅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近三年财务报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和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细则》的规定,充分发挥审查、监督作用,履行职权范围内的责任。2021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一如既往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指导、监督作用,完善公司运作机制,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