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作为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仕佳光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仕佳光子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38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6,000,000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82元,此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77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282.2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489.75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0267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实际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实际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
1 | 阵列波导光栅(AWG)及半导体激光器芯片、器件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37,000.00 | 37,000.00 |
2 | 年产1,200万件光分路器模块及组件项目 | 3,000.00 | 3,000.00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 | 4,489.75 |
合计 | 50,000.00 | 44,489.75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已预先投入金额 | 本次置换金额 |
1 | 阵列波导光栅(AWG)及半导体激光器芯片、器件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4,008.42 | 4,008.42 |
2 | 年产1,200万件光分路器模块及组件项目 | 93.53 | 93.53 |
合计 | 4,101.95 | 4,101.95 |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并且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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