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作为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盟升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保荐机构”)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差异化分红的原因
公司于2022年3月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3月3日、2022年3月12日、2022年3月16日、2022年4月2日、2022年4月30日在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和《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截至2022年4月28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691,7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0%,回购最高价格61.0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49.70元/股,回购均价57.81元/股,使用资金总额39,990,449.90元(不含交易佣金手续费等交易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的股份自过户至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之日起即失去其权利,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
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因此,盟升电子2021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差异化分红方案,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二、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元(含税),不送股,不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新增股份378,000股,公司的总股本由114,670,000股变更为115,048,000股。公司按照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691,729股后,对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每股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0.36元(含税)调整为0.3591元(含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15,048,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691,729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数为114,356,271股。
三、本次差异化分红的计算依据
公司总股本为115,048,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691,729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114,356,271股,公司申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14,356,271×0.3591)÷115,048,000≈0.3569元/股。
以本核查意见出具前一交易日(6月13日)的公司股票收盘价格62.09元/股测算:
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62.09-0.3569)÷(1+0)=61.7331
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62.09-0.3591)÷(1+0)=61.7309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61.7309—61.7331|÷61.7309=0.0036%,小于1%。
因此,公司累计回购的股份是否参与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绝对值在1%以下,影响较小。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陈劭悦 姜海洋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