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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升电子: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2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保荐机构”)作为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盟升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对盟升电子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61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867.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2,098,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37,847,017.5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54,251,582.45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28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7月28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90523)。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多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情况

(一)根据《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募集资金投资方向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资额实施主体
1卫星导航产品产业化项目16,948.2516,948.25盟升科技、盟升电子
2卫星通信产品产业化项目17,635.7417,635.74国卫通信、盟升电子
3技术研发中心项目6,200.006,200.00盟升电子
4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10,000.00盟升电子
合计50,783.9950,783.99

若实际募集资金未达到项目总投资金额,公司将通过申请银行贷款等途径自筹资金解决。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后对超过部分予以适当使用。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2,098,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37,847,017.5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54,251,582.45元,其中超募资金546,411,682.45元。

(二)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6,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南京荧火泰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2,240万元收购南京荧火泰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51%的股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

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6,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546,411,682.45元)的29.28%。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6,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盟升电子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的情形,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的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陈劭悦 姜海洋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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