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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升电子: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01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5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4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毛萍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①最近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综上所述,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在公司内部官网或办公区域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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