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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瑞新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9

证券代码:688300 证券简称:联瑞新材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年4月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务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大会召开前30分钟向会务组进行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现场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并且临时要求发言的股东安排在登记发言的股东之后。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三、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2)。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17日 14点00分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综合楼三楼309会议室(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新浦经济开发区珠江路6号)

3、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17日

至2025年4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材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

1、《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10、《关于预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2、《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和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履行董事会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推进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有序开展,保障公司良好稳健发展,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编制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附件: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在2024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勤勉履行董事会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有序开展,保障公司良好稳健发展。以下是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请审议。

一、2024年度主要经营情况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60,360,374.93元,同比增长34.94%;实现利润总额286,188,151.77元,同比增长45.0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1,374,413.14元,同比增长44.4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26,912,895.41元,同比增长51.00%。

2024年,半导体市场迎来上行周期,产业链整体需求提升明显,并且在AI等应用技术快速发展的带动下,半导体封装材料、电子电路基板、高性能热界面材料等市场需求呈快速增长趋势。公司紧抓行业发展机遇,在优势领域继续提升份额的同时,持续推动更多高阶产品的登陆工作,高阶产品销量快速提升。报告期内,公司球形无机粉体材料产品营收占比进一步提高,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实现营收与毛利同比上升,推动利润增加。

2024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1、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2024年2023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960,360,374.93711,682,420.0834.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1,374,413.14173,994,421.8244.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26,912,895.41150,270,057.3751.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4,708,483.84246,948,264.233.14%
2024年末2023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07,675,837.881,347,439,223.0011.89%
总资产1,971,962,660.241,754,701,349.0912.38%

2、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4年2023年本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350.9443.6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350.9443.6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220.8150.6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7.81%13.60%增加4.21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08%11.75%增加4.33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6.29%6.66%减少0.37个百分点

二、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开展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1次,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3次,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权限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发展、财务状况等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和科学决策。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及授权事项,务实高效地完成股东大会决议的各项工作。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

及摘要、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审计工作的相关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等相关规定,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确保公司在人才合理配置的模式下保持高效运作。2024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意见。2024年,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等相关规定,就公司发展战略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保持积极沟通,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事项进行了审议,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自身发展状况向董事会提出合理建议。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自己专业知识方面的优势,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了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发挥了独立董事对公司治理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的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没有提出异议。

三、2025年度展望

2025年,公司将继续深化战略布局,围绕“技术引领、市场深耕、管理增效、人才驱动”四大核心方向,在巩固已有业务领先地位的基础上,加速高阶产品的规模化发展,全面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为股东、客户及社会创造更高价值。具体规划如下:

(一)市场拓展与客户生态升级

全球市场深度渗透,针对半导体封装、AI算力设备、高导热材料等高增长领域,围绕“五个第一”的目标,建立分行业、分区域的精准营销策略,加速海外市场拓展,深化“产品+服务+解决方案”的一体化销售模式,推动核心产品市占率持续提升,升级“铁三角”模式为“数字铁三角”,通过SAP系统与AI大数据分析实现客户需求智能预测,不断提升快速响应客户的能力。

(二)技术突破与产品矩阵迭代

公司将紧抓先进封装用环氧塑封料、电子电路基板、热界面材料等下游领域的发展机遇,不断优化公司的产品结构,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继续围绕球形填料等向大颗粒精确切割、更加紧密的填充、高纯度、高导热性、特殊的电性能等方面的发展趋势。争取在液态填料、纳米球形产品、亚微米球形产品、LowDf产品、Lowα产品等紧缺需求环节上持续推出更多符合市场需求的下一代产品,在氮化物、球形二氧化钛方面有所突破,力争实现新的突破和新的跨越。

(三)运营效能与组织进化

2025年,公司将推动SAP数字化项目深入实施,推动组织结构持续优化,完善流程管理体系、激励机制的建设。将根据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规划,不断健全人才梯队,优化人才结构,明确员工的职业发展规划,完善员工培训计划,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四)ESG可持续发展

建立健全ESG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ESG工作有效推进;加强公司治理,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提升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准确性;定期开展ESG相关培训,提高管理层和员工的ESG意识。

特此报告!

议案二:

《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各位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勤勉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工作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发表客观、审慎的独立意见,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了宝贵的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独立董事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和审慎独立的原则,认真编制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议案三: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议案四:

《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附件: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由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根据此次审计结果编制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下: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2024年2023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960,360,374.93711,682,420.0834.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1,374,413.14173,994,421.8244.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26,912,895.41150,270,057.3751.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4,708,483.84246,948,264.233.14%
2024年末2023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07,675,837.881,347,439,223.0011.89%
总资产1,971,962,660.241,754,701,349.0912.38%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4年2023年本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350.9443.6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350.9443.6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220.8150.6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7.81%13.60%增加4.21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08%11.75%增加4.33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6.29%6.66%减少0.37个百分点

三、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一)资产状况

2024年末,公司总资产1,971,962,660.24元,较2023年末增长12.38%。其中:流动资产1,108,547,809.76元,较2023年末增长16.72%,主要系货币资金增加所致;非流动资产863,414,850.48元,较2023年末增长7.26%,整体资产结构健康。

(二)负债状况

2024年末,公司总负债464,286,822.36元,较2023年末增长14.00%。其中:

流动负债336,836,666.07元,较2023年末增长34.47%,主要系银行短期借款及应付账款增加所致;非流动负债127,450,156.29元,较2023年末下降18.70%。

(三)所有者权益

2024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507,675,837.88元,较2023年末增长11.89%,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盈余公积增长24.06%、未分配利润增长24.78%所致。

(四)经营成果状况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60,360,374.93元,同比增长34.94%;营业利润285,305,323.22元,同比增长46.02%;利润总额286,188,151.77元,同比增长45.0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1,374,413.14元,同比增长

44.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26,912,895.41元,同比增长51.00%。

(五)现金流量状况

2024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4,708,483.8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14%,主要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1,690,522.53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45,288,565.79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8,818,574.34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7,861,338.86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归还短期借款所致。

特此报告!

议案五:

《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及公司2025年度战略目标、经营计划,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附件:《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附件: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如下:

一、预算编制的基础

1、2025年度财务预算是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实际运行情况和结果,在充分考虑下列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经营能力以及年度经营计划,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而编制。

2、本预算包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母公司及子公司。

二、预算编制的基本假设

1、公司遵循的我国现有法律、法规、政策和所在地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2、公司遵循的税收政策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无重大变化。

3、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及市场行情无重大变化。

4、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材料价格、能源价格、公司的主要产品价格能在预算价格的合理范围内波动。

5、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本公司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三、2025年度财务预算及说明

根据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及公司2025年度战略目标、经营计划,在考虑经济环境、市场行情等多种不确定因素的基础上,经公司管理层研究讨论,预计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保持稳定增长。

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仅为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政策等多种因素,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议案六: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51,374,413.1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06,240,747.7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5,745,53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2,872,765.5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6.95%。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5,745,53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55,723,659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241,469,190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为准)。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92,872,765.5092,872,765.5056,720,950.65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51,374,413.14173,994,421.82188,240,500.97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606,240,747.7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242,466,481.6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204,536,445.3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242,466,481.6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是否低于3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118.54%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元)146,303,532.5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是否在3亿元以上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营业收入(元)2,333,997,033.9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6.2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是否在15%以上
是否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议案七: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专业服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议案八:

《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业务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议案九: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预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担任具体职位的,薪酬参照具体职位标准发放,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位及不常驻公司工作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向独立董事朱恒源、独立董事吴凡发放独立董事津贴,年薪八万,每月核发。独立董事潘东晖不在本公司领取津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具体如下:

姓名职务2024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李晓冬董事长299.74
刘述峰董事(已离任)0
李长之董事52.26
唐芙云董事0
曹家凯董事100.25
潘东晖独立董事0
朱恒源独立董事8.00
吴凡独立董事8.00
高娟监事会主席42.70
朱刚监事25.57
王小红监事20.62
柏林董事会秘书124.20
王松周财务负责人(已离任)35.06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鉴于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议案十:

《关于预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薪酬考核方案,公司预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担任具体职位的,薪酬参照具体职位标准发放,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位及不常驻公司工作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向独立董事朱恒源、独立董事吴凡发放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潘东晖不在本公司领取津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发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鉴于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议案十一: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5,745,531股,以此计算拟合计转增55,723,659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85,745,531.00元变更为241,469,190.00元,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85,745,531股变更为241,469,190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拟对《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形成新的《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574.5531万元。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146.9190万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8,574.5531万股,均为普通股。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4,146.9190万股,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事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相关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及修订后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议案十二:

《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监事会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编制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7日

附件: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现将公司监事会在2024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年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四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事项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预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2)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4)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2、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事项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事项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事项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列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各位监事列席了2024年公司召开的四次董事会会议,并对会议内容、会议程序、表决结果等进行监督,对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和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均无异议。

二、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一)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和决议等程序合法合规。各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尽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定期报告等进行了认真地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运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相关规定,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披露、履行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公司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关联股东都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了担保。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系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生产运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公司能在生

产经营、财务管理、投融资等各方面对子公司进行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

(五)公司内部控制规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内部控制规范等要求,持续建立、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监事会认为公司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三、2025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2026年1月1日前,按照《公司法》《实施规定》及证监会配套制度规则等规定,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董事会中设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在取消设置监事会之前,监事会仍将按照有关规定,忠实履职、勤勉尽责,依法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审查和监督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同时将与公司审计委员会做好各项职责交接工作,切实保护好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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