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9 证券简称:长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9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4月19日,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下称“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云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在全面审阅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后,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允反映了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10次会议,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年度内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编制,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财务情况及经营业绩。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通过专户存储、专项使用,公司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与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可能尚未完成本次发行,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的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公司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28号)所规定的有效期之日止,即延长至2023年11月17日止。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限制性股票。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