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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科技: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03

证券代码:688299 证券简称:长阳科技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2年9月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议案一: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5议案二: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 6

议案三: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 7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15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会议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65)。

十四、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会议当日公司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登记等工作,符合要求者方可进入公司。进入会场参会期间需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引导,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政策随时可能会发生变化,请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出行前确认最新的防疫要求,确保顺利参会。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9月13日下午2点00分

2、现场会议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庆丰路99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系统及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2年9月13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2年9月13日)的9:15-15:00。

4、会议召集人: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
1《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3《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十)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十一)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签署会议文件

(十四)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的决议有效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调整前内容为: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则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

调整后内容为: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3日

议案二: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提请股东大会调整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具体如下:

调整前内容为: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

调整后内容为: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3日

议案三: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编制了《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并委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报告进行审核并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2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

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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