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长阳科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7

8-2-1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2]第ZA582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2022年8月12日出具的《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2〕19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或“本所”)作为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阳科技”、“发行人”或“公司”)本次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的审计机构,对问询函中提到的要求会计师核查的问题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回复如下:

特别说明:

1、如无特别说明,本问询问题的回复中所涉及的简称或释义与《募集说明书》中相同。

2、本问询问题的回复中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3、本所没有接受委托审计或审阅2022年1月至6月期间的财务报表。以下所述的核查程序及实施核查程序的结果仅为协助长阳科技回复贵所问询目的,不构成审计或审阅。

8-2-2

问题2.关于融资规模根据申报材料,1)本次拟募集资金不超过3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43,510.22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17,027.47万元。请发行人说明:结合本次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现有资金余额、资金用途和资金缺口以及净利润、现金流、资产负债率等财务指标情况,说明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及合理性,量化分析本次融资对未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结构的影响。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第4问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针对该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结合本次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现有资金余额、资金用途和资金缺口以及净利润、现金流、资产负债率等财务指标情况,说明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一)本次募集资金充实营运资金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增强抵御风险能力

近年来,随着公司研发及生产实力的不断增强,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业务收入和净利润水平快速增长。随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陆续建成投产,公司主营产品产能和品质将大幅提高,产品种类增加,满足产品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和下游需求的快速增长。随着公司业务持续不断扩大,公司对于营运资金的需求也日益增长,因此,需要补充流动资金保障公司业务稳定增长,为未来公司战略实施提供有力支撑,巩固公司的行业领先地位。同时,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张增加了公司可能面临的资金压力,通过本次发行股票补充流动资金,可以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有效控制负债规模,降低财务费用,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从而保障公司业务长期健康、稳定发展所需的资金,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论述及测算

1、现有资金余额、资金用途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银行存款、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分别为30,802.61万元和18,199.01万元,银行存款、交易性金融资产中包含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首发上市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0,161.08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可供自由支配的资金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6月30日
银行存款(万元)①30,802.61
交易性金融资产(万元)②18,199.01
募集资金专户(万元)③20,161.18
可供自由支配的资金(万元)④=①+②-③28,840.44

8-2-3

公司可自由支配的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周转以及目前在建或拟建项目的支出,未来随着公司生产销售规模的扩大以及新建项目逐步建成投产,生产经营所需要的资金规模将会持续增加。目前,公司计划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建设的主要项目如下:

项目名称实施主体总投资(万元)建设期截至2022年6月末已投资金额(万元)尚需投资金额(万元)
年产8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合肥新材料122,44832个月15,916.78106,531.22
年产5.6亿平方米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合肥新能源59,13632个月6,426.8052,709.20

注:年产8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总投资122,448万元,其中首发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投入23,290万元,自有或自筹资金投入99,158万元。

从上表,公司计划建设项目对资金有较大的需求。公司现有可自由支配的资金在满足日常运营周转的需要外,尚无法满足公司未来项目建设需要。通过本次发行股票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增强资本实力,充实营运资金,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募集资金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2、流动资金缺口测算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快速增长,营运资金需求增大。本测算以2021年度为基期,假设公司2022-2024年期间各年营业收入以2019年-2021年最近三年复合增长率20%的速度增长,各项经营性流动资产项目、经营性流动负债项目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保持不变。根据上述假设,公司测算的未来三年流动资金缺口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占营业收入比重2022年E2023年E2024年E
营业收入129,668.81100.00%155,602.57186,723.08224,067.70
应收票据6,387.564.93%7,665.079,198.0911,037.70
应收账款38,303.7429.54%45,964.4955,157.3966,188.87
应收款项融资5,417.784.18%6,501.347,801.619,361.93
预付款项2,506.771.93%3,008.123,609.754,331.70
存货16,820.6112.97%20,184.7324,221.6829,066.01
经营性流动资产69,436.4653.55%83,323.7699,988.51119,986.21
应付票据13,565.3110.46%16,278.3719,534.0523,440.85
应付账款13,768.2810.62%16,521.9419,826.3323,791.59
合同负债454.990.35%545.98655.18786.22
经营性流动负债27,788.5821.43%33,346.3040,015.5548,018.67

8-2-4

项目2021年占营业收入比重2022年E2023年E2024年E
营运资金需求量41,647.8832.12%49,977.4659,972.9571,967.54
流动资金缺口30,319.66

公司2021年营运资金占用额为41,647.88万元,2022年-2024年新增的流动资金需求为30,319.66万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缓解公司规模扩张带来的资金压力,保证公司未来稳定可持续发展。

3、公司净利润、现金流和资产负债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6月末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21.1019.8019.9621.80
资产负债率(%,合并)21.9620.0519.8121.57

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6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

21.57%、19.81%、20.05%和21.96%,整体处在相对较低的稳健水平,主要系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到位后,有息债务减少所致。公司管理层经营风格稳健,通过控制负债规模,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公司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若公司短期内进行大规模债权融资,可能带来较大财务支出和财务风险,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及现金流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净利润(万元)8,051.2218,678.6617,697.7414,307.7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6,119.2221,098.2126,588.6213,071.3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23,125.96-1,377.88-373.23-68,925.4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1,081.803,680.50-15,283.5157,659.95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万元)1,262.23-631.36-176.5252.5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万元)-16,826.3022,769.4710,755.351,858.37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水平良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均为现金净流入。由于资本性支出规模较大,各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金额较高。未来公司资本性支出还将持续增加,基于目前净利润及现金流状况,公司资金存在一定压力,以自身的经营性积累难以满足业务规模持续增长对资金的需求。

二、量化分析本次融资对未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结构的影响

(一)测算主要假设及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公司经营环境和产品市场情况等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8-2-5

2、以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情况为基准进行预测,本次融资方案预计2022年实施完成(该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融资对未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结构的影响,最终以经证监会注册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本数),假设募集资金总额按其上限计算,且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该募集资金总额仅为估计值,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并实际发行完成的募集资金总额为准)。

4、在预测时,不考虑除募集资金外的其他因素的影响,不考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5、仅考虑本次发行对总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

(二)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资产结构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融资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资产结构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本次融资前本次融资后
货币资金(万元)33,239.2363,239.23
资产总计(万元)259,225.45289,225.45
负债总计(万元)56,921.4256,921.42
净资产总计(万元)202,304.03232,304.03
股本(股)285,177,557307,075,36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1,081.8028,918.20
资产负债率(%,合并)21.9619.68
每股收益(元/股)0.280.26
每股净资产(元/股)7.097.57

1、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货币资金将增加30,000万元,总资产和净资产亦相应增加30,000万元,负债规模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增加,公司的每股净资产将相应增加,流动比率和速动比例进一步提高,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将更加稳健。

2、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自有资金将增加30,000万元,可以减少债务融资规模,降低利息费用支出,降低公司财务风险。较之银行1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不考虑时间成本,本次融资每年可节约财务费用约1,110万元。较之银行5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不考虑时间成本,本次融资每年可节约财务费用约1,335万元。

3、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将增加30,000万元,进一步满足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8-2-6

三、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第4问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核查程序

1、访谈发行人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了解报告期内的货币资金使用情况以及使用计划,了解发行人营运资金缺口及需求情况。

2、取得并查阅了发行人报告期银行对账单、日记账等,分析发行人货币资金构成情况。

3、通过公开信息查阅并对比发行人当前资产结构与可比公司情况。

4、复核了发行人补充流动资金测算依据以及测算过程。

5、查阅发行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定期报告,分析发行人的资金需求情况、资产负债状况和现金流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本次发行属于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可以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发行人结合生产经营、资产构成等情况,说明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规模具有合理性。

3、补充流动资金规模与发行人经营情况基本匹配,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4、本次募集资金未用于收购资产。

综上,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第4问相关规定。

8-2-7

问题3.关于前次募集资金根据申报材料及公开资料,1)2019年11月,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净额为85,671.82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为57.91%,其中“年产3,000万平方米半导体封装用离型膜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的使用进度分别为15.19%、29.78%。2)2022年7月,公司将“年产3,000万平方米半导体封装用离型膜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2年12月,主要系疫情影响下部分设备交付、安装调试等出现延缓;该项目存在一定技术壁垒,公司已购置1条量产线尚需进行试验、调试。3)2020年9月,公司增加宁波(江北)高新技术产业园为“研发中心项目”的新增实施地点,需新建研发大楼,2021年7月公司将该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2年12月。4)2020年2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2,994.16万元投资建设“年产3,000万平方米高端光学深加工薄膜项目”;2021年9月,公司将部分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23,290万元投资建设“年产8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5)发行人前次募投及其他建设项目涉及多种膜。

请发行人说明:(1)结合“年产3,000万平方米半导体封装用离型膜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延期、增加实施地点的具体原因,说明各影响因素目前的解决情况、后续资金投入计划、已结项的前次募投项目的规划产能及效益与前期测算是否存在差异,前次募投项目实施的市场环境是否发生重大变化;(2)结合前次募集资金用途变化或变更情况,说明投资建设“年产8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年产3,000万平方米高端光学深加工薄膜项目”前后,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非资本性支出占募集资金比例情况、上述项目的具体投资建设内容及建设进度,分析新增项目原因及必要性;(3)相关建设项目涉及的具体产品及产能,建设完成后对发行人产品及产能结构的影响,相关风险揭示是否充分。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针对该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结合“年产3,000万平方米半导体封装用离型膜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延期、增加实施地点的具体原因,说明各影响因素目前的解决情况、后续资金投入计划、已结项的前次募投项目的规划产能及效益与前期测算是否存在差异,前次募投项目实施的市场环境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一)“年产3,000万平方米半导体封装用离型膜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延期、增加实施地点的原因,各影响因素目前的解决情况、后续资金投入计划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000万平方米半导体封装用离型膜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年产3,000万平方米半导体封装用离型膜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2年12月。

年产3,000万平方米半导体封装用离型膜项目:半导体封装用离型膜项目主要用于半导体柔性电路板,产品性能指标要求较高,生产工艺相对复杂,设备调试要求较高,公司购置的量产线尚需不断设计、试验、调试。公司基于谨慎、科学投资的考虑,拟有计划、分步骤逐步投入该项目;同时,由于全国多地爆发新冠疫情,部分设备供应商因疫情影响生产出现

8-2-8

多次停工情况,导致设备交付、安装调试等环节出现延缓的情况,公司经与设备供应商多次沟通、协调,将该项目建设期延期至2022年12月,目前该项目二期厂房已基本完成主体结构施工,公司正在集中研发、生产力量,做好国产设备的整合工作,推进量产线的设计、试验、调试工作。研发中心项目:公司研发中心与行政办公场所集中在一栋办公楼内,随着公司规模扩大,办公人员的增加,研发中心建设的场地空间受限,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新增宁波(江北)高新技术产业园为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新增实施地点需要新建研发大楼;同时,受全国新冠疫情影响,部分设备交付、安装调试等环节存在延缓的情况,因此,研发中心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2年12月,目前该大楼已完成主体结构施工,正在实施竣工验收工作。

截至本审核问询函回复签署日,“年产3,000万平方米半导体封装用离型膜项目”厂房已基本完成主体结构施工,“研发中心项目”新建研发大楼已完成主体结构施工,在完成竣工验收后,将陆续进入装修、安装设备及配套设施等工作阶段,公司将加快推进上述两个项目的后续建设和资金投入,按照新的建设期完成上述两个项目。其中,“研发中心项目”承诺投资总额8,892万元,其中设备购置及安装费5,915万;“年产3,000万平方米半导体封装用离型膜项目”承诺投资金额4,187万元,其中设备购置及安装费2,94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247万元。项目建设完成后预计会出现节余资金,主要原因是原有规划采用进口设备,考虑近年来国产设备的不断成熟以及公司已具备生产线设备的设计能力,公司在实际建设时主要采用国产设备,所需的其他专用设备,由公司提出设备技术规范和品质要求,委托专业的设备制造商为公司定制化生产制造,预计实际建设投入设备购置及安装费为1,860万元。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已结项的前次募投项目的规划产能及效益与前期测算是否存在差异,前次募投项目实施的市场环境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1、已结项的前次募投项目的承诺效益及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效益如下:

项目名称承诺效益实现效益(万元)
2021年度2022年上半年
年产9,000万平方米BOPET高端反射型功能膜项目达产后预计年净利润为8,862万元。1,395.71598.92
年产5,040万平方米深加工功能膜项目达产后预计年净利润为3,034万元。438.96395.09
年产1,000万片高端光学膜片项目达产后预计年净利润为629万元162.43161.30

8-2-9

受到下列因素影响,已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达产,规模效应未能充分发挥,影响了经济效益的实现,使得实际实现效益低于承诺效益。

(1)上述项目建成后,2021年受到宁波地区限电政策影响,公司生产所需能源供应较为紧张,使得项目产线无法保持连续生产,产能受限。

(2)2021年,全球多地现“能源荒”,原油价格不断上涨,油价的高企带动了公司生产主要原材料聚酯切片价格的上涨,聚酯切片属于石油加工的下游产品,受原油价格的影响较大。聚酯切片价格的上涨增加了公司的成本,使得产品的毛利下降。

(3)2021年以来,国内新冠疫情多点散发且不断反复,部分城市实施封控/管控措施,物流及快递运输受到影响,部分客户无法及时收到货物,影响公司订单获取及产品销售。

(4)公司主要产品生产线为大型生产线,一般大型生产线在设备启动后适宜连续运转生产产品,以减少损耗、设备磨损和降低成本。由于大型设备技术水平要求较高,操作难度较大,配套设备较多,生产线建成后需要不断调试、磨合,同时,为了能够顺畅生产反射膜或光学基膜等产品,需要进行产线切换测试、调试,加上受到宁波地区限电政策影响,年产9,000万平方米BOPET高端反射型功能膜项目建成后,生产线连续运行受到影响。

2、公司主要从事反射膜、光学基膜、背板基膜及其它特种性能聚酯薄膜等多种高分子功能膜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液晶显示、半导体照明、新能源、半导体柔性电路板等领域,在细分产业链中处于中游生产制造环节,公司所处行业下游应用市场发展情况如下:

(1)近年来,受益于电视、电脑、手机等终端消费类电子产品市场需求的上涨,以及产品屏幕越来越朝向大尺寸化方向的发展,LCD产业蓬勃发展的同时将持续带动背光模组需求的提升。反射膜作为背光模组的重要构成部分,其市场需求也将随着背光模组市场需求的增加而增加。根据IHS统计及预测,随着全球背光模组市场需求的持续增加,全球液晶显示器用光学膜片的市场需求也将呈现稳定增长态势,2022年,全球液晶显示用反射膜片市场需求将达到2.55亿平方米,是2015年的1.3倍。

(2)屏幕的大尺寸顺应消费升级的新趋势,已成为LCD电视的主流发展方向。根据Omdia数据显示,近年来LCD电视平均尺寸持续扩大,2021年全球电视平均尺寸达到49英寸,同比增长2英寸;到2022年,液晶电视面板平均尺寸将达到49.7英寸,LCD电视的大尺寸化将有效带动上游光学膜市场需求的持续增加。根据市场研究机构Canalys的最新数据显示,2021年全球PC总出货量增长了8.9%。其中,全球台式机和笔记本总出货量升至

3.41亿台,比去年增长了15%,比2019年增长了27%,创2012年以来新高。自新冠疫情爆发以来,个人电脑的重要性迅猛攀升,同时,伴随着5G时代的到来,加速了笔记本电脑行业的发展。根据Counterpoint数据显示,2021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同比增长4%,达到

13.9亿部。根据中国信通院数据显示,2021年全年,国内市场手机总体出货量累计3.51亿部,同比增长13.9%,其中,5G手机出货量2.66亿部,同比增长63.5%,占同期手机出货量的75.9%。随着5G建设的加速推进、主流手机品牌厂商新机的陆续发布,5G换机潮带动渗透率持续推进。

8-2-10

(3)近年来随着LED发光效率的提升、综合成本的逐步降低,以及政府大力推广节能政策,我国LED通用照明迎来超快速发展期。据CSA Research统计,2021年中国LED照明市场规模约为5,900亿元,同比增长11.3%,2016~2021年复合增速约14.4%。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半导体照明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半导体照明产业整体产值要达到10,000亿元,LED照明产品销售额占整个照明电器行业销售总额的比例要达到70%。

(4)功能膜目前已广泛应用于包装、电工电子、平板显示、太阳能、建筑等领域。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智能消费电子、航空航天、节能环保等一大批新兴产业取得快速发展,普通的聚酯薄膜已无法满足其性能品质要求,通过对聚酯薄膜设计研发、生产工艺的不断摸索,根据不同的使用条件和要求,从不同的角度对聚酯薄膜进行必要的改性以进一步提高其性能和品质,这将会大大丰富聚酯薄膜产品的应用领域。

根据行业下游市场发展及机构预测情况看,行业下游仍具有良好的市场空间,下游应用领域也在不断拓展,公司募投项目实施的市场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但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疫情在全球范围蔓延,国内和国际经济面临较大压力,疫情对相关行业上下游的影响仍在持续,加之近年来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复杂多变,中美经贸摩擦持续、国际地缘政治冲突加剧,国内国际经济环境不确定性增强,公司审慎地认为: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公司生产能力得到大幅提升,新增产能需要逐步消化的时间过程。近两年新冠疫情的反复对国内外经济以及产业链均带来普遍性影响,经济面临较大下行压力,恢复的时间和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从目前情况无法预计行业下游市场能否基本达到研究报告之预测、公司产品销售能否达到公司产销计划之预期,公司已在在《募集说明书》“第五章 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对相关风险进行了补充披露,具体内容详见本题之“三、相关建设项目涉及的具体产品及产能,建设完成后对公司产品及产能结构的影响,相关风险揭示是否充分”中“新增产能消化风险”。

二、结合前次募集资金用途变化或变更情况,说明投资建设“年产8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年产3,000万平方米高端光学深加工薄膜项目”前后,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非资本性支出占募集资金比例情况、上述项目的具体投资建设内容及建设进度,分析新增项目原因及必要性

(一)前次募集资金建设项目情况

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项目名称投资总额 (万元)募集资金投入 金额(万元)
年产9,000万平方米BOPET高端反射型功能膜项目28,72228,722
年产5,040万平方米深加工功能膜项目9,1749,174
研发中心项目8,8928,892

8-2-11

项目名称投资总额 (万元)募集资金投入 金额(万元)
年产3,000万平方米半导体封装用离型膜项目4,1874,187
年产1,000万片高端光学膜片项目1,9621,962
合计52,93752,937

其中,“年产9,000万平方米BOPET高端反射型功能膜项目”、“年产5,040万平方米深加工功能膜项目”、“年产1,000万片高端光学膜片项目”均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节余募集资金25,017.58元。年产3,000万平方米半导体封装用离型膜项目建设期延期至2022年12月,研发中心项目新增宁波(江北)高新技术产业园为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同时,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2年12月。

2、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建设项目:2021年9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9,000万平方米BOPET高端反射型功能膜项目”、“年产5,040万平方米深加工功能膜项目”及“年产1,000万片高端光学膜片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年产8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2021年10月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3、超募资金建设项目:2020年2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年产3,000万平方米高端光学深加工薄膜项目”的议案》。公司投资建设“年产3,000万平方米高端光学深加工薄膜项目”,项目总投资额为50,061万元,其中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含利息)22,994.16万元,不足部分公司自筹。2020年3月1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非资本性支出占募集资金比例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支出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投资情况
类别金额(万元)
年产9,000万平方米BOPET高端反射型功能膜项目土建工程1,069.00
设备购置费10,504.96
其他199.14
固定资产投资金额合计11,773.10
铺底流动资金32.20
合计11,805.30
年产5,040万平方米深加工功能膜项目土建工程681.00

8-2-12

项目名称投资情况
类别金额(万元)
设备购置费2,974.85
其他236.15
固定资产投资金额合计3,892.00
铺底流动资金-
合计3,892.00
研发中心项目设备购置费2,904.07
固定资产投资金额合计2,904.07
铺底流动资金-
合计2,904.07
年产3,000万平方米半导体封装用离型膜项目土建工程123.50
设备购置费524.43
其他3.15
固定资产投资金额合计651.08
铺底流动资金-
合计651.08
年产1,000万片高端光学膜片项目设备购置费453.21
固定资产投资金额合计453.21
铺底流动资金-
合计453.21
年产3,000万平方米高端光学深加工薄膜项目土建工程17,237.22
设备购置费973.05
其他(含土地项目款)5,506.00
固定资产投资金额合计23,716.27
铺底流动资金-
合计23,716.27
年产8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土建工程7,328.42
设备购置费4,126.87
其他(含土地项目款)4,363.83
固定资产投资金额合计15,819.12
铺底流动资金-
合计15,819.12

8-2-13

从上表,除“年产9,000万平方米BOPET高端反射型功能膜项目”使用铺底流动资金

32.20万元外,上述项目其余募集资金款项均用于资本性支出,因此,公司在投资建设“年产8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年产3,000万平方米高端光学深加工薄膜项目”前后,公司上述投资项目中用于非资本性支出的金额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均为0.04%。

若考虑2019年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800.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非资本性支出的金额为9,832.20万元,则公司在投资建设“年产8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年产3,000万平方米高端光学深加工薄膜项目”前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非资本性支出的金额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均为11.48%。

(三)“年产8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和“年产3,000万平方米高端光学深加工薄膜项目”具体投资建设内容及建设进度

项目名称实施主体总投资(万元)募集资金投入 金额(万元)建设期建设内容建设 进度
年产8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合肥 新材料122,44823,290.0032个月建设规模为年产光学级聚酯基膜8万吨,项目拟购买土地、生产车间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和生产设备采购及安装等。厂房 建设中
年产3,000万平方米高端光学深加工薄膜项目长阳科技50,06122,994.1624个月建设规模为年产3,000万平方米高端光学深加工薄膜项目,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土地、生产车间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和生产设备采购安装等。基本完成厂房建设

(四)新增项目原因及必要性

1、年产8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

近年来,我国聚酯薄膜行业高速发展,但国内行业呈现“低端产品产能过剩、高端产品供给不足”的结构性矛盾,在高端领域,国外厂商凭借其技术优势在行业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从2009年至2019年我国聚酯薄膜进出口数据来看,我国历年进口薄膜的均价与出口薄膜均价比值均大于2,峰值为2010年的3.65倍,进口薄膜整体相对高端,如偏光片离型膜和保护膜、MLCC(多层陶瓷电容器)离型膜等光学级聚酯基膜,国内目前仍主要依赖于进口,日本东丽、日本帝人和韩国SKC等公司占据全球大部分市场份额,亟待国产替代。此外,全球聚酯基膜在过去5年年均增长6.7%,年需求量超过500万吨,其中我国占到约40%,据智研咨询预计,到2026年,我国聚酯薄膜行业市场规模将达到686.34亿元,目前,公司光学级聚酯基膜年产能仅为2.5万吨,亟需扩充产能。

公司投资建设“年产8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可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发展战略,促进生产规模扩大、产品结构优化,打造冠军级产品,实现光学基膜的全面进口替代,也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8-2-14

2、年产3,000万平方米高端光学深加工薄膜项目

年产3,000万平方米高端光学深加工薄膜项目主要生产产品为显示用光学功能膜和高端特种功能膜。其中,显示用光学功能薄膜则主要用于液晶平板显示,能满足客户对产品多样性的需求;高端特种功能膜是指沉积在金属或其它软性易侵蚀的材料或薄膜表面,增加其牢固性和稳定性,改进其光学性质的光学薄膜,主要应用于5G等相关领域。近年来,我国消费电子产品市场快速发展,技术和产品持续创新,对新型显示和高端特种功能膜配套功能材料产生了大量需求。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基于对市场需求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有产品积累的技术研发以及市场渠道等优势,公司一方面通过扩产巩固显示用功能膜市场占有率,另一方面积极顺应5G等市场需求,新增高端光学功能膜产能,率先进入并占领国内市场,保持公司竞争优势。

三、相关建设项目涉及的具体产品及产能,建设完成后对发行人产品及产能结构的影响,相关风险揭示是否充分

公司建设项目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是否使用募集资金产品类别产能是否为 新产品
年产9,000万平方米BOPET高端反射型功能膜项目高端反射型功能膜年产9,000万平方米
年产5,040万平方米深加工功能膜项目反射膜深加工年产5,040万平方米
研发中心项目---
年产3,000万平方米半导体封装用离型膜项目PET离型膜年产3,000万平方米
年产1,000万片高端光学膜片项目光学膜片材年产1,000万片
年产8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光学基膜年产8万吨
年产3,000万平方米高端光学深加工薄膜项目高端光学功能膜年产3,000万平方米
年产5.6亿平方米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锂离子电池隔膜年产5.6亿平方米

从上表,除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外,上述建设项目均为公司现有产品的扩产扩能,主要产品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增加、产品品类增多。

针对公司投资项目存在的风险情况,在募集说明书“第五章 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中补充披露如下:

8-2-15

四、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的风险

(一)技术风险

锂电池行业发展对隔膜产品的技术性能等要求较高,隔膜基膜生产线较为复杂,公司虽然对隔膜相关技术进行了相应的储备,但储备的技术尚不完整,未来若不能满足下游客户需求,将面临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风险。此外,虽然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锂离子电池尚难以被其它类型的电池所取代,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仍面临着被如燃料电池、锂金属电池、锌空气电池等其他产品替代的可能。

(二)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对锂电池隔膜项目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论证,但项目实施过程中受项目进展情况、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竞争、市场变化等诸多因素影响,存在客户认证时间较长难度和风险等情况,可能存在项目实施进度及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五、新增产能消化风险

公司现有投资项目投产后,公司主要产品产能将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对公司的市场开拓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虽然新增产能是公司在对现有的技术水平、产能利用率、品牌效应及市场占有率等方面的充分论证和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对国内外市场空间的合理分析和预测做出的审慎决策。但由于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若未来国内外经济、国家政策、市场环境、行业技术及相关因素出现重大不利变化,使得未来市场增速低于预期或者公司市场开拓不力、营销推广不达预期,则可能导致公司投资项目新增产能无法及时、完全消化,使得投资项目效益未达预期进而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六、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核查程序

1、查阅并收集了发行人前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备案登记表等。

2、查阅并收集了前次募投项目资金实际投资明细表及募投项目使用台账,对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复核。

3、查阅并收集了募投项目效益测算表。

4、对公司管理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前次募投项目延期原因及相关进展情况,询问报告期前次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市场环境发展情况以及后续资金投入计划。

5、查阅并收集了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户证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6、查阅新增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了解新增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

8-2-16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年产3,000万平方米半导体封装用离型膜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的建设情况与后续资金投入计划与我们在核查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由于新冠疫情、宁波地区限电以及产线尚需调试改进等因素影响,已结项的前次募投项目尚未达产,导致目前实际效益低于承诺效益,结项的前次募投项目的市场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但发行人对于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做出了相应的风险提示。

2、“年产8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年产3,000万平方米高端光学深加工薄膜项目”的建设内容及建设进度与我们在核查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新增项目的建设具有合理性。

3、相关建设项目涉及的具体产品及产能与我们在核查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发行人已对新增产品和新增产能可能存在的风险情况进行了风险提示。

8-2-17

问题4.关于业务与经营情况

4.1关于境内外业务及毛利率等

根据申报材料及公开资料,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91,026.11万元、104,504.45万元、129,668.81万元、28,503.58万元,其中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1,335.79万元、2,061.46万元、6,419.28万元、1,793.56万元,主要为贸易和租赁收入。2)报告期内,公司外销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29.82%、36.19%、44.46%、46.97%,呈上升趋势,主要系对韩国三星销售收入增加。3)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4.09%、36.19%、32.30%、

30.97%,其中反射膜的毛利率分别为44.65%、43.82%、37.82%、34.39%,呈下降趋势。4)2022年一季度,公司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18.09%、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33.90%。

请发行人说明:(1)结合公司与各境外客户的合作情况,说明未来境外收入占比是否将持续上升,分析当前国内外贸易环境变化对公司业务销售及采购的具体影响,说明报告期内报关数据、出口退税金额等与境外业务规模的匹配性,并量化分析差异原因;(2)结合毛利率各项影响因素变动情况,说明毛利率是否存在持续下降风险,并分析相关应对措施;(3)结合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差异情况分析公司2022年一季度业绩下降原因以及合理性,报告期内其他业务的具体内容及其他业务收入上升的原因。

针对该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结合公司与各境外客户的合作情况,说明未来境外收入占比是否将持续上升,分析当前国内外贸易环境变化对公司业务销售及采购的具体影响,说明报告期内报关数据、出口退税金额等与境外业务规模的匹配性,并量化分析差异原因

(一)结合公司与各境外客户的合作情况,说明未来境外收入占比是否将持续上升,分析当前国内外贸易环境变化对公司业务销售及采购的具体影响

公司主要产品有反射膜、光学基膜等特种功能膜,广泛应用于液晶显示、半导体照明、新能源、半导体柔性电路板等领域,其中液晶显示是公司产品的主要应用领域,而液晶显示面板产业主要集中在东亚的中、日、韩三国。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外销收入分别为26,748.64万元、37,076.51万元和54,791.9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9.82%、36.19%和44.46%,外销收入金额和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持续增长。公司外销产品主要销往韩国、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增加主要系公司对韩国三星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公司2017年获得韩国三星公司直接供货的认证,开始成为韩国三星的合作供应商。随着韩国三星对公司产品品质、技术实力的认可,2019年公司从韩国三星电子VD部门全球600多家供应商中被选入其全球13家核心合作伙伴之一,成为了韩国三星公司电子光学膜片全球供应商,公司向韩国三星公司销售金额也随之大幅增加,从2017年销售1,838.53万元增加至2021年销售31,347.26万元。2021年作为Mini LED商业化的元年,Mini LED技术开始大规模商用,韩国三星公司增加了对公司Mini LED反射膜的需求,公司2021年度对韩国三星公司销售收入为31,347.26万元,较2020年度增加了14,053.15万元,其中来自Mini LED反射膜销售收入为10,589.63万元。

8-2-18

根据同行业上市公司定期报告,裕兴股份外销业务较少,未披露外销业务情况。东材科技和激智科技2021年外销收入分别比上年度增长61.41%和67.18%。航天彩虹采取双主业模式,主营业务为无人机和新材料两大业务板块,定期报告未单独披露光学膜和背材膜及绝缘材料产品的外销收入情况,但其2021年光学膜和背材膜及绝缘材料产品的收入较上年度增长4.15%。综上,公司外销收入增长具有合理性,但新冠疫情持续在全球范围蔓延,对国内和国际经济影响持续,加之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国际经贸摩擦不断、国际地缘政治冲突加剧等因素,公司外销业务乃至全国对外贸易的不确定性增强。尽管行业竞争格局、行业技术发展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但当前受上述因素影响,未来公司外销收入能否保持持续增长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五章 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对相关风险进行了披露。

同样,在采购业务方面,公司生产主要原材料是聚酯切片,聚酯切片属于石油加工的下游产品,受原油价格的影响较大。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所需的聚酯切片主要从中国石化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采购,国内市场聚酯切片产能丰富、供应充足。但受到上述新冠疫情、国际经贸摩擦、地缘政治冲突等因素影响,石油价格近年来波动幅度较大,加大了公司对成本及库存控制的难度,对主要产品毛利率和生产经营的稳定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二)说明报告期内报关数据、出口退税金额等与境外业务规模的匹配性,并量化分析差异原因

1、报关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出口收入分为:(1)母公司通过一般贸易模式及保税区转厂模式实现的外销收入;(2)香港长阳于境外采购并销往境外的外销收入。报关数据为针对境内公司出口数据进行统计。

报告期内,母公司外销收入与报关数据如下:

单位:万美元

年份母公司外销收入报关统计数据差异差异率
2019年3,869.063,873.944.880.13%
2020年4,973.914,974.170.260.01%
2021年7,003.677,015.7212.050.17%
2022年1-6月3,216.813,186.67-30.15-0.94%

母公司出口收入与海关统计数据基本一致,差异主要由以下原因导致:(1)报关系统存在一定滞后;(2)公司将外销样品计入销售费用核算,报关数据将其统计在出口数据中。

8-2-19

2、出口退税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出口主要由母公司完成,出口退税与母公司外销出口金额相关。出口退税情况与母公司出口金额对比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母公司出口收入公司免抵退税申报表数据
免抵退出口货物计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2019年26,604.9326,645.273,896.02
2020年34,424.3936,974.854,806.73
2021年45,292.4344,092.665,732.05
2022年1-6月20,804.5720,128.612,616.72

报告期各期,公司外销收入以出口报关为收入确认时点,出口退税通常在单证齐备后方可获得相应的退税,公司收入确认时点与出口退税存在一定的时间间隔,时间性差异导致母公司出口收入与申报的免抵退出口货物计税额存在差异,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公司报关数据、出口退税金额等与境外业务规模基本匹配。

二、结合毛利率各项影响因素变动情况,说明毛利率是否存在持续下降风险,并分析相关应对措施

公司毛利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为原材料价格及人民币兑美元汇率。

(一)受地缘政治冲突影响,近期国际原油价格波动加大。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是聚酯切片,属于石油加工的下游产品。原油价格波动的传递性强,因此聚酯切片价格受原油价格的影响较大。尽管其变化幅度小于原油价格的波动幅度,而且也可以通过产品价格的变化向下游传导,但加大了公司对成本及库存控制的难度,对公司的稳定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公司存在因原材料涨价而导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二)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外销业务收入逐年增加,外销业务收入主要以美元结算,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持续升值,不仅会影响公司外销产品价格及国际市场竞争力,会增加公司发生汇兑损失的可能,也会对公司产品的毛利率产生负面影响。

针对主要产品毛利下滑的情况和风险,公司拟采取和已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密切关注原材料市场供需变化,合理把握采购节奏,灵活调整材料库存,控制采购成本。此外,公司已根据原材料成本变化的情况对公司产品价格进行适当调整。

2、增强中小尺寸反射膜市场地位,扩大市场份额;做精产品品质及服务,深化Mini LED反射膜、吸塑反射膜等产品的应用。确保反射膜收入、毛利率的稳定增长,巩固公司反射膜的市场地位和竞争实力。

3、优化产品配方及生产工艺,提高产品品质,提升光学基膜产能,优化产品结构,持续扩大光学预涂膜等中高端产品应用占比,保障光学基膜产能和毛利率稳定增长。

8-2-20

三、结合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差异情况分析公司2022年一季度业绩下降原因以及合理性,报告期内其他业务的具体内容及其他业务收入上升的原因

(一)结合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差异情况分析公司2022年一季度业绩下降原因以及合理性

2022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452.0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03%,实现净利润8,051.2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2.18%。主要系2022年上半年,国内新冠疫情多点散发,上海、嘉兴、江苏等多地疫情反复,部分城市实施封控/管控措施,物流及快递运输受到影响,导致公司部分客户无法及时收到货物,影响公司订单获取及产品销售;同时,受到原油价格高企影响,原材料聚酯切片价格持续上涨因素的影响,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2022年上半年,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业绩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裕兴股份激智科技东材科技航天彩虹长阳科技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45%-39.99%45.40%15.64%-12.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8.84%-62.18%3.36%-22.90%-23.16%

注:数据来源于各公司定期报告。

2022年上半年,受地缘政治冲突、全球通胀走高、新冠疫情反复等影响,原油价格波动较大,全球经济增速放缓,消费电子行业需求减弱,大部分同行业可比公司2022年上半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较上一年同期出现了下降情况。

(二)报告期内其他业务的具体内容及其他业务收入上升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贸易收入(万元)3,209.176,393.002,002.621,335.79
租赁收入(万元)24.2526.2858.84-
合计3,233.426,419.282,061.461,335.79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贸易收入和租赁收入。

1、贸易收入:公司其它业务收入中的贸易收入主要为公司外购其他功能膜成品,向客户销售形成的收入。由于功能膜产品系列和规格型号众多,行业内公司生产的主要产品均有各自的核心与侧重,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反射膜、背板基膜、光学基膜,主要产品规格型号较为丰富,而公司增亮膜和扩散膜等其他功能膜生产能力有限,尚不能实现覆盖全部产品规格型号,因此,对于有其他功能膜需求的客户订单,在公司其他功能膜产品库存无法满足客户需求或公司暂不生产该需求规格型号产品时,公司也会外购增亮膜和扩散膜等其他功能膜产品成品,用以满足客户的订购需求。公司采购上述产品后用于向公司客户销售形成的收入记做贸易收入,作为其他业务收入的组成部分。公司外购其他功能膜主要是为配合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满足客户对多种功能膜产品的需求,有助于丰富功能膜产品品类,维护与客户的良好合作关系并为客户提供更好的优质服务。

8-2-21

2、租赁收入:公司将厂房屋顶租赁给宁波江北永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太阳能光伏发电的租金收入。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逐年增加,主要是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与客户合作深入,业务机会增多,客户其他功能膜采购需求增加,贸易收入随之增加所致。

四、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核查程序

1、了解发行人所处市场情况、产品竞争情况及国内外贸易环境变化对发行人经营状况的影响,查阅并收集了发行人报告期内与主要供应商、客户签订的合同及订单。

2、查阅并收集了发行人报告期内报关数据、免抵退税明细表。

3、查阅发行人主要产品成本构成、原材料价格波动、客户议价能力、行业竞争水平、同行业毛利率变化的信息。

4、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2022年半年报数据,了解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情况。

5、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其他业务收入内容,分析其商业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目前国内外贸易环境变化对发行人经营状况的影响与我们在核查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报告期内报关数据、出口退税金额基本符合境外业务规模。

2、发行人存在因原材料涨价或人民币持续升值而导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发行人已采取或拟采取有效措施应对毛利率下降风险。

3、发行人2022年上半年业绩较上一年度同期下降符合行业基本状况,其他业务收入上升具有合理性。

8-2-22

4.2关于存货情况

根据申报材料及公开资料,1)各报告期末,公司存货余额分别为8,464.25万元、8,771.67万元、16,820.61万元、21,858.87万元,呈上升趋势,主要为库存商品、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2)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7.35、7.12、6.54和0.99,呈下降趋势。3)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较多的为库龄超过2年的原材料及库存商品,2年以上原材料主要为母粒及助剂,2年以上的库存商品主要为未能完全销售的功能膜。

请发行人说明:结合市场发展及下游需求、在手订单、备货测算等,量化分析存货规模增长原因以及存货规模与业务规模的匹配性,结合存货周转及库龄、库龄超过1年存货的销售及回款、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差异等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针对该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结合市场发展及下游需求、在手订单、备货测算等,量化分析存货规模增长原因以及存货规模与业务规模的匹配性

公司主要产品为反射膜、光学基膜等功能膜,主要应用于液晶显示、半导体照明、新能源、半导体柔性电路板等领域,包括液晶电视和电脑产品、智能手机、车载工控等消费类电子产品以及LED照明产品等。

(一)行业下游发展情况

1、全球LCD电视:出货量保持平稳,屏幕大尺寸是趋势

根据群智咨询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全球电视市场出货数量2.32亿台。根据HIS Markit对电视面板的出货量所做的统计及预测,在未来的一段时期内,全球电视出货量将进入较为平稳的增长期,LCD电视市场规模的平稳增长将有效保持上游光学膜市场需求的平稳增长。

屏幕的大尺寸顺应消费升级的新趋势,已成为LCD电视的主流发展方向。根据Omdia数据显示,近年来LCD电视平均尺寸持续扩大,2021年全球电视平均尺寸达到49英寸,同比增长2英寸;到2022年,液晶电视面板平均尺寸将达到49.7英寸,LCD电视的大尺寸化将有效带动上游光学膜市场需求的持续增加。

数据来源:Omdia

8-2-23

2、全球电脑市场:出货量持续稳定增长

根据市场研究机构Canalys的最新数据显示,2021年全球个人电脑总出货量增长了8.9%。其中,全球台式机和笔记本总出货量升至3.41亿台,比去年增长了15%,比2019年增长了27%,创2012年以来新高。自新冠疫情爆发以来,个人电脑的重要性迅猛攀升。伴随着5G时代的到来,加速了笔记本电脑行业的发展。

3、全球智能手机市场:出货量随5G时代推进增长强劲

根据Counterpoint数据显示,2021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同比增长4%,达到13.9亿部。根据中国信通院数据显示,2021年全年,国内市场手机总体出货量累计3.51亿部,同比增长13.9%,其中,5G手机出货量2.66亿部,同比增长63.5%,占同期手机出货量的75.9%。随着5G建设的加速推进、主流手机品牌厂商新机的陆续发布,5G换机潮带动渗透率持续推进。

4、LED照明产品:迎来快速发展期

近年来随着LED发光效率的提升、综合成本的逐步降低,以及政府大力推广节能政策,我国LED通用照明迎来超快速发展期。据CSA Research统计,2021年中国LED照明市场规模约为5,900亿元,同比增长11.3%,2016~2021年复合增速约14.4%。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半导体照明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半导体照明产业整体产值要达到10,000亿元,LED照明产品销售额占整个照明电器行业销售总额的比例要达到70%。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增长,结合研究机构对公司所处行业下游应用市场的预期,行业市场发展前景良好。

(二)公司存货规模

1、公司生产组织方式

公司产品以自行组织生产为主。公司以客户订单为导向,销售部门按照客户需求的产品规格、数量和交货期制定销售订单,技术部门根据客户的要求制定生产工艺,生产管理部门根据销售订单、生产工艺,结合库存情况、产能情况制定具体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同时,公司根据市场行情和销售预测,对产品进行适量备货,以缩短产品交付周期。

2、存货规模增长原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原材料5,965.233,060.823,552.482,731.00
发出商品697.40270.89439.6943.36
周转材料341.35362.33156.20109.71
委托加工物资2,454.364,305.74247.48148.16
在产品816.38769.94665.191,090.52

8-2-24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库存商品20,219.368,973.324,591.425,124.57
余额合计30,494.0817,743.049,652.479,247.32
减:存货跌价准备1,228.03922.43880.80783.08
账面价值29,266.0516,820.618,771.678,464.24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营业收入规模的扩大,存货规模也随之增长,存货的增加主要来自于库存商品和委托加工物资。

(1)库存商品

2019年至2021年,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销率均在95%以上。2021年末,公司库存商品较上一年度大幅增加,主要原因是:① 公司产品产销率水平较好,特别是反射膜,2019年和2020年的产销率超过100%。反射膜是公司的核心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和占比均较大,反射膜产销两旺使得公司2020年末库存商品相对较少。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增长,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随着销售产品的品类和数量增加,公司适当增加了合理备货规模。③ 2021年9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9,000万平方米BOPET高端反射型功能膜项目”的建成投产,生产能力得到大幅提升,新增产能需要逐步消化的过程。④ 新冠疫情的反复对国内外经济以及产业链均带来一定影响,也影响了公司产品的销售。

2022年上半年,公司库存商品较2021年末增加,除上述原因外,还由于公司反射膜和光学基膜均为大型生产线,开机生产后一般需要保持连续运行。2022年初由于春节期间客户大部分处于放假状态,采购量较小,而生产线仍然需要保持连续运行生产,加之每年上半年是传统销售淡季,第一、二季度销售收入一般在全年销售中占比相对较低,也造成了公司2022年上半年末库存商品的增加。

(2)委托加工物资

对于委托加工物资,主要分为两种情形:① 母料改性工序技术含量相对较低,公司将超出自制母料改性生产能力的原材料,交于加工厂委托加工制成母料,用于生产功能膜。②公司将超出自身裁切生产能力的功能膜卷材,交于裁切厂加工成片材后收回,以满足下游客户的功能膜片材订单需求。

2021年末公司委托加工物资增加,主要原因是:由于受到宁波地区限电政策以及产能限制影响,宁波地区限电政策使公司主要产品生产所需能源供应较为紧张,为保证主营业务产品连续生产的能源供应,公司增加了将技术含量较低的母料改性工序委托外部企业进行加工的数量,同时,为应对委托加工企业春节期间放假以及新冠疫情可能出现反复的影响,公司需要提前备货,使得委托加工物资期末余额较大。

3、备货规模测算

公司进行备货的主要产品为反射膜与光学基膜,下面对两种产品的具体备货分析如下:

8-2-25

(1)反射膜备货分析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销售量(kg)9,018,673.9422,842,500.3522,279,674.7017,116,734.52
销售天数(天)180.00360.00360.00360.00
平均每天销售量(kg)50,103.7463,451.3961,887.9947,546.48
期末库存量(kg)4,362,106.402,006,841.77687,486.261,602,730.65
期末备货天数(天)87.0631.6311.1133.71

注:期末备货天数=期末库存量/平均每天销售量

公司2019年末和2021年末反射膜备货水平与基本一致,备货量均为反射膜一个月的销量;2020年末,由于2020年下半年反射膜需求激增,公司反射膜产能略有不足,导致反射膜供不应求,因此期末备货量较少;2022年6月末,反射膜备货量有较大提升,主要系公司销售旺季集中在下半年,且预计下半年可能出现的限电情况,因此,在年中进行阶段性备货。

(2)光学基膜备货分析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销售量(kg)8,221,683.6014,909,740.5816,425,183.5819,601,049.90
销售天数(天)180.00360.00360.00360.00
平均每天销售量(kg)45,676.0241,415.9545,625.5154,447.36
期末库存量(kg)2,738,600.09159,560.14562,963.72207,070.00
期末备货天数(天)59.963.8512.343.80

注:期末备货天数=期末库存量/平均每天销售量

2019年末至2021年末,公司光学基膜备货量整体较小;2022年6月末,光学基膜备货量有较大提升,主要系公司销售旺季集中在下半年,且预计下半年可能出现的限电情况,因此在年中进行阶段性备货,另外,上半年珠三角、长三角等地区疫情反复,对光学基膜的销售造成了一定影响。

(3)同行业备货情况

2021年度,同行业可比公司备货情况如下:

同行业公司裕兴股份激智科技东材科技航天彩虹
披露产品大类聚酯薄膜光学薄膜光学膜材料电子元器件
期末备货天数23.1080.7911.8435.63

注:数据来源于各公司定期报告。

按照上述计算方法对同行业可比公司的2021年末的备货情况进行测算,测算结果如上表所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公司的备货量处于行业正常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情况。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规模增长原因具有合理性,存货规模的增长符合公司实

8-2-26

际业务发展及市场环境情况,与业务规模基本匹配。但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新增产能需要逐步消化的时间过程。近两年新冠疫情的反复对国内外经济以及产业链均带来普遍性影响,经济面临较大下行压力,加之第一、二季度是公司产品销售的传统淡季,未来公司存货水平存在继续增长的可能,公司已经在《募集说明书》“第五章 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对相关风险进行了披露。

二、结合存货周转及库龄、库龄超过1年存货的销售及回款、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差异等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一)存货周转率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如下:

上市公司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裕兴股份14.1714.7412.20
航天彩虹2.983.544.10
东材科技10.507.147.20
激智科技4.744.664.05
本公司6.547.127.35
平均7.797.446.98

注:数据来源于各公司定期报告。

从上表看,公司存货周转率与行业平均水平基本接近。裕兴股份的存货周转率较高,远高于各可比公司水平及行业平均水平,主要是裕兴股份为避免原材料聚酯切片价格波动,采取原材料低库存策略(来源于裕兴股份招股书),存货规模相对较小。若扣除裕兴股份情况,则公司存货周转率好于行业平均水平。

(二)存货库龄情况

2021年末,公司库存商品类型和库龄情况如下:

库龄反射膜 (万元)光学基膜 (万元)其他功能膜 (万元)小计 (万元)占比
1年以内5,084.54755.911,932.387,772.8386.62%
1-2年125.161.53784.09910.7810.15%
2年以上8.210.31281.19289.713.23%
合计5,217.91757.752,997.678,973.32100.0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库存商品账面余额8,973.32万元,库龄1年内的库存商品金额占库存商品余额比例为86.62%,库龄1月内的库存商品金额占库存商品余额比例为38.05%,符合公司整体存货周转水平。

8-2-27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库龄1年以上的库存商品金额占库存商品余额比例为

13.38%。库龄1年以上的库存商品主要为其他功能膜产品,占1年以上库存商品的比例达到88.74%,其中2年以上的库存商品中其他功能膜产品占比超过97.23%,库龄超过1年的反射膜、光学基膜较少。

公司生产线生产的反射膜、光学基膜为较大宽幅产品,需要根据惯常销售情况裁剪为各种相对较小宽幅的卷材进行销售,若公司生产的某种宽幅反射膜、光学基膜卷材备货,超过了客户当年对该种宽幅产品的实际需求量,就可能会形成少量库龄超过1年的反射膜、光学基膜库存商品,这部分反射膜、光学基膜均能实现最终对外销售并回款。

作为公司非主要产品的其他功能膜主要为增亮膜、扩散膜等,在公司营业收入中占比不高,公司生产其他功能膜主要是为配合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满足客户对多种功能膜产品的需求,为客户提供“一站式”购买服务。针对客户对公司主要产品以外的其他特种功能膜的购买需求,公司适当生产该类功能膜产品进行销售,有助于公司丰富功能膜产品品类、维护与客户的良好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功能膜销售收入相对较小,而生产其他功能膜的生产线多为较大型设备,设备启动后适宜连续运转生产产品,因此,公司一般会根据市场行情和销售预测,启动设备后生产一定数量的其他功能膜,以备公司客户一段时期对其他功能膜的需求,其他功能膜生产的这种特殊性造成了公司2021年末库龄1年以上的库存商品增加较多。

(三)存货跌价计提情况

1、2022年6月末,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情况如下:

项目账面余额(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万元)账面价值(万元)
原材料5,965.23177.175,788.06
发出商品697.40-697.40
周转材料341.35-341.35
委托加工物资2,454.36-2,454.36
在产品816.38-816.38
库存商品20,219.361,050.8619,168.50
合计30,494.081,228.0329,266.05

2、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核算方法如下: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1)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8-2-28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3)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4)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2021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公司名称存货余额(万元)跌价准备(万元)计提比例
裕兴股份9,400.851,048.9011.16%
激智科技45,766.871,958.144.28%
东材科技28,893.311,045.273.62%
航天彩虹81,460.677,076.178.69%
长阳科技17,743.04922.435.20%

注:数据来源于各公司定期报告。

从上表看,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整体水平处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综上所述,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高库龄产品是公司核算存货跌价准备时重点关注的类别(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会将库龄在2年以上的库存商品全部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核查,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式一致,存货跌价准备整体水平与行业平均水平基本接近,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较为充分。

三、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核查程序

1、了解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规模、结构、库龄及变化等情况,并对报告期内存货周转情况进行比较分析,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存货余额及变动、存货周转、备货规模等情况是否异常,分析发行人存货规模与业务规模的匹配性。

2、查阅并收集了发行人存货管理相关的内控制度,了解发行人存货管理情况以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式。

3、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年报数据,对2021年末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情况进行比较分析,核查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是否充分。

4、查阅并收集发行人报告期内签订的《委托加工业务合同》。

8-2-29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存货规模的增长符合公司实际业务发展及市场环境情况,具有合理性。

2、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式一致,存货跌价准备整体水平与行业平均水平基本接近。

3、在所有重大方面,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较为充分。

8-2-30

4.3关于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根据申报材料,1)各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30,528.23万元、32,126.88万元、38,303.74万元和34,069.20万元,其中1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分别为6.02%、

12.01%、11.07%、13.02%。2)各报告期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7,310.66万元、5,301.91万元、6,387.56万元、7,933.34万元,呈上升趋势,除2019年外均全部为商业承兑汇票。3)公司商业承兑汇票出票人或承兑人主要为创维集团财务公司、海尔集团财务公司、TCL集团财务公司、四川长虹集团财务公司等。

请发行人说明:(1)说明1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商业承兑汇票余额呈上升趋势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信用政策、逾期款项及回收情况等,分析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4.1-4.3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核查过程、核查依据及核查结论。

针对该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说明1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商业承兑汇票余额呈上升趋势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商业承兑汇票余额相应增长。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应收票据余额及占流动资产比例如下: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 (万元)比例 (%)金额 (万元)比例 (%)金额 (万元)比例 (%)金额 (万元)比例 (%)
应收票据6,273.954.906,387.564.485,301.914.077,310.665.47
应收账款31,016.7524.2338,303.7426.8532,126.8824.6730,528.2322.85

1、报告期内,随着营业收入规模的扩大,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相应增长。公司在加大产品销售力度的同时,加强了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加大了应收账款的催款力度,使得应收账款同比增加幅度小于同期营业收入增长幅度。

报告期内,公司1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占比总体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大部分客户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应收账款回款正常,少数客户未能正常回款影响了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自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少数公司客户生产经营受到一定影响,未能按期支付货款,使得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延长,1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呈增长趋势,公司对这样的客户已逐步减少销售供货,降低应收账款逾期和回款风险。

2、公司主要产品反射膜、光学基膜等特种功能膜广泛应用于液晶显示、半导体照明、新能源、半导体柔性电路板等领域,下游终端客户大多为显示行业内的知名企业,包括韩国三星、韩国LG、青岛海尔、四川长虹、TCL等公司,公司收到的商业承兑汇票出票人或承兑人主要为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TCL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等公司,均为大型企业集团或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其市场信誉和

8-2-31

经营状况良好,资本实力较强,商业承兑汇票到期不能兑付的风险较小。报告期内,随着公司销售收入规模逐年增大,公司对于资本实力较强、合作关系良好、未出现过逾期无法收回款项的客户,基于良好的合作关系及信任基础,采用商业承兑汇票形式支付货款增加,使得商业承兑汇票余额呈上升趋势。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周转情况良好,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规模与公司业务规模一致,1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及应收票据余额增长原因具有合理性。

二、结合信用政策、逾期款项及回收情况等,分析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减值计提是否充分公司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结合账龄对应收账款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对应收商业承兑汇票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参照相同性质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公司在计算账龄时将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结合考虑,从而确定应收账款的实际账龄。截至2022年7月末,2021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41,838.27万元中已收回34,533.65万元,占2021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82.54%,应收账款期后收回比例较高。

公司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2021年末整体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进行测算,测算过程如下:公司通过回顾2018年至2020年各账龄应收账款的平均回收情况,并根据迁徙率模型测算本公司的预期损失率。并通过前瞻性信息调整,确认最终的预期损失率。

1、近三年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单位:万元

账龄2021年末 余额2020年末 余额2019年末 余额2018年末 余额2018-2020年 平均余额
1年以内37,206.1530,450.4830,664.3927,956.9829,690.62
1-2年2,020.843,239.071,936.35814.751,996.72
2-3年2,480.37891.4420.11145.34352.30
3年以上130.9126.689.48656.49230.88
合计41,838.2734,607.6732,630.3229,573.5632,270.52

2、近三年年应收账款加权平均回收率

单位:万元

账龄2021年收回2020年2020年收回2019年2019年收回2018年2021年回收率2020年回收率平均 回收率迁徙率损失率
1年以内28,429.6327,425.3226,020.6393.36%89.44%91.92%8.08%1.15%
1-2年758.701,044.90794.6523.42%53.96%43.38%56.62%14.23%

8-2-32

账龄2021年收回2020年2020年收回2019年2019年收回2018年2021年回收率2020年回收率平均 回收率迁徙率损失率
2-3年787.222.901.1988.31%14.45%74.87%25.13%25.13%
3年以上---0.00%0.00%0.00%100.00%100.00%
合计29,975.5528,473.1326,816.47-----

3、预期信用损失率测算

账龄历史回收率2021年预计回收率A迁徙率违约损失率按照账龄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
100%-A
1年以内91.92%91.92%8.08%E1.21%J=B*C*D*E*105%5.00%
1-2年43.38%43.38%56.62%D14.94%I=B*C*D*105%15.00%
2-3年74.87%74.87%25.13%C26.39%H=B*C*105%50.00%
3年以上0.00%0.00%100.00%B105.00%F=B*105%100.00%

注1:公司预计2021年行业发展状况等因素与当前状况一致,且公司未改变信用政策。因此公司将2021年账龄区间在1年以内、1至2年、2至3年、3年以上的应收账款预计回收率按照历史回收率确定。注2:

通过前瞻性信息调整,确认最终的预期损失率。

按照违约损失率与按照原账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金额的差异:

单位:万元

账龄2021年12月31日坏账准备金额
按照违约损失率计提按照原账龄比例计提差异
1年以内4,491,116.6818,603,075.92-14,111,959.24
1-2年3,019,294.903,031,260.60-11,965.70
2-3年6,544,601.5212,401,837.84-5,857,236.32
3年以上1,374,539.641,309,085.3765,454.27
合计15,429,552.7435,345,259.73-19,915,706.99

公司按照违约损失率计提坏账的金额比按照账龄计提坏账准备的金额小,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将各账龄下的应收账款的违约损失率调整为与原按照账龄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一致,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三、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核查程序

1、查阅各报告期末应收账款明细表及账龄表,查阅应收票据备查登记簿。

2、查阅并收集了发行人报告期内应收账款账龄明细表,了解客户欠款情况。

3、查看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比较按照违约损失率与按照账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金额的差异,核查发行人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8-2-33

4、查询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了解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客户的工商信息及经营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规模与公司业务规模一致,1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及应收票据余额增长原因具有合理性。

2、发行人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坏账准备的计提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具有公允性。

8-2-34

问题5.关于浙江功能膜材料创新中心根据本次及首发申报材料,1)2022年3月31日,发行人与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566)、宁波惠之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惠之星”)、宁波卢米蓝新材料有限公司、宁波勤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浙江功能膜材料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发行人持有45%股权。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亚东曾任宁波激智董事长,并持有惠之星9.41%股份。宁波激智的主要产品包括光学薄膜、扩散膜、增亮膜及反射膜等。2)报告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17,027.47万元、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450.00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为15,817.49万元。请发行人说明:(1)发行人与上述主体合作投资的背景及原因,浙江功能膜材料创新中心的主营业务、未来发展规划、与发行人现有业务的关系,是否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2)浙江功能膜材料创新中心的决策、利益分享、风险承担、退出等机制,发行人与其未来交易的安排,是否存在可能导致利益输送的安排,是否存在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形;(3)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的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情况,是否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结合相关投资情况分析公司是否满足最近一期不存在金额较大财务性投资的要求。

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2)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问题15对(1)、(3)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针对该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发行人与上述主体合作投资的背景及原因,浙江功能膜材料创新中心的主营业务、未来发展规划、与发行人现有业务的关系,是否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

(一)公司与上述主体合作投资的背景及原因

为推进浙江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完善制造业创新体系,加快推进浙江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2021年8月,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和浙江省财政厅印发《浙江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提升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关于开展2021年浙江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创建工作的通知》,以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完善现代产业创新体系,提升产业创新能力。上述文件的相关内容如下:

1、功能定位

制造业创新中心是由行业领军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各类创新主体自愿组合、自主结合,以企业为主体,以独立法人形式建立的新型创新载体。制造业创新中心面向制造业创新发展的重大需求,突出协同创新取向,贯通重点领域前沿技术、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供给、转移扩散、首次商业化以及产业规模化全链条,提升行业创新能力、竞争力和综合效益;充分利用现有创新资源和载体,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创新公共服务,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形成跨界协同的创新生态系统。

8-2-35

2、创建领域

2021年重点围绕新材料、高端装备及碳达峰碳中和相关领域布局创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包括先进功能膜材料、数控机床、分析仪器、资源循环利用等行业或领域。

3、组建模式

制造业创新中心应是企业法人形态,采取“公司+联盟”模式运行。依托公司的股东应包括若干家在本行业、本领域影响力大的企业,股权结构要多元化。

根据上述文件,公司作为牵头单位,联合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惠之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卢米蓝新材料有限公司、宁波勤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浙江功能膜材料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二)浙江功能膜材料创新中心的主营业务、未来发展规划、与发行人现有业务的关系,是否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

浙江功能膜材料创新中心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浙江功能膜材料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3月3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5MA7KN2E087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邵丽珍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庆丰路799弄1号208
持股比例长阳科技持股45%;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5%;宁波惠之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宁波卢米蓝新材料有限公司持股3%;宁波勤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股2%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塑料制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以上不含投资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光电功能膜材料的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小试中试、测试评价与投资培育

注:根据公司和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LP的宁波沃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了宁波勤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宁波卢米蓝新材料有限公司,宁波沃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宁波勤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5.19%的股权,持有宁波卢米蓝新材料有限公司20.95%股权。长阳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监事段瑶曾经担任惠之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6月27日离任),公司董事长金亚东持有惠之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9.41%的股权。

8-2-36

我国在光电功能膜材料起步较晚,一方面,基础原材料整体技术水平不高,产业竞争力不强,核心技术、工艺及装备仍然部分依赖进口。另一方面,原始性创新较少,光电功能膜材料配套与工程化能力较弱,高端产品产业化程度偏低。公司作为宁波光电功能膜材料行业的上市公司,联合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惠之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卢米蓝新材料有限公司、宁波勤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独立法人形式建立集技术创新平台与产业发展联盟于一体的创新中心,强化协同效应,以解决我国光电功能膜材料行业基础科研与商业应用衔接不畅,行业共性技术供给能力不足的问题,逐步打破产业中“卡脖子”技术的国际垄断,推动我国光电功能膜材料产业的国产化进程。因此,通过设立浙江功能膜材料创新中心有限公司,能够加强公司与同行业其他公司合作,充分利用行业内优质资源,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及核心竞争力,推动整个产业的国产化进程,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投资设立浙江功能膜材料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为目的的产业投资。

三、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的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情况,是否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结合相关投资情况分析公司是否满足最近一期不存在金额较大财务性投资的要求

(一)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审核问询函回复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情况:

1、类金融业务

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审核问询函回复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2、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审核问询函回复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况。

3、拆借资金

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审核问询函回复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拆借资金的情况。

4、委托贷款

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审核问询函回复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委托贷款的情况。

5、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审核问询函回复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的情况。

8-2-37

6、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审核问询函回复签署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投资产品收益类型投资金额(万元)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广发银行“薪加薪16号”W款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5,000.00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广发银行“薪加薪16号”W款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5,000.00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广银创富”W款定制版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5,000.00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广发银行“物华添宝”G款定制版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5,00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利多多公司稳利21JG7767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4,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保本保最低收益型15,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保本保最低收益型15,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保本保最低收益型10,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保本保最低收益型9,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保本保最低收益型5,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保本保最低收益型3,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保本保最低收益型5,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保本保最低收益型2,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保本保最低收益型3,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5,000.00

8-2-38

从上表看,公司购买的产品具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特点,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因此,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审核问询函回复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情况。

7、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审核问询函回复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况。

8、其他权益投资

2022年3月31日,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浙江功能膜材料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5%。公司对浙江功能膜材料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投资能够加强公司与同行业其他公司合作,充分利用行业内优质资源,推动整个产业的国产化进程,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该投资不以获取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综上,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审核问询函回复签署日,公司未实施《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中界定的财务性投资情况,因此,无需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二)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

1、衍生金融资产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衍生金融资产余额为199.01万元,为公司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合约价值。公司外销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若汇率出现较大波动,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公司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因此,公司持有的衍生金融资产不属于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2、现金管理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持有18,000.00万元现金管理产品,未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0%,不属于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该现金管理产品主要为使用暂时闲置的资金购买的期限在3个月内的银行结构性存款,该产品具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特点,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也不属于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

3、投资浙江功能膜材料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了浙江功能膜材料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出资金额为450.00万元。如前所述,该投资有利于加强行业内部的交流合作,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发展方向,不以获取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情况。

8-2-39

四、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问题15对(1)、(3)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核查程序

1、查阅并收集了政府部门关于浙江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的相关文件。

2、查阅并收集了发行人相关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会议文件及相关信息披露公告文件。

3、查阅并收集了浙江功能膜材料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工商登记文件、公司章程、出资协议及付款凭证等文件资料。

4、查询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5、获取并审阅了发行人的理财产品协议、出资协议等资料,核查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6、了解发行人是否存在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响应政府号召,牵头设立了建立集技术创新平台与产业发展联盟于一体的浙江功能膜材料创新中心,以强化协同效应,以解决我国光电功能膜材料行业基础科研与商业应用衔接不畅,行业共性技术供给能力不足的问题等。

2、发行人投资设立浙江功能膜材料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为目的的产业投资。

3、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审核问询函回复签署日,发行人未实施《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中界定的财务性投资情况。

4、发行人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情况。

8-2-40

(此页无正文,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签字盖章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O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8-2-41

8-2-42

8-2-43

8-2-44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