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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科技: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6

证券代码:688299 证券简称:长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6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8月24日,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亚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0.6亿美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的决议有效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调整前内容为: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则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

调整后内容为: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

日起12个月。”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金亚东回避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提请股东大会调整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具体如下:

调整前内容为: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

调整后内容为: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金亚东回避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次发行方案修改的具体情况,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预案进行了修订,编制了《宁波长阳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金亚东回避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编制了《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并委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报告进行审核并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金亚东回避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2年9月13日下午2:00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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