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审计委员会切实对立信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无纪律处分,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立信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及相关审计人员就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的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核查和评价,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担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2、2024年年报审计期间,对年报审计计划、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以及审计过程和其他与审计有关事项进行高度关注,同时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
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3、对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审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及内部控制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地出具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