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要求,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 2022年度经营成果,公司对各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进行了全面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基于当前全球新冠疫情防控取得了决定性胜利,进入常态化防控阶段的现状,根据谨慎性原则,对与新冠检测试剂生产相关的存货全部计提存货跌价减值;对与为生产新冠检测产品相关的专用设备等资产大额计提资产减值,仅保留残值,公司2022年度合计计提跌价和减值准备12.0974亿元。具体计提事项如下:
序号 | 项目 | 本年计提金额 (亿元) | 说明 |
1 | 存货跌价准备 | 8.4329 | 与新冠检测产品生产相关的计提事项 |
其中:原材料 | 4.5880 | ||
产成品 | 2.6318 | ||
半成品 | 0.5933 | ||
在产品 | 0.6198 | ||
2 | 固定资产—机器设备减值准备 | 3.2780 | |
3 |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 0.2324 | 计提与收购子公司北京新兴四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与新冠检测试剂相关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
4 | 商誉减值准备 | 0.1541 | 计提与收购子公司绍兴金箓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带来的商誉减值准备 |
合计 | 12.0974 |
二、202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2020-2022年全球范围内爆发新冠疫情大流行,经过三年共同抗疫,最终疫情防控取得了决定性胜利。我国新冠疫情防控最终转向2023年1月8日起实施的“乙类乙管”常态化防控阶段。2023年3月17日,世卫组织表示今年有望不再将新冠疫情列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公司作为国内主要的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生产厂商和出口厂商之一,新冠疫情这三年,公司经历了多轮应急保障生产,实时响应防疫检测需求。2022年第四季度至2023年初,国内新冠疫情在向常态化防控阶段转段期间,新冠抗原检测试剂应急需求大爆发,短期内出现严重供不应求的状态。公司快速组织规模化生产,以备紧急防控所需,过程中全国各省份梯次快速进入新冠疫情大流行,后续又在极短时间内达到大流行高峰后快速回落,使得检测产品需求极短时间内大幅度下滑,最终导致公司出现大量库存,后续国内常态化防控阶段,疫情的发展演变和检测产品的实际需求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故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主要对与新冠疫情相关的存货和设备等固定资产计提大额的跌价或减值准备。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相关科目。以上减值主要导致利润相关指标大幅度下调,其中营业利润下调至25.28亿元,利润总额下调至24.71亿元,归母净利润下调至20.68亿元,归母扣非净利润下调至20.89亿元。本次计提是公司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作出的合理判断,已经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
本次计提后的财务报表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不存在操纵利润、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审慎性原则,依据全球新冠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和未来常态化检测需求评估做出,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的财务报表能客观、公允地反映新冠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和常态化检测需求,以及公司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不存在操纵利润、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充分依据新冠疫情防控政策和常态化检测需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公司资产及实际经营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充分依据新冠疫情防控政策和常态化检测需求,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