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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4日
东方生物: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06

证券代码:688298 证券简称:东方生物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东方生物股票代码:688298

信息披露义务人1名称:浙江永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州永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所或通讯地址:浙江省湖州市滨河银座H幢滨河路852号二层203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2名称:上海永石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章海华住所或通讯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沪太路6397号1-2层A5448室

股权变动性质:减持股份签署日期:2021年8月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生物”、“上市公司”、“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东方生物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其他附加生效条件。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第八节、备查文件 ...... 13

附表 ...... 14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东方生物、上市公司、公司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1、 浙江永石浙江永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2、 上海永石上海永石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报告书、本报告书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8月3日期间所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累计减少,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持股比例低于5.00%的权益变动行为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1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浙江永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滨河银座H幢滨河路852号二层203室
成立日期2012-03-30
经营期限2012-03-30至2026-03-29
注册资本11000万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州永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章海华
主要股东结构吴刚占比23.3333%、浙江巨人集团有限公司占比20.9091%、郑会萍占比20.9091%、费乐园占比10.4546%、卞利强占比10.454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1592889340W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
企业名称上海永石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沪太路6397号1-2层A5448室
成立日期2016-04-18
经营期限2016-04-18至2023-04-17
注册资本950万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章海华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主要股东结构钱苏醒占比31.5790%、费乐园占比21.0526%、倪冬蕾占比15.7895%、薛锋占比15.789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2MA28C7MD9X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品牌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企业营销策划;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公关活动策划;从事教育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电脑图文设计、制作。(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主要负责人

姓名职务国籍性别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章海华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中国湖州
姓名职务国籍性别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章海华执行事务合伙人中国湖州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公司于2021年3月2日披露《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因自身资金需求,浙江永石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永石拟在本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320,00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3.6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仍处于减持期,上海永石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已于2021年5月21日全部减持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目前已合计减持3,129,800股,减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

2.61%。

除上述减持计划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进一步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持有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永石持有公司股份为8,27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90%;上海永石持有公司股份为85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71%。浙江永石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州永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派代表和上海永石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章海华,具有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129,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61%。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8月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永石、上海永石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12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1%。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浙江永石、上海永石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为5,99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8%,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股份种类减持股数(股)变动比例(%)
浙江永石集中竞价、大宗交易2021年4月28日至2021年8月3日人民币普通股2,274,8001.90%
上海永石集中竞价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5月21日人民币普通股855,0000.71%
合计3,129,8002.61%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浙江永石合计持有股份8,274,6006.90%5,999,8004.9998%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8,274,6006.90%5,999,8004.9998%
上海永石合计持有股份855,0000.71%00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855,0000.71%00
合计合计持有股份9,129,6007.61%5,999,8004.9998%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9,129,6007.61%5,999,8004.9998%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股份种类减持价格区间(元)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浙江永石大宗交易2021/5/24-2021/8/3人民币普通股191.732-214.0501,580,0001.32%
集中竞价2021/4/28-2021/8/3人民币普通股167.581-211.488694,8000.58%
合计2,274,8001.90%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股份种类减持价格区间(元)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上海永石集中竞价2021/4/6-2021/5/21人民币普通股127.905-202.741855,0000.71%
合计855,0000.7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的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单位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浙江永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表:

章海华

信息披露义务人2:上海永石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执行事务合伙人:

章海华

签署日期:2021年08月04日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浙江湖州安吉
股票简称东方生物股票代码688298
信息披露义务人1名称浙江永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1注册地浙江省湖州市滨河银座H幢滨河路852号二层203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2名称上海永石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2注册地上海市宝山区沪太路6397号1-2层A5448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9,129,600股 持股比例:7.61%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3,129,800 变动比例:2.61% 变动后持股数量:5,999,800 变动后持股比例:4.9998%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是 ? 否 □(暂无明确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1:浙江永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表:

章海华

信息披露义务人2:上海永石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执行事务合伙人:

章海华

签署日期:2021年08月04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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