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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芯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0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4月3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燕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监事会对本次拟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其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本次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6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公告》。

2、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因2023年业绩完成情况介于触发值至目标值之间未能全部行权,共计注销2,673份股票期权,符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3、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公司基于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而影响上市地位。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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