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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润新能: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70,370,890.86元,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55,380,468.73元,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第七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三项明确了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尚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并综合考虑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公司经营现状和资金状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运行和主营业务的发展,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回购股份》规定:

“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4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的金额为74,731,716.0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视同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公司将持续高度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业务现状、未来发展规划以及行业发展趋势,进一步匹配好资本开支、经营性资金需求与现金分红之间的关系,建立“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力求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的发展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并综合考虑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公司经营现状和资金状况等所做出的决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生产经营、现金流状态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全体监事同意通过《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生产经营、现金流状态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未来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立足于公司长远发展及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之考量,不断优化利润分配策略,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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